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教师队伍建设交流策划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4-02-04 17:1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政府教师队伍建设交流策划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县政府教师队伍建设交流策划方案【优秀范文】

  一、交流原则

  1.学科结构合理,按需有序交流。

  2.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

  二、交流对象

  全镇在编在职教师。

  三、交流类型

  乡镇中心校间(不含慎城镇)交流。

  四、交流限额

  1.流出限额:不超过10人。

  2.流入限额:不超过15人。

  3.城区县直学校(含慎城镇)向我镇流动的,不受流出、流入指标限制。

  4.一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二类、三类乡镇,二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三类乡镇,不受流出、流入指标限制。

  五、交流条件

  (一)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在现工作单位不满三年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均为我县教师,两地分居,且申请流入单位为其配偶所在单位的。

  2.配偶是现役军人的。

  3.城区学校(含慎城镇)向乡镇流动的。

  4.一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二类、三类乡镇,二类乡镇教师申请到三类乡镇,同类乡镇之间交流的(不含慎城镇)。

  5.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患癌症(含重病、肢体严重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的。

  (三)优先流出条件:

  1.烈属(烈士子女、配偶或父母)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

  2.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患癌症(含重病、肢体严重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的。【因慎城镇未设交流岗,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慎城镇的,可申请流入到慎城镇周边乡镇】。

  3.夫妻双方均为我县教师,两地分居,且申请流入单位为其配偶所在单位的。

  4.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交流:

  1.在违规违纪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3.20xx年度考核不合格及不定等次的;

  4.曾经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其他原因不予交流的。

  六、流出办法

  1.申请流出人数未超过流出限额的,全部流出。

  2.申请流出人数超过流出限额的,按以下先后顺序流出:

  (1)军(烈)属优先。申请人是烈士家属或配偶是现役军人的优先流出。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出限额时,依次按“在我镇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年龄大”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出。

  (2)符合优先流出条件(1)后指标仍有空缺的,申请人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患癌症(含重病、肢体严重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因慎城镇未设交流岗,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慎城镇的,可申请流入到慎城镇周边乡镇】的优先流出。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出限额时,依次按“在我镇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年龄大”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出。

  (3)符合优先流出条件(1)(2)后指标仍有空缺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我县教师、两地分居且申请流入单位为其配偶所在单位的优先流出。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出限额时,依次按“在我镇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年龄大”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出。

  (4)符合优先流出条件(1)(2)(3)后指标仍有空缺的,申请人流入单位为其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工作单位(仅限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含本人户籍)所在乡镇的优先流出。符合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流出限额时,依次按“在我镇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年龄大”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出。

  (5)符合优先流出条件(1)(2)(3)(4)后指标仍有空缺的,依次按“在我镇学校工作年限长、教龄长、学历高、年龄大”的先后顺序予以优先流出。

  七、材料

  优先流入条件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优先流出条件1项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配偶所在部队出具的近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家属需提供烈士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其烈士家属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优先流出条件2、3、4项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患癌症(含重病、肢体严重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甲医院的住院材料或残疾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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