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本

时间:2024-06-15 17:26: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本,供大家参考。

心得体会范本

  生命不是一场赛跑,而是一次旅行。比赛在乎终点,而旅行在乎沿途风景。身边的事情心得体会就是一种小小的感悟。下面是带来的心得体会的范文,仅供参考。

  一:

  第三十个教师节到来前夕,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座谈时的讲话,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讲话中指出: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

要弘扬高尚师德,淡泊名利、言传身教,真正做到自尊、自强、自省、自律,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学生全面发展。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结合起来,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作出贡献。

  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党员教师师德形象,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转变教育理念,实施差异教育。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部分教师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有晚,有先有后,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二、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也是一种不理智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细节.我们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责任心都很强,然而,仅仅有责任心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去面对学生之间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琐碎小事也会变得富有诗意,不仅要有爱的情感,爱的行为还要有爱的艺术。

  三、加强学习,树立先进理念。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已经成为衡量教师师德的最低标准.当代师德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高超的教书育人之能,还必须具有高雅的情趣,健康的身心,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懂反思,讲合作,富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要不断地学习新的教学理念,通过学习,使教师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教育价值观等,努力使对教师师德的外在要求,变为广大教师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为。

  四、常怀仁爱之心,培育有为新人

  做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好老师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好老师应该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爱护、尊重、宽容学生,做学生的好朋友和贴心人。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自尊,让所有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成长为有用之才。这是我们常说的:爱在细节,德在无人处。

  我觉得我们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贯彻到所有课程中去,教师要处处体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风范,因为教师自身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影响才是最深刻的、最终身难忘的。我的课堂教学氛围不错,但在教学方式方法上,还是要多学习,多探究,我要着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活力,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我们青年教师的成长,无论在教学还是科研上,都要有经验的老师来指导,来提高我们的上课技巧,使我们青年教师逐渐成长,最后成为各个学科中的精英和骨干。

  二: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换代异常迅速 。作为教师就必须善于接受和消化新观念、新知识,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必须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必须勤奋好学,孜孜不倦,努力做到学识渊博,业务精良。只有这样,讲起课来才能深入浅出,得心应手;才能使学生产生敬重感,自觉自愿地接受教育和指导。因而,利用暑假时间,我参加了继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地学习,使我们不但在理论上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从而在教学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把这几个月学习的心得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责任,树立了科学的教育观。几曾一度从上中学到上大学,我们见到的老师都是极有威严的,教师的观点是不容质疑的,这就使得教师真正成为了颇有权威的传道、授业、解惑之人。然而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师的社会道德品质也在一并的传授给学生,或者由学生间接体会。

  因此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他还要为培养下一代可塑型人材做出贡献。由此可见,教师的职业特征具有未来性,管仲说:百年树人。我国未来能否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教师培养的祖国的下一代。因此,我们要认清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树立崇高的职业信念,为祖国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石。

  为此,我们应为祖国培养出全面素质的创新人材。对于我们的学生我们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不能用成绩把他们分为三六九等,也不能由于好恶而疏远或亲近谁,我们应给予他们同等的发挥创造的机会,让他们在我们创造的气氛中健康成长。

  二、通过对《当代教育新理念》的学习,使我进一步了解了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理解了如何把先进的教学方式和理念贯穿于各个学科教学的全过程,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当前教育需要更新了两个重要的观念:

  第一、要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第二,认识自我的角色定位,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做勤于学习,乐于教学的数学教师。

  在今后的教学实施过程中,相信通过实践也真正的感悟到了全新的教育思想在教学中所产生的效应。这是以前传统教学所无法比拟的。

  三、通过对《新时期教师师德修养》的学习,让我更加正确的认识到自身的力量和价值,同时也给我的职业道德方面上了精彩一课,使我再一次重温高尚师德的形象,并以此为自身的追求。众所周知,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因此,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四、通过对《新课程教学问题解决实践研究》的学习,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教学的艺术与技巧,同时也解决了我以前在课堂教学当中存在的很多困惑,让我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仿佛一下子见到了光明和希望,对我的教学实践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五、通过业务学习,使我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继续学习,首先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教学水平距离名优教师还有很大差别。我虽然教过每个年级,对所教教材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体会尚浅。因此在我们执教的时要着重加强了教材的分析,利用所学理论去备课、备学生,去认真讲课,去研究习题,逐步在课堂教学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使学生在课堂四十五分钟能充分接收新的信息,减少课业负担,多一些时间去体会,多一些时间发展其他方面的素质。

  同时,通过学习,明确了自我塑造的目标,从而在教学科研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可以从尝试性的探讨开始有意识的加强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使自己的教学逐步向科研发展。因为新时代要求我们不仅是教师,更要成为一名教育家。

  总之,通过这次继续教育的学习,收获是非常丰富的,它引发了我更多的思考,也让我收获了很多的知识,使我感到自己的教师修养有了深一层次的提高。然而,憧憬未来,我知道前方的道路依然是曲折的,毕竟这些思考和理论需要我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的去尝试和运用,并最终将其转化为自身的东西,我想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我将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逐步完善自己。

  三: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12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律师与法官、仲裁员的关系。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a href="//www./fanwen/shiji/" target="_blank">事迹衙恳淮瓮腥司褪率党率觥⒅ぞ萏峤弧⒎缦仗崾窘泄低ǖ那榭黾锹荚诎福环矫媸侵谱靼妇砑焖鞅竿硗饪梢悦魅仿墒ξ腥怂龅墓ぷ鳎暾氏治写砗贤男械淖纯龊凸獭/p>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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