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非公党建工作总结范本,供大家参考。
篇二:
党的2020大报告提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xx大修改的党章第一次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指明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怎样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结合2020市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建的状况,就此问题作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2020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党的xx大以后,2020市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到202020年底,2020市私营企业共有415家,从业人员6041人,注册资金3.3亿元,分别比xx大召开前的1997年增长72%、228%和73%。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市的私营企业中,党员数100多人,这些党员的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退休的、离职的、下岗的、病退的、停薪留职的、退伍的和借调的等。
在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共产党2020市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探索,202020年6月在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2020市2020公司建立了党支部。202020年8月在2020市工商局私营企业协会成立了党支部,加强对私营企业零散党员的有效管理。在中组部出台《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试行)》前,202020年8月,中国共产党2020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方式的不同,2020市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公有制企业改制为的非公有制企业,另一类是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两类企业都有比较好的做法值得总结。
由公有制企业转制而成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及活动都比较正常,基本保留沿袭了转制前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且针对企业转制后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对党的工作及活动进行了创新和发展。比较突出的是2020厂,这个厂1998年9月由国有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后,针对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认识上到位、关系上理顺、活动方式上改进等党的建设工作,使转制后企业的党建工作仍然活动不停、管理不松、组织不散,且有新进展。粮油食品工业公司、2020化工厂、2020冶炼厂、2020冶炼厂、2020化工厂等由国有企业改制成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都比较正常,党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带头作用,使企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由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已有2020市2020公司和2020市2020冶炼厂两家成立了党支部。1995年6月就成立党支部的2020公司,始终如一地正常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组织工作及活动开展得比较积极和正常,组织工作有进展,已有6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先后有5名党员受到上级党委表彰奖励,4次被锡城镇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但是,与迅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与之远远不相适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特别是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比较突出。全市602家非公有制企业只有13家建立了党的组织,其中有11家是原国有企业转制成的私营企业,以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仅有2家成立党支部。
2、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党员数量偏少,不少党组织基本上没有做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党的新生力量的培养、补充新鲜血液,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十分迫切。
3、党组织关系不顺。主要反映在转制企业中,有的公有制企业转制后,出现党组织无处挂、党员无人管,在归谁管的问题上争议较多,这样就导致出现了组织活动没有正常开展,党员党费没有人收缴的情况。
4、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开展的不正常。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得不到业主的重视以及党组织的角色定位难以把握,党内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在时间、阵地、经费等方面得不到充分保证,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党内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少数成立了党组织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根本没有开展党建工作,随意性很大,完全流于形式。
5、党员职工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非常难。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下岗党员、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很突出,有的下岗失业,有的长期在外打工,有的经商务工、小商小贩,有的生活都难以维计,一些同志认为要不要党员资格,转不转党组织关系,通知开会学习去不去都无所谓了,极个别党员失去了联系,原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学习、收取党费根本通知不到人。
6、业主有顾虑。部分自然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还是有建立党组织的想法,因为他们看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党员总是在体现着先锋模范作用,往往是生产中的骨干,业务上的尖子,员工们的核心。但是这些非公有制企业主又有担心,比如,成立了党组织后,是否企业主的生产决策就要受到党组织的领导;党组织成立后,管理体制怎样理顺;企业怎样处理与党组织的关系等等。
二、2020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思想基础脆弱。从不同层次的思维主体来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种思想倾向:一是有些上级行业和主管部门党组织报着无所作为——有“消极观望”思想倾向。有些同志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济成份和性质变了,它自己发展是自己的事,成为真正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工作普遍无指导、无要求、放任自流。二是党员的复杂、懈怠心态——“打工雇佣”思想倾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里,业主和党员职工是双向选择关系,很多党员认为自己是临时的,流动性比较大,饭碗掌握在“老板”手里,随时有“炒鱿鱼”的可能,因而干一天是一天,难以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整体目标、企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难以行使党员的权利和承担党员的义务,失去了党员应有的作用。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理不直、气不壮——“配角从属”思想倾向。部分党员认为,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活动,受制于业主的制约和约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里的党组织,普遍缺少执政党的意识,对开展党建工作往往看业主的脸色行事,发挥党组织自身作用感到信心不足。虽然绝大多数的党组织得以从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里“移植”了下来,但在开展党建工作时普遍感到与过去有了反差,党的活动时间、经费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有保证,开展活动越来越理不直、气不壮,久而久之,党组织成了企业里的“配角”甚至“点缀”。四是非公制经济组织的业主对党组织——“淡漠排斥”思想倾向。部分业主认为,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会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在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业主看来,担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以后,开展党的活动会占用生产经营的时间,增加管理人员,加大营运成本,因而不欢迎党的组织进入自己的经济组织。五是价值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年青人不愿靠拢党组织——“急功近利”思想倾向。
2、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缺少坚实的物质保证和后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产权私有,除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行依法管理外,对其生产经营、组织机构设置、人事用工制度等缺少调控权。这就导致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置党组织,或者开展党的活动,对业主依赖性很大。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这几年加大了改制力度,为了便于在转民改制企业中设立党组织,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业主是党员的,一般将业主安排为党组织的负责人。这就是在某种意义上使相当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业主的直接控制下,党组织及党建工作的物质基础由老板提供并作决定,党组织的活动有可能凭业主的喜好兴趣和觉悟来开展。
三、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的同时,迎接新的挑战,积极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为非公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内部机制和社会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国有经济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实施民营化、公司制改造进程逐步加快,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将进一步快速发展和扩张,这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员和党员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如果不及时跟上这一变化的趋势,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势必在全局上削弱党对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领导力、控制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要敢于突破传统党建工作格局的影响,着力于党建理念与工作思路的创新,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这不仅有利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政治领导和经济监管,也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团结带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努力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内涵,科学界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是党在该经济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具有支持、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主要职责可以明确为: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使企业健康发展;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协助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领导企业中的工青妇组织,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三)改革设置模式,打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一是合理设置组织。依据党章规定,坚持从企业规模、党员人数、构成差别的实际出发,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在要求、模式、进程和方法上不搞“一刀切”,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健全一个、巩固一个”。一般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100名的,可建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单位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由国有或集体企业整体转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可在原有基础上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以利于党建工作的连续性;经济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该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进行调整或重新组建;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建支、委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并积极按条件发展吸纳新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是理顺隶属关系。遵循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挂靠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国有集体企业转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变;新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其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党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或部门(行业)挂靠管理。
三是配强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不足7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在7名以上的支部,设支委会,委员为3-5名;党总支和党委,一般设委员5-7名。党委建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设立党务政工部门,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可以从企业管理层中熟悉政工业务,思想作风正派,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中选拔,并按党章规定和必要的程序予以产生;如本单位暂无合适人选,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外单位选配;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其党组织负责人可由属地的工商所、个协、工商联分会或负责第三产业发展机构的党员负责人兼任。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一是灵活开展党建工作。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形式上,坚持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做到灵活多样;在时间上,坚持脱产与业余相结合,既严格组织制度,又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活动;在内容上,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改进党员管理。凡正式应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应聘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可以参照《工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作出具体的规定,一般说来,党组织活动经费应按年度工资总额的5‰—10‰比例提取。
三是培育新生力量,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内来。
(五)改进领导方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市)委可以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担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具体负责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等工作,实行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定期会办、定期督查,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县(市)的整体规划。
二是根据不同类型,注重分类指导。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不同,分别明确各类企业党组织职责、权利及管理办法。对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采取主要领导分工挂钩的办法,进行整顿或帮扶;对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机制,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三是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社会效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消除顾虑,形成共识。注意发现、培植和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确立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指导和推进面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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