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3篇

时间:2022-11-07 13:05:09 来源:网友投稿

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3篇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成立XXX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3篇,供大家参考。

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3篇

篇一: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成立XXX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根据《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及《XXX网络舆情快速及时回应机制》(XX〔2016〕3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XXXX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X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及时完成中央、省委、市委交办的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任务安排。要强化本单位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定期上报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及时向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件、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信息。

  XXXXXXX

  2018年6月25日

  

篇二: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实用文档.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那么,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稳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底,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那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局部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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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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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表达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催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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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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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认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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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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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成立XXX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机关各部室: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

  调,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根据《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及《XXX网络舆情快速及时回应机制》(XX〔2016〕3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XXXX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X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及时完成中央、省委、市委交办的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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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要强化本单位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定期上报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及时向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件、网络安全事件和风险信息。

  XXXXXXX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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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x局

  中共xx县xx局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xx县xx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x党〔20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xx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党委书记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易旭辉、党委委员胡炜、詹明义、杨军良、熊建华任副组长,刘贱喜、铙平、熊贻红、文平芬、徐斌、李隆发为成员。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辩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时上报,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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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严肃查处。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十四条局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党风廉政室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七条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一)党风廉政室接受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支部上报问题;(二)党风廉政室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三)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八条各党(总)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十九条受到责任追究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个月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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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两级公司党委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DD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DD销售公司各级党组织。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三条两级公司党委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属地责任,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包括六大方面:(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

  地进行引导。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情况。(三)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

  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四)领导组织党群部门、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新媒体的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工作体系。

  (五)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用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

  (六)坚决防范错误思想,不允许属地管理范围内出现否决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抹黑国有企业等错误思潮和言论。

  第三章阵地管理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阵地实施分层分类管理。省公司党群处负责省公司层面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分公司党群部负责本公司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门户网站、微媒体、官方微博、微信企业号、手机APP等网络宣传平台;QQ群、微信群等各类工作群;办公楼宣传墙(栏)、基层党支部宣

  传墙(栏)、库站文化墙(栏)、加油站对外出租的墙面广告位等各类墙面宣传平台;机关讲堂、工作论坛、业务培训班、企业发布会、对外交流会等思想交流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机构、场所、活动。

  第七条网络宣传平台的管理。党群处对公司门户网站、“齐鲁石油人”微信平台、DD公司企业号“微新闻”栏目负主管主办责任,业务运作二部对公司企业号、官方微博负主管主办责任,其他处室对本部门主管主办的各类网络宣传平台负有管理责任,分公司各部门对照上述责任体系执行。主管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审稿制度,涉及党的政策方针、集团党组决策及关系公司形象等敏感内容的,须报党群部门审核。严禁发布背离主旋律或低级恶俗的内容。

  第八条QQ群、微信群的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建谁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个工作交流群的责任人和管理员。省公司业务处室发起的工作群(如:齐鲁创客群、DD销售新闻宣传群),第一责任人为该处室负责人;分公司业务部门发起的工作群,第一责任人为该部门负责人;基层党支部发起的工作群,第一责任人为党支部书记;库站发起的工作群,第一责任人为油库主任和加油站经理。各群管理员负日常管理责任,要加强对群成员的教育引导,严禁讨论、发表有违国家法规、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言论。

  第九条各类墙面宣传平台的管理。党群处负责公司机关办公楼宣传墙(栏)的建设和管理;分公司党群部负责本公司机关办公楼宣传墙(栏)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对基层党支

  部宣传墙(栏)、库站文化墙(栏)负有监督、指导、管理责任。对加油站外租墙面广告位,非油部门负主体责任,加油站负属地管理责任。两级党群部门要加强各类墙面宣传平台的管理监管,非油部门要加强加油站广告位承租方的意识形态管理,严禁出现违背党的大政方针、集团党组决策及公司各项要求及一切违背法律要求的内容。

  第十条各类思想交流平台的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类讲堂、论坛、培训班、发布会、交流会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即为意识形态责任人。要加强会议参加人员、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的管控,事前做好外聘讲师的背景调查、交流培训材料的审查,明确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和义务,主动防范和及时处置会议现场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其他具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机构、场所、活动,要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做好全过程管控。

  第四章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中,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的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党群处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

  督查,督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报告。第十四条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组

  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群部门要向实施问责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七条两级公司党委班子、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讲义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的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抹黑国有企业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八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和细化具体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六: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根据宣传部《关于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党又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x月xx日,局党组组织局总支、局直各单位支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局机关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各支部书记要认识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履行监督责任,以身作则,形成自上而下的良好风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纳入日常会议日程。(二)及时传达政策,加强阵地建设。近一年,我局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狠抓落实工作。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如:双微平台、宣传栏等。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强化正面引导,全面部署工作。开展党组书记专题党课,一如既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较强的履职尽责意识形态,以反面案例倒逼全体干部职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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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个人素质,展现单位形象。工作中,领导以上率下,发挥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正面引导,塑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定期在我局开展研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局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让我们的干部职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

