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5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1.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系达到85%为合统中在园3-5岁幼儿数;格,否则不合格。2.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3-
5岁幼儿数。
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在册幼儿园实际在园35岁幼儿数/县域户籍3-5岁幼儿数×100%。
一、普及普惠水平
(二)
2.普惠性幼儿园覆
普惠性幼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
儿园覆盖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率
到80%。
达到80%为合
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
格,否则不合格。系统相关数据。
(三)
公办园在
3.公办园在园幼儿
园幼儿占占比达到50%。
比
达到50%为合
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
格,否则不合格。系统相关数据。
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00%。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含公办教学点、小学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数/县域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00%。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1.建立学前
教育联席会议制
(四)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度;2.幼儿园党的
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以上2项均做到
为合格,否则不合
格
1.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2.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和幼儿园名册,幼儿园建立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
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是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
(五)
发展规划
6.把普惠性幼儿园
科学合理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
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
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
纳入统一规划,并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7.农村地区每个乡
(六)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
学前教育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
公共服务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
网络基本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
完善
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
全部做到为合格,有1个乡镇或大村做不到为不合格。
季节班等。
1.查看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系统相关数据;
2.村教学点、流动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实地查看若干乡镇。
1500以上人口的村要独立建设1所村级幼儿园,人口不足1500人的小村办分园或联合办园。
二、政府保障情况
8.落实《广西壮族
1.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
管理办法;
(七)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
有贯彻意见
2.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
小区配套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含方案、办法提供的城镇规划小区及配套
幼儿园管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等)并已落实为合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
理规范
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格,否则不合格。
3.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
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
情况统计表(含办学性质等内
用。
容);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4.现场查看若干小区配套幼儿园。
备注
(八)
10.落实自治区公办
财政投入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
到位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
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
县镇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达到规定标准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准的相关文件;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县镇公办幼儿园包括各设区市城区、县本级、镇区、乡村公办幼儿园。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八)助政策。
有财政补助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财政投入
到位
12.落实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制定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标准和奖补政策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
3.实地核查若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九)收费合理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制定公办园、
1.包含公办园、普惠性民
普惠性民办园收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费标准的相关文
2.本地区建立收费标准动
件并落实为合格,态调整机制的相关文件或材
否则不合格。
料;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文件或出具相关材料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九)
15.各类幼儿园无不
收费合理合理收费。
1.幼儿园除
收取保教费、住宿
费及按规定收取
的服务性收费、代
收费外,无其他违
规收费;
2.没有跨学期预收费现象;3.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
4.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
3.实地查看若干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点心费等费用收支明细公示等情况;
4.随机对若干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有发现明显违反
相关政策规定的
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1.落实自治
区及当地关于公
办园教师工资待
遇保障的政策;
2.制定公办
园编内编外幼儿
教师同工同酬相
关政策措施;
3.没有拖欠
(十)
16.落实公办园教师
教师工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
待遇有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障
同工同酬。
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现象;
4.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
有效投诉;
5.督导组在
实地督导过程中
没有发现明显违
反相关政策规定
的现象。
以上均做到
为合格,否则不合
格。
1.公办园、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
2.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统计表;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
17.参照公办园教师
教师工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待遇有保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
障
入。
1.落实自治
区及当地保障民
办幼儿园教师工
资收入有关政策
法规;
2.没有拖欠民
办园教师工资的
现象;3.没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4.督导组在实
3.核查若干幼儿园教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社保办理等情况;
4.召开教师座谈会。
地督导过程中没
有发现明显违反
相关政策规定的
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十一)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相关文件;
2.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1.对民办幼
儿园进行非营利
性或营利性分类
登记;
20.对民办幼儿园审
2.每年组织对
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全县民办幼儿园
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开展年检并公布
年检结果。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1.民办幼儿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2.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
备注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公办、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1.建立幼儿
园办园行为督导
评估制度,且周期
不大于5年;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2.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告。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1.建立幼儿
园责任督学挂牌
督导制度;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2.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实现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
1.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
2.实地查看若干所幼儿园。
以上均做到为合
格,否则不合格。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备注
二、政府保障情况
(十二)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1.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
2.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以上均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无此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无证园治理工作台账。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十三)办园条件合格
达到规定要求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建设标准;
2.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配备要求;
3.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27.2017年后规划设
全部做到为
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合格,否则不合
建设标准》。
格。
2017年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一律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建设方案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
28.县域内幼儿园班
四)班额普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
遍达标
程》有关规定。
(十五)教师配足配齐
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县域内每所
幼儿园平均班额
1.教育事业年报和学前
不超过小班25人、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其
中班30人、大班3他相关材料;
5人的达到85%以
