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插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行动目标
为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清查全镇范围内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修缮一批,拆除一批,监管一批。
二、成立插旗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专
副组长:罗 嵩(常务)、唐忠爱、周循清
彭 胜、贺中和
成员及单位:叶家龙、何佐夫、罗 航、周 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东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专班,总支书记亲自抓,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三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对全镇主堤、主路、主街道排查出的整体危险、无法修缮房屋,从消除安全隐患的角度,无条件限时拆除。
(二)排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排除。根据大排查的结果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治理措施,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实施步骤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3月12日,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月2日-2月8日)
排查重点:
1.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2.处于危险场地的房屋;
3.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
4.存在违规改、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行为;
5.外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
6.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隐患情况;
7.有无合法产权。
此外,重点排查教育医疗、养老幼托、商场酒店、农贸市场、工业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与业主签订整改通知书。摸底情况和整改通知书于2月7日前交整治办公室。要求有基本情况,有房屋照片。排查房屋要全面建立一栋一档纸质档案。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过程留痕。
2月8日,通报各单位摸底排查情况和整改通知书签订情况。
(二)处置整治阶段(2月9日至3月12日)
1.对各村(社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排查出一栋,立即整改一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故的房屋,要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3.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追根溯源,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做到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联系不上业主和使用人的,要立即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5.房屋拆除必须确保安全,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零补偿。
五、工作要求
1.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典型事例,形成全镇上下共同推动的良好格局。
2.严明纪律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中,要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要求,细化问题,细化责任。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而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予以严厉追责。
3.加强督促推进。为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组织明查暗访,动态公布进度,一周一排名,对组织开展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整治不到位,后果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4.强力执法保障、落实长效管理。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各部门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源头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