  二、存在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个长远性的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机制体制的变革等因素,我们的干部职工将面对新的挑战,不可避免的会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针对目前不适应的地方,我们需要积极改正。(一)思想懈怠,认识存在短板。我们职工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情况,没有意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如:对待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存在极少数敷衍现象。(二)学习不足,落实存在误差。新形势下需要我们的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自我完善,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如:对政策理解认识不足导致工作开展进度缓慢,导致群众对工作不甚满意。(三)引导缺位,宣传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工作需要发挥引导作用,宣传工作需要更具有针对性,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意见和建议我局针对上述问题,积极开展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一)对照自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自查,找出问题,定期做思想汇报,确保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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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互相监督,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学习,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工作。塑造典型模范,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进步,建立互相监督机制,以机制倒逼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加大宣传,塑造意识新风。针对正面报道积极宣传,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广泛性,积极探索宣传工作新模式,增强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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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蒲县中医医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院各科室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二、重点任务(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党支部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要

  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院党支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支部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支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四、相关要求(一)夯实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加强学习教育。支部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

  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蒲县中医医院2018年9月10日

  

  

篇八: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6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分建议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

  **职业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与考核细则第1章

  总则

  第1条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

  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点地位,明确全校各级领导

  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本细则。

  第2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

  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条件,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

  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全部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

  动身,进1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

  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3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

  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4条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兼顾调和机制。成

  立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

  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

  长办公室、党委宣扬部、信息中心等相干部门和各2级学院(部)党政

  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扬部。

  第2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5条党委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是:(1)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

  任。党委书记是第1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1

  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

  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

  事件亲身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兼顾调和指点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依照“1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增强“4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保护”、不断坚定“4个自信”,自觉承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1领导。把坚定“4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4)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校党委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对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5)指点并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工夫,加强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政治鉴别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党总支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风格建设、纪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1同部署、1同落实、1同检查、1同考

  核。

  (6)领导、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发现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

  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加以批驳,有理有益有节地

  展开舆论斗争。对校内出现的有毛病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加强教育引

  导,做好转信息作。对在各类媒体、出版物、讲坛等公然场合发表同

  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漫步传播政治谎言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知

  识份子在教书育人、学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

  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8)选优配强学校宣扬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旗帜鲜明

  地坚持党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

  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学校宣扬思

  想领域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勇于同毛病偏向作斗争的同

  志应当公然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的应当及时作出调剂。

  第3章党委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6条党

  委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党委宣扬部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党委宣扬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

  兼顾意识形态工作、兼顾推动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兼顾

  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兼顾新闻宣扬舆论引导、兼顾网络文

  化建设和管理、兼顾全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

  责任务,是学校订外宣扬联系、媒体接洽、新闻发布等方面的主管部

  门。在校党委统1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点、组织、调和、

  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要加强网络、校报、广播、电子屏、宣扬栏等阵地的监督;严格履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材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1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扬思想工作队伍。

  对学校官方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扬采访报导负具体审查责任;定期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2)党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报请校党委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调和、督查督办以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好学校有关涉密文件、内部资料的管理工作。

  (3)组织人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纳入到干部考核,纳入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要严把教师聘请考核政治关,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年终考核、职称提升等考核内容中,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标准。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海外人材的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心、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1票否决。

  (4)党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1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展开党的宗教政策知识教育,坚持展开相干法律法规、民族基本常识教育,防范和抵抗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对校内的渗透,引导全校师生正确看待宗教问题,自觉保护国家统1和民族团结。

  (5)纪检监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全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各2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扬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罚建议。

  (6)团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不给背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不断提升大学生骨干、团干部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政策理论水平。对校内文艺演出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特别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情势负责审查和把关。

  (7)工会心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发挥工会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护广大教职员工权益。配合相干部门展开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1步建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建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8)老干部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1致,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第4章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7

  条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1)教务处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进1步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

  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把控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

  政治方向,对在课堂上出现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背宪法

  言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

  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

  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工作。

  (2)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做好学生宗教知识学习教育工作,

  防范和抵抗境外权势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

  能力培训。

  (3)保卫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配合党委办公室共同

  承当安全稳定整体工作。参与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依照国家

  政策和相干法律法规,配合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

  校内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境外敌对权势、非法宗教、邪教

  防范等工作,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意识形态相干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

  置工作。

  (4)科研外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哲学、社会

  科学类横向课题备案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课题选题的把关,关注敏

  感研究成果的去向。

  (5)信息中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大依法管网治网

  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应用管理水平。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扬、

