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察工作党建问题整改经验材料(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抓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避免抓党建“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做到多方联动、一体推动至关重要。**市直机关工委注重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市委巡察查找问题深、整改力度大的优势,有效利用巡察成果,积极借助巡察力量,主动对接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建立起巡察发现党建共性问题督促整改联动机制,切实把巡察中“晒”出的党建共性问题“归零”,有力推动了市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
**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市委关于统筹做好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对标对表、对症下药,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市委巡察办移交党建共性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规程》《市直单位党建和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转办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其核心是,市委巡察中发现的党建方面问题由市直机关工委协助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强化对被巡察单位党建共性问题整改的对口指导和监督,通过共同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流程“串联”,构建履责闭环。一是及时交办任务。每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巡察组对发现的党建方面问题进行归纳汇总,提炼出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同类、同性质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并移交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交办会,将问题通报给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要求、责任、时限。二是加强日常调度。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日常工作,通过不定期查验整改台账、电话提醒、微信群、QQ群提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工作调度。同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每两周上报一次问题整改进度情况和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常态长效。三是组织督导验收。整改期间,市直机关工委针对整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通过专门组织力量到相关单位现场调研等帮助查漏补缺。同时,根据整改进度,市直机关工委对整改完成的单位进行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验收情况反馈给市委巡察办。四是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市直机关工委适时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常态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体制机制。
(二)突出职能“联动”,强化工作合力。一方面,市直机关工委将各单位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由市直纪检监察工委视问题严重程度或影响等因素,移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督办,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或未按规定落实整改任务的单位,由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
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将转办问题处理情况、突出问题整改结果审核评议情况列入驻在单位当年度政治生态评价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直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报请市委、市纪委监委,在一定范围开展党建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或警示教育。
(三)突出工作“联谋”,助推中心工作。在工作谋划上,围绕发展这个中心,结合发展抓党建,抓好效能促发展,运用一套调度考核机制,两张清单,将党建和效能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督查、一并考核,构建同向发力、一体化推进模式。在问题整改上,效能建设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是否有党建工作的责任;
存在党建任务落实不到位情形,查找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因素。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由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介入,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启动问责程序,切实做到用党建提升工作效能、用效能检验党建成效。
三、实际成效
(一)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压实。**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健全完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工作机制,牢固树立“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意识,通过“穿透式”调研、党建工作重点督查、“党建+信访”等形式,将市委巡察移交党建共性问题督促整改纳入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模范机关创建等一体谋划,与被督导单位机关党组织共同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市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直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将其当成是“当标杆、作表率”的需要,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以推动整改落实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以高质量的整改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二)联动联谋合力进一步落实。有效发挥工委抓党建、效能办抓效能、纪工委抓纪律的职能关联性,最大程度激发各自职能优势,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各巡察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健全完善“部署推进、督查整改、考核评价”履责闭环,按时按序做好督促整改和开展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坚持调度“联谋”、考核“联评”、问题“联解”,形成推动巡察整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2021年以来,先后对十一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交办的24个单位84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
(三)机关党建抓手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必须通过考核来检验。近年来,市委综合考核考机关党建、巡视巡察查机关党建、述职述廉述机关党建已成常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始终将考核这个“指挥棒”牢牢抓在手中,将市委巡察发现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整改纳入机关党建“月小结、季调研、半年回头看、年度总评价”一体调度督查考核,运用线上“党建云”掌握工作开展、线下“调研督查”检验整改实效,每季度下发调研情况通报,年度计入机关党建量化考评指标,切实把整改“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让各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更加有力、更有质量。如市检察院围绕机关党建工作提质提优提效,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调度督查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支部14项、党员20项,推进支部党建工作对标量化考核责任制,考核结果在支部发展党员及评优评先上予以体现,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
(四)机关建章立制进一步务实。针对巡察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从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各环节。如在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中,针对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干警,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政法单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政治生态动态研判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责任压实不够、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等机关党建方面问题,有的建立“一部门一支部”的组织结构和“部门行政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有的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范,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防止决策失误。
四、经验探讨
(一)善于借势借力,形成联动局面。“打铁必须自身硬”,市直机关工委是抓机关党建的牵头机关,要以自身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工作的落实,借助巡察监督这把利剑,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工委在机关党建业务指导中的“探照灯”作用和市委巡察办在政治巡察中的“显微镜”作用,建立机关党建与市委巡察“互学、互鉴、互信、互动”的联动协作机制。一方面,由市直机关工委提供机关党建的最新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和突出问题,为巡察“按图索骥”提供参考。另一方面,由市委巡察办提供巡察过程发现的新问题和难点问题,为机关党建开出药方、补齐短板。
(二)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努力做到靶向治疗、精准施策,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从机制上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针对市委巡察中发现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等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短板不足,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形成具体整改方案,在全市层面开展专项治理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要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方面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真正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健全完善到哪里,着力构建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符合市直机关单位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拓展结果运用,用好巡察成果。做好结合文章,统筹用好整改成果,把解决机关党建共性问题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结合起来,探索将巡察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整改情况与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与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以工作成效来检验整改成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综合分析。通过市委巡察,我们对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和表象性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掌握,在接下来的市委巡察中,需要乘胜追击,放大巡察监督效果,挖掘深层次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通过“以点带面”“由表及里”的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在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上下功夫,补齐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可以做到对一些机关党建共性问题逐步“祛除病根”,更好推动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助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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