2.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班
上为合格,否则不额情况。
合格。
全部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公办园没有超过一年以上空编不补充人员的情况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
2.教育事业年报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3.公办教师名册和工资发放名册;4.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名册及人员工资发放名册等材料;
5.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实际情况。
备注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达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备注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1.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十六)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制定师风师德建设制度并落实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抽查若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核查培训平台教师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查验资料
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十七)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1.幼儿园按
规定创设多种活
动区域(区角);
2.提供充足的
符合幼儿年龄特
1.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
点的玩教具、游戏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
材料、图画书;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
3.没有提前教授料;
汉语拼音、识字、2.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或保
计算、英语等小学教质量监测体系等有关资料;
课程内容;
3.实地抽查幼儿园的环
4.没有以课堂境、材料、场地、活动及一日
集中授课方式为计划和作息等(是否有小学化
主组织安排一日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
活动;
的行为)。
5.没有以机械背
诵、记忆、抄写、
计算等方式进行
知识技能性强化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训练的行为;6.没有对幼儿
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7.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现象。
以上均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查验资料
备注
一
二级
级指标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点及评价
四、社会认可度
(十八)社会认可度调查
37.通过统一调查平
台,开展社会认可度调
社会认可度
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达85%以上为合
教职工、人大代表、政协格,否则不合格。
委员及其他群众。
查验资料
备注
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
通过统一调查平台,对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高于85%以上。
说明: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一般为截至申报前的最新数据、材料。
附件2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佐证材料清单
1.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2.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3.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4.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公示网址;包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5.落实公办园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6.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7.包含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上一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和年度检查结果;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无证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8.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篇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第1号)、《市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普及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和认定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安排,我县将全面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2025年接受并通过xx学前教育。为全面认真做好xx学前教育创建和普惠推广工作。在我县惠特尼县,特制定本编制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x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精神和X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足、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完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普及、普惠、安全、高质量发展。第二,创造目标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创建xx县普及学前教育,深入贯彻立德庶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儿童教育的美好期待。到2025年,xx县学前教育普及水平、xx保障工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全面达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及标准要求;惠特尼县。三.工作任务(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1.学校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90%。2.关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覆盖率均达到80%。
1
3.公园里的儿童比例超过50%。(二)提高xx安全水平1.进一步加强xx县学前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xx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保障县域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加强幼儿园X组织建设,逐级提升幼儿园X组织书记和幼儿园X组织负责人,落实幼儿园X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双培”机制,培养优秀教师成为X成员,X成员成为骨干教师,认真落实“”等X组织制度,推动幼儿园X组织与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幼儿园X组织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X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2.科学合理规划县域学前教育发展。对全县幼儿园布局进行专项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取xx建设、扩建、改建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形成县乡学前教育三级公共服务网络。4.社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实施《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社区配套幼儿园与一期待建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5.xx到位。实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标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通过综合奖励、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发展。6.收费合理。执行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7.教师的工作福利是有保障的。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民办园根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生保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食品、环卫、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幼儿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校长安全责任,营造幼儿园、家庭、社会都关心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幼儿园
2
安全运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9.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许可后许可”制度,
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制度;实施覆盖所有幼儿园的“三年一轮”督导评估制度;将幼儿园办园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xx的内容,切实做好幼儿园定期督导工作。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区域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1.办园条件合格。县内幼儿园条件、玩教具和儿童读物符合规定要求;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班级一般都达标。全县80%以上的班级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3.教师设备齐全。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公园里没有“汇编”。不补”的情况;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区xx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师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四、创建实施阶段(一)启动安排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印发创建工作
篇三: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功能区等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人民政府)。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审核认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原则(一)科学规划。各地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
及普惠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督导评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结果可靠。
(三)公开透明。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注重实效。通过客观评估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实际成效,督促引导各地政府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第五条督导评估时间:2020—2030年期间完成全区所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督导评估,并通过国家认定。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督导评估。
