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4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 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承担以下任务;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承担以下任务;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4.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基层党组织的设立1.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建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3.正式党员超过100人的,设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基层党员人数不足50人或100人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相应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党委。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务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1.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强的党性原则;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根本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思想素质: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者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业务素质:熟悉党的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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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风素质:具有求真务实、廉洁从业、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勇担责任的工作作风。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2、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党课教育。
4、经常与本单位工会、团组织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经常与行政保持沟通,及时向他们反映党员、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合理化建议。
6、经常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职工群众谈心,了解他们的其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8、做好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及支部委员增补工作。9、开展党内“争选创优”活动,协助行政策划和开展好本单位“争先创优“活动;做好本单位各种评选表彰的发动和申报工作。
10、组织支部成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各项集体活动。11、积极引导本单位行政、职工、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12、按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活动手册》,及时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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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支部书记交托的各项任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上好党课,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掌握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填写党员名册,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做好与党员、群众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党章
6、按标准发展新党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党建工作、支部建设、职工队伍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7、积极参加和组织本支部党员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8、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的要求,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经支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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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提出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带领群众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4、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纪律检查委员职责1、维护党规党法,抓好党风整顿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3、认真调查党员违反党章、违犯党纪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4、受理党员的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5、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6、对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7、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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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理论与实务市委组织部刘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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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内涵: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4、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5、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报效国家、造福社会、服务人民、关爱职工的企业形象。二、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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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企业。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2、企业必须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3、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战略。4、依法诚信经营。5、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与决策1、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则;(3)企业经营方针;(4)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5)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6)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7)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息的重大事项;(9)企业在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2、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企业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2)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沟通。(3)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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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4)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政策、法律或者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企业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1、选人用人方面的职责:(1)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2)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并按照董事会、经理层的不同职责组织实施。(3)对董事会提员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只是建议和推荐权);(4)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谁考察?谁决定?);(5)加强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6)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2、党管人才方面的职责:建立符合企业人才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确定人才待遇。(四)监督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权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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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当前,重点是要变管理为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党员和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纽带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上来。
(七)领导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我们应怎么做?
一、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服务意识。要树立“围绕企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外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为完成企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服务。二是监督意识。要利用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每个党员成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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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督,以保持成员的净化和纯洁。三是协调意识。一个企业就好像是一盘棋,每个成员、每一项具体的工作,每一个环节就好比一个个的棋子,要使整盘棋活起来,协调走好每一步至关重要。要协调好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工作,及时了解单位每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并适时反映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使上级党组织能更好地加强对基层的思想领导和业务指导,同时,也取得上级领导对支部工作的大力支持;其次要协调好内部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以达成各项工作配合上的默契,为发挥基层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再次是要协调好同志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单位的同志工作在一起难免在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出现小磨擦,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全面了解,有效协调,春风化雨,使单位在整体上保持高昂的斗志,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四是预见意识。“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基层工作多、事情杂、时效性强,作为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要掌握好提前量,避免临时“抱佛脚”或者“放马后炮”的现象,使支部组织生活有效地促进工作,具体工作反过来又能充实组织生活的内容。
篇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八项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经营,公平竞争。(2)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与企业发展同步增值。(3)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4)在企业人事管理中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5)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领导并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7)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办好企业。(8)生产经营中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要",实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丰收"。纪检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保护、惩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基本职能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一、维护维护是指工会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组织必须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成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二、参与参与是指工会组织应该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该成为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建设建设是指工会组织应该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四、教育教育是指工会组织应该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制度是职责的体现,职责通过制度落实。党群系统的制度共有67项制度,由以下几部分组织成,一、按照职能分类,一是党委工作制度二是纪委工作制度三是工会工作制度四是团委工作制度二、按照制度类别分类,大致九大类型一是学习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职工都有理论学习的任务和职责,通过学习体现对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教育引导二是组织工作制度:1、干部教育管理制度2、党员、发展、培养、教育、考核工作管理制度3、学习型党组织建设4、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宣传思想工作制度:1、宣传工作:对各单位的要求、稿件要求、重点报道内容要求等2、通讯员管理制度3、宣传媒体管理制度4、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三是党建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2、支部管理工作制度3、创先争优制度、党员承诺制度4、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制度:共青妇组织5、党内帮扶激励制度四是企业文化制度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六是统战工作制度:统战、民族团结进步七是工会工作制度八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和谐企业建设工作制度九是管理类制度:1、党委的管理职能、内容、2、纪律检查工作职工及内容3、工会组织管理职能及内容4、共青团工作职能及内容三、党群制度的特点1、主要是做人的工作2、具有全体性,包含党员、干部、一般职工;无党派人士、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等专门划分为一类工作,叫统战工作。3、既体现严格的政治性,又具有鲜明的娱乐性、群众性,
4、体现服务性特点5、一些制度涉及体制性和理论前沿性: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党管干部与经理层自主用人、市场选派的关系,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等问题,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有的按照我们以前的传统,有的按照靖煤集团的规定,各企业原则大体相同,但具体操作和流程不同。四、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党群工作制度1、制度应该同行对待,同样敬畏;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3、制度重在执行,要以上率下;4、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
篇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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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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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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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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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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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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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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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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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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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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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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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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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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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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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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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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