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篇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殊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殊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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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
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1.综合指导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督导考核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推广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机关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篇二: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
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
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
〔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
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
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
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
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
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
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
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
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
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
廉政建设“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
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
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
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
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
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
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
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三:乡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每年年初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科技。
一、担当分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不少于4次;督促指导分管单位、科室、所站、村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严肃党的政治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带头廉洁从政。每年年初,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与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相结合,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分管单位、科室、所站、村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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