第七条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第八条政府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县域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根据人口规模和适龄儿童数量,农村、牧区每个乡镇(苏木)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四)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五)财政投入到位。落实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对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按照规定使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六)及时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对达到条件的幼儿园,要及时认定,并做好动态管理。认定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七)收费合理。公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得超过《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八)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
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九)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计划》;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监管制度比较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无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第九条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指标和标准:
(一)办园条件合格。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工具》的标准执行,幼儿园园舍条件、户外活动场地设置、玩教具、活动器械数量、幼儿图书配备和设施设备普遍达到规定标准;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二)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三)教师配足配齐。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或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四)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县域内幼儿园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五)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
第十条县级自评。旗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对本地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于当年4月底前报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初核。
第十一条盟市初核。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和学前教育管理机构综合已有数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旗县(市、区)自评情况,进行初核。初核达到要求的,由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当年5月底前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督导评估。
第十二条自治区评估。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盟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督导评估。程序如下:
(一)指标审核。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初核工作进行审核,审核申报的县是否达标,审核盟市督导评估工作标准是否明确、方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结果是否客观等。
(二)社会认可度调查。对申报的旗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评估的旗县(市、区)社会认可度必须高于85%。
(三)实地核查。实地督导评估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实地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明察与暗访等方式,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全面考察了解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向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反馈评估意见。
(五)实地督导评估后,督导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公示中包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举报电话。
在自治区督导评估过程中,凡评估的旗县(市、区)有不合格的项目、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当年终止对该旗县(市、区)的督导评估。
专家评估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盟市申报的旗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项目全部合格的,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于当年9月底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数据、资料、举报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对申报县形成最终评估认定结论,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
第十四条监测与复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盟市教育督导机构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取消其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第四章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通过国家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盟市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
第十六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结果是对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将各盟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如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遴选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宣传推广;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盟市、旗县(市、区),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盟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及所辖各旗县(市、区)2030年前接受督导评估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公布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要根据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修订。
第二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2.12•【文号】教督[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
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督导评估工作。从2012年开始,每年7月31日以前,请各省(区、市)将《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第四条督导评估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发展性原则。坚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省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二)激励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客观性原则。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四)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评估政府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工作落实的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形式第六条督导评估主要内容:(一)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核定并保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并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缓解“入园难”问题及社会公众对当地学前教育满意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以上具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分值见附1。第七条省级要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评估与年度监测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监测统计,并组织对所辖市(地)、县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八条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每年汇总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监测统计结果,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见附2),并结合当年对所辖市(地)、县学前教育督导检查情况,填写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见附3)。第九条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每年报送的《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全国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年度监测报告。第十条国家教育督导团定期对省(区、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年度监测结果,对各省(区、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布全国学前教育督导报告。
第三章表彰与问责
第十一条各省(区、市)要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表彰与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和公布制度。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督导评估与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3.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附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一、
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8
政府职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责制。
20分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6
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6
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对在
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
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6
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
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二、
目)投入。
经费
投入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4
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
15分能及时拨付到位。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5
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
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三、园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
8
所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
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建设
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15分
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4
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
育网络。