  做好网络新闻宣扬、网上评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保证

  和支持,深入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会发展,全力做好管网、用网和引导网络的各项工作。

  (6)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点地位,实行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思政理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3进”工作,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抬头率和满意率。

  第5章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第8条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主要承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本总支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第1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事件亲身处置。各2级学院院长依照“1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要牢牢掌控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向党委宣扬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各党总支书纪要定期分析研判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本总支内产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进程和相干记录保存。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依照谁主管谁

  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控可管,对主办的报告会、探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对,全面了解其思想偏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党委宣扬部备案。延续加强对本学院(部)学生课堂监督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渗透。

  (5)建设、保护管理好本学院(部)“两微1网”。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纪要亲力亲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两微1网”时效快的优势,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周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展开网上舆论斗争。

  (6)领导、组织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中出现的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传播政治谎言的有关人员,应当依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做出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团结工作。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带头联系师生代表,重视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换、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记念日等节点,组织访问慰劳或展开其他情势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强化队伍建设。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宣扬思想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提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扬思想阵线队伍坚强有力。

  第6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9条校党委意识形态

  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与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

  工作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与监督,同时接受全校党员监督。

  第10条全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

  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大众

  评议和监督。

  第101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需向党委宣扬

  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校党委对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每一年进行1次,可与年度

  考核结合进行。

  第102条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

  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

  节轻重,给予提示、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并

  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罚。

  (1)对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

  想舆论斗争组织展开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

  问题上,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1线

  上、没有带头与毛病观点与毛病偏向作斗争的;

  (3)本学院

  (部)、本总支、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群体性事件

  的;

  (4)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散布同党

  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公然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乎识形

  态方面有严重毛病导向的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1网”平台宣扬出

  现严重毛病导向的;(6)丧失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1

  网”等宣扬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7)不主动、不

  积极展开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舆情研判工作,没有行使职

  责并有效处置本部门的舆情而引发负面“舆论场”的;

  (8)

  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QQ群等媒

  体上就校内外热门事件,公然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故意曲解事实、无确

  切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实行教育、提示的。

  (9)本学院(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

  重问题的;

  (10)本学院(部)、本部门联系或申请举行的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课堂教学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

  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101)其它未能切实实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103条实行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

  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各2

  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和直接分管的负责人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

  当重要领导责任。对毛病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用的,不

  承当领导责任。毛病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

  人责任。

  (1)对2级学院(部)领导班籽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

  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整理调剂。

  (2)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2.批评教

  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正告、严重正告、

  撤消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开除党籍等党纪处罚。

  (3)有以下情形之1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

  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毛病并承当责任的。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导致没法实行职责的。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难以实行职责的。(4)遭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历;因问责被免职的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负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5)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干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述。申述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履行。第104条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部门领导干部违背本细则有关规定,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党委宣扬部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组织人事处备案。第105条凡教职员工有违背意识形态相干规定的,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党委宣扬部、教务处等相干部门依照有关纪律给予相干处罚。第106条遭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师,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历。第107条本实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九: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02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w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定期分析^p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w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w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w(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五)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zf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六)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

  

  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党w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w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w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篇十: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院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

  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学院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X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责任。X、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组织机构。(X)X学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成员:X、X、X。(X)工作小组。以支部为单位成立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副主任和支委为成员,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X、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全面、生动阐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当好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X、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及时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委书记担负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学院其他党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

  导责任。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X、加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良好发展结合起来,用中国梦来凝聚共识、团结力量,不断增强全院师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X、深入宣传教育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充分认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基本内涵,使全院师生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的根本方向、党和人民长期奋斗的根本成就、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道路。

  三、加强教师教育和管理。X、加强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推动主题教育,并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X、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振奋全院教师的精气神。

  四、加强学院大学生思想引领。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头脑,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生头脑。把学院青年学生培养成为欧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五、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X、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

  设。通过各类学习、研讨、培训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队伍的工作水平与工作能力。X、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每月一次的全院教职工大会等各类学习、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和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教学能力。X、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建设。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逐步打造辅导员与班主任共同负责的机制,规范工作职责。

  六、把握思想舆论的领导权和管理权。X、强化学院媒体管理。宣传橱窗等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和监督机制。X、加强学院网络信息监管力度。完善网上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及QQ群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

  

  

篇十一: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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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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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条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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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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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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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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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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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工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

  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股室为成员。

  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辩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

  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二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第十三条局属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四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综合股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六条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一)综合股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支部上报问题;(二)综合股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督导小组;(三)局意识形态督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七条各党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

  批评。第十八条受到责任追究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消当

  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篇十三:河南省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工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

  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股室为成员。

  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辩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

  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二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第十三条局属各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四条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综合股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六条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一)综合股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支部上报问题;(二)综合股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督导小组;(三)局意识形态督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七条各党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

  批评。第十八条受到责任追究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消当

  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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