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4-01-09 08:00:1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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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现就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统一、把“治未病”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塑造、清朗社会构建“四大工程”,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显著提高,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逐步实现清廉**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健全成熟,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清廉成为**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1.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高质量组织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完善领学导读、研讨交流、干部自学相结合学习机制,广泛开展巡听旁听活动,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实施“思想引领”培训计划,发挥各级党校“大熔炉”作用,开设“党性教育”教学单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实行监督工作责任制,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等省委重要部署,聚焦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市委重点工作,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

3.实施政治生态优化行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指定管辖监督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廉洁元素,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4.实施惠民固本强基行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所有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行动。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领域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社会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推进清廉政府提质工程

5.实施监督促治提升行动。持续健全优化权力配置、促进权力公开、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大数据动态监测和智慧监控等机制,创新开展“智慧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6.实施权力运行阳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衔接联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聚焦行政权力运行突出问题,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地方立法,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7.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全面落实“**”工作制度,推动提升政府效能。提升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和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8.实施新型政商关系涵养行动。监督落实“九要”、“九不得”正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全流程企业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动政商良性沟通。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每人必联、每月必访、每事必督、每会必评、每案必改制度,完善涉及政商交往、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受理、移送和督办机制,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反对贿赂·亲清政商”教育活动,加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

(三)推进清正干部塑造工程

9.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育苗”行动。持续推进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深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六个一百”实施计划,促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拓展视野、主动作为、增长本领。做深做细年轻干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分级建立年轻干部数据库、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数据库,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10.实施能力作风“强筋壮骨”行动。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五年计划。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等,大力选树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实施《**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等举措,强化问责统筹,实施考验性问责,坚持诬告错告一起查,做好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1.实施严管严治“驱虫防病”行动。落实落细监督预防“治未病”各项举措,最大限度防止干部犯错误。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控,突出对高廉政风险等级地方、单位和岗位的监督预防。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措施,推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严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开展以案促改。

(四)推进清朗社会构建工程

12.实施清廉机关创建行动。开展“铸忠诚、守纪律、勇担当、强执行”专项行动,选树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模范机关,发挥各级机关在清廉**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监督执纪明察暗访,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3.实施清廉企业创建行动。健全完善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的国资综合监督体系。用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系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选树一批企业家典范,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公布力度,坚决治理商业贿赂。

14.实施清廉学校创建行动。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评价体系。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从严查处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惩治违规招生、后勤基建、校办企业、招标采购、招生招聘、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腐败问题。

15.实施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建立完善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制度,构建院风清朗的管理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收“红包”、吃回扣、欺诈骗保、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及用药专项治理,推动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勇担当的行业新风尚。

16.实施清廉村(社区)创建行动。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党务居务公开“明白纸”,深化“五微”并治(严惩“微腐败”、开设“微课堂”、管好“微权力”、健全“微制度”、营造“微生态”),推广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制定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村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

17.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会组织财产资产转移、重大活动开展等重要事项,实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调研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档案,督导引导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18.实施清廉家庭创建行动。持续深化廉洁家风建设,推动以案促改进家庭,教育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防范涉外行为风险。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红色家风传承、讲好家风故事,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特色家风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相关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政治责任,把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制定各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工作专班定期向市委报告清廉**建设情况;
各县区党(工)委、各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二)突出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动清廉**建设与地方、部门、行业、领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清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清廉建设示范点,以一地一域的清廉创建为全市的清廉建设提供方法路径。统筹用好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宣传清廉**建设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评。把清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清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科学制定评估办法,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清廉**建设情况作为巡察、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落实;
对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清廉**共建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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