39.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6
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
四、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队伍建
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
设
5
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
15分专业素质。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4权益。
五、
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
4
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规范管
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理
1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315分
幼儿园收费工作。
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4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1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4
的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
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
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
4
解。
六、
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
3
发展水高。
平
3
20分
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3显提高。
4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3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附2: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
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监测指标要求,填写统计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二、表3、表4中相关数据要与上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报表及全国教育经
费统计报表一致,并以Excel格式报送。
三、表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只在2012年报送,以后
不再重复报送。
表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
工程目实时序(项标施间号目)和范跨
名称主围度
总计
资金投入(万元)中央省级地市级县级
进展情况
要内容
总计-----注:“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省(区、市)、农村地区、部分贫
困地区或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表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汇总表
文件名称
主要举措
实施范围
出台时间
(年月)
发文单位
注:1.发文单位指省(区、市)委、省(区、市)人民政府,教育厅(教委)、××局联合发文(详细列出)等,可另附文件稿加以说明。
表3-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基本状况(2010年)
幼儿园数(个)
市县
行政
(地)名乡镇街
3-5岁
其中乡
名称称道数村数幼儿数
公办园
民办园镇中心无证园
合
(个)
(人)
(个)
计
城县农
园(个)城县农(个)
计
计
市镇村市镇村
123
4
5678910111213141516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
表3-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基本状况(2010年)
市县
学前教育财政
在园幼儿数(人)毛入园率(%)
(地)名
投入
名称称
幼儿教师(人)
公民计
办办
无学学学证前前前
总额(万
所占计在取
比例
编得
园一二三元)(%)年年年
教资师格
1
2345678910
11121314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2.“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3.“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4.“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表4-1: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幼儿园数(个)
在园幼
幼
儿数
行政
公办园
民办园其中乡
(人)
(
市县乡镇街
3-5岁
新增学
镇中心无证园
(地)名道数村数幼儿数
位数
合
名称称(个)
(人)
(个)
计
城县农
园(个)城县农(个)
公民(个)
计
计
计办办
计
市镇村市镇村
园园
123
4
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
总计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2.“乡镇中心园”,指公办园中包含的乡镇中心园数,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3.“无证园”指未取得办园资格证书的幼
儿园,并且不计毛入园率;4.“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5.“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6.“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2:____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汇总表
市县(地)名名称称
本年度幼儿园建设情况(个)
新建
改扩建
合
计
城县农
城县农
计
计
市镇村
市镇村
其中乡镇中心
园(个)
学前教育财毛入园率
政投入
(%)
学学学总额所占
前前前(万比例
一二三元)(%)
年年年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总计
注:1.“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
2.“乡镇中心园”指本年度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数。
附3: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简述
扣分原得分
因
一、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
政府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
职责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
8
20分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和工作机制。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
6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6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二、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经费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6投入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15分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且近三年有明显提高;确保发展学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4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
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
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5
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
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
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
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
三、
8
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
园所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
建设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15分
4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
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9.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
3
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
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
四、
6
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
队伍建设
关;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15分
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
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
5
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
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
4
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
合法权益。
六、
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4
发展“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水平
20分
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3
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
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3例明显提高。
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3
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4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3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篇五: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学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学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为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2021年12月17日下午,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幼儿园督学林园长莅临我园进行2021年12月开展《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学习情况的督导,我园白园长全程陪同,详细汇报了我园的办园方向和工作细节。1、实地考察经过扫码测温,督导林园长走进我园。在白园长的陪同下实地查看园所环境、幼儿活动室、各功能室等,通过走进课堂听课、与幼儿交流、老师沟通、观察班级现状等方式,了解我园的师资概况、设施设备以及课程建设的情况。2、查阅资料参观结束后,督导林园长同我园接待小组成员进行了座谈会。督导林园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及评价标准,详细翻阅了我园的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及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从办园行为规范、依法办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待遇、师德师风、园所卫生安全、科学保教达标等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也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各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3、总结梳理督导结束后,白园长带领大家进行了总结,针对督学林园长提出的问题梳理整理,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此次督导对我园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对幼儿园工作的一次检验。我园将以此为契机,有条不紊地开展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在不断创新中进一步发挥园所优势,不断细化管理、提升内涵、突出特色、创优品质,为幼儿营造快乐、安全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办园品质,为推动幼教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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