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3篇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大学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学校日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提高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大学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学校日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提高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全校公共区域常规维修维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项目和应急抢修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的范围。本办法所指校园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主要是指因工程性质等因素纳入学校年度校园维修(维护)改造项目计划中“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专项的各类维修工程、设备设施购置等项目,主要包括:
1.全校室外公共区域、公共教学科研和办公大楼基础设施、非售房区和教师公寓基础设施等日常维修(不含屋顶治漏、白蚁防治等)。
2.学校水电气基础设施应急抢险工程。3.学校后勤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日常维修项目以外的,应该由学校维修经费承担的各类常规维修维护(购置)项目。4.经有关部门协商、校领导批示,同意纳入“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的维修维护(购置)工程或抢修工程。5.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维护(购置)、抢险抢修工程。6.因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的应急维修项目。第三条项目管理单位。后勤管理处为学校校园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项目的实施牵头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和
应急抢修”项目的备案、督察、审核等工作。第四条项目实施单位。学校校园日常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项目
根据项目情况可委托后勤集团校园修缮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凡后勤集团校园修缮中心施工资质范围以外的,或根据规定需要
通过招标方式实施的项目,由学校招投标工作专业小组通过相应程序确定。
第五条项目的申报。非应急性的维修项目须由申报单位和实施单位经过现场核实工程量,做出维修方案及维修经费预算,报后勤管理处及相关校领导审核后方可实施。应急抢修项目可通过电话申报后再补充相关书面手续。
属于后勤服务范畴的日常小额度零星维修项目,由水电气中心、校园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后勤服务部门以书面派工单等形式向修缮中心申报维修。
学校公共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各部门通过后勤服务热线、书面申请等形式直接向实施单位报修。
非售房区、教师公寓零星维修项目,可由个人或物业公司通过后勤服务热线、书面申请等形式向实施单位报修。
家属区公共区域维修项目原则上应报社区建设办公室及校领导审核后实施。不属于学校经费承担的家属区维修项目,经费由报修个人自理。
第六条项目的备案。施工单位应认真统计零星维修工程实施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报后勤管理处备案,供项目结算审核使用。应急
抢修项目须提供现场照片或录像等备案材料。第七条项目的实施管理。实施单位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做到科学
组织、文明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项目进程进行检查或抽检。
第八条项目的验收。校园公共区域日常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验收,由使用单位确认即可。
第九条项目的审计结算。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须将申报书(或派工单)、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签章证明等)、工程决算书及相关票据清单等资料汇总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核。
应急抢修项目应有现场照片、摄像等证明,学校党政部门的零星维修项目须有报修部门的签字确认资料,家属区维修项目应有主管单位或申报住户的签字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须按双月实际发生的维修维护项目汇总相关资料,在第三个月15日之前报后勤管理处审核。逾期送审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后勤管理处根据维修单位提交的报修签字确认单和实施单位提交的项目决算材料进行审核。经核对无异议的,由后勤管理处报审计处进行审计结算;经审核,属于后勤服务协议约定的,应由后勤各服务单位承担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各报修单位与实施单位进行结算。
未经审核的项目不得送审计处进行审计结算。第十条项目的归档。维修项目中凡涉及结构改造、水电气管线改迁等情况,必须有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方可施工。项目实施单
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以归档检查。
第十一条项目的质保。维修工程按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由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约定,并在项目报修中明确。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管理工作流程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效率,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湖北大学零星维修管理流程,本办法执行包含“拨改付”所有顶目。
一、零星维修服务范围
1、校舍维修范围:全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医院、校内学生宿舍及其他公用房屋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施,校内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边局部维修,教工住宅应由学校承但的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全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医院、校内学生宿舍及其他公用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草坪喷灌系统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全校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化粪池清淤;渍水抽排及排水泵站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校园内教工住宅户外排水、排污管道维护维修。
二、项目内容零星维修是指学校每年有计划的、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小型
维修,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维修,其造价在1000元以下的维护修缮项目(如更换水龙头、换灯管、修补门窗、更换玻璃、化粪池清淤、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等)。注:校区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损坏导致停电等)均属零星维修。
三、取费标准
全年项目包干经费如下:校舍零星维修20万元排污系统维护维修、疏通、清淤、排渍10万元水电零星维修22万元
安装项目取费标准:按武汉市建委《武汉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预算基价》及《计费表按包工包料四类》计算办法取费。维修人工费取费标准:
根据鄂建文[2006]172号文件、武建[2006]249号文件为取费标准。材料费取费标准:
维修及安装所用材料费由后勤集团提供进货发票,报审计处审核。
四、零星维修工作流程
申请:学校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单位、家属住宅(学校规定部分)有关零星修缮的申请均
属受理范围。立项:
依据申请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进行认证并作经费预算(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同后勤集团相关部门共同作经费预算),预算经费在1000元以上为大型维修、预算经费在1000元以下为小型维修。申报单:
填报维修申报单或维修通知单,申报单上必须填报时间、地点,人工预算费、材料预算费,用户签名,申报单一式二份。审核:
申报单报主管领导审核,审批。派发维修申报单或维修通知单:
维修申报单一大型维修(1000元以上)报规化建设处,维修通知单一小型维修(1000以下)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施工:
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工时,进行全程记录。对一些特殊维修项目,如抢修工程、水管爆裂、电缆损坏、下水道堵塞等,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书,并详细记载地点、时间、用工、用料等实际情况,报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验收:
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用户),验收包括工程质量、材质、材量、工时。结算:
乙方凭零星维修通知单、零星维修通知记载、工程决算书,报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对,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计处结算审计一进行结算。
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
篇三:高校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XXXX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修缮工程管理,增强工程修缮的计划性,强化预算的执行力,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维修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项目是指针对校内已竣工交付使用,且超出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建筑物、构筑物、水电暖冷雨污基础设施、校园环境设施、家具等,开展的恢复和改善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条件、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的维修、维保、抢修、改变、更换等工程项目。修缮工程项目一般分为零星维修、维保、专项工程、抢修工程项目、特批或自筹等项目。(一)零星维修是指在建筑及配套设施、家具、校园公共设施等使用过程中,为了修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而采取的每部位或单件预算在2000元及以下的维修项目。(二)维保是指对学校专业设施设备、保障性基础设施、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维护、保养,以达到其在设计使用寿命内正常使用、安全运行的项目。
(三)专项工程是指造价在2000元以上,需要纳入学校项目立项审批和年度预算支出的建筑及配套设施、校园公共设施、保障型基础设施维修、改变、更换工程项目。分为总预算在2000元以上5万元及以下的小型修缮项目、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中型修缮项目和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
(四)抢修工程是指工程总预算在2000元以上的保障性基础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突发故障,直接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涉及房屋和师生安全,必须在短时间内进行维修的工程项目;自然祸患抢险救灾的工程项目。
(五)特批或自筹项目是指学校遇重大活动或重大事件临时特批实施的项目和各部门单位、各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后勤工作委员会是修缮项目管理的重要问题论证和决策机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涉及“三重一大”项目,按照额度报学校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是学校修缮工作的管理实施部门,负责全校修缮工程项目的计划、论证、立项、编制或初核控制价、签订工程合同、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质保期管理、资料归档等工作。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材料和供应商、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招标采购、工程合
同审核。审计处负责项目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参与项目论证立项、工程合同审核、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计划财务处负责项目预算安排、工程款项支付,参与项目论证立项、工程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室负责工程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工程服务商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资产管理处负责拆除资产的处置、竣工项目固定资产验收及入库工作,参与项目论证立项。
第四条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的主体:零星维修、维保、小型修缮和抢修工程由后勤维修部门负责实施;特种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维保维修由专业化维保公司实施;中型及以上修缮工程和抢修工程由招标施工企业实施。
第五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专业性要求,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维修;安全管理处负责安防和交通的技术设施项目维修;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化类项目维修;教务处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维修;实验管理中心、工程实训中心负责实验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维修。
第二章项目申报及预算管理第六条年度零星维修预算,由后勤维修部门包干使用,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管。零星维修是学校物业管理的日常服务内容,学校实施物业服务社会化后,零星维修经费纳入物业服务协议。第七条维保项目经费纳入学校年度专项工程预算管
理,每年10月15日前,专业设施设备(不含教学科研)、保障型基础设施使用或管理单位,提报下一年度维保计划,经后勤管理处审核、实地查验报学校后勤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列下一年度预算进行申报。
第八条专项工程实行有计划的立项管理,年度集中预算。每年10月15日前,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报下一年度维修改变工程项目。后勤管理处根据现场勘察结果,编制工程方案和概算,按照轻重缓急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排序,形成下一年度专项工程项目计划建议。后勤工作委员会按照保障重点的原则研究论证,形成项目计划和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和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列入下一年度专项工程预算。
第九条抢修工程根据历年类似工程项目结算经验数,由后勤管理处编制新年度预算,经学校后勤工作委员会审议后,纳入学校年度专项工程预算管理,按照年度实际发生立项审批。
第十条学校特批项目和各单位自筹经费的项目,采用专项立项管理。项目的确定按照决策程序研究,项目提报单位按立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年度专项工程预算应包含10%的预留经费,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计项目、变更项目等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所需维修项目。
第十二条以上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所
述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执行情况可调剂综合使用。第三章项目的实施第十三条零星维修。实行需求单位报修、后勤维修部
门受理并组织实施的办法。各单位使用的家具、房产和建筑配套设施,发生损坏、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过“8XXXX”服务热线或网上报修系统或手机报修系统报修。维修结束后,报修单位或个人需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并通过热线或报修系统反馈意见和评价。
维修部门在每季度末,汇总零星维修项目,报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经审核后结算零星维修经费。
第十四条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后勤维修部门应定期对学校房屋、场地、道路、围墙以及水电暖冷排水等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巡检,发现破损、跑冒滴漏、故障隐患及时维修。
第十五条零修材料。学校统招标采购零星维修所需通用大宗维修材料,维修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年度供应合同,对每批次材料抽样检验,形成书面检验报告,按照用量和合同约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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