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8篇

时间:2022-11-09 13:40:1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8篇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好监督利剑抓实“关键少数”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8篇

篇一: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好监督利剑抓实“关键少数”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各级“一把手”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少数”,只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新征程中取得新胜利。紧盯同级监督,解决监督力度“软”的问题。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导致同级监督成为监督的难点,往往也成为很多干部犯错误的因素。对此,《意见》对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作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从顶层进行设计,从健全制度出发,让同级监督有规可依。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意见》落到实处,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形成相互监督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形成敢管敢说、敢管敢抓的良好氛围。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监督“远”的问题。“一把手”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关键少数”,担负起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手中权力越大,越需要上级党组织在日常中加以监督。《意见》明确规定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求加强党组织自上

  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对各级“一把手”而言,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权威、最有效、最管用的监督,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一把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基层、落地生根的关键环节。

  推进监督常态化,着力解决监督“少”的问题。常态化监督是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经常性地“扯耳朵”“拉袖子”“红红脸”是帮助干部自我成长、自我提升的一种重要方式。《意见》指出,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党组)只有把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才能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才能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精准落实,才能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监督保障“领路人”的战斗力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前进的的灯塔,唯有灯塔永亮,才能照亮前行之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夺取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如今《意见》的出台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供了维修加固的“工程师”,确保“领路人”自上而下接受有效监督,不受腐蚀侵害,全身心带领干部干事创业,真正用规章制度为干部队伍注入了一支“强心针”,在百年之未有大变局中保障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监督让“领路人”始终听党指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好比领头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就是确保头雁不会飞离航道,防止出现“一霸手”、班子“各自为政”等问题,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真正发挥好领导智慧。此次《意见》采取了多项关键措施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性,既要求“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又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等手段加强领导班子的监督。《意见》的多管齐下,全面帮助“领路人”提高个人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步调始终与党一致向前进。

  监督让“领路人”树立良好作风。监督是保障“领路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更是形成良好作风的核心要素。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用事实证明,有效监督能够激浊清扬,不仅肃清干部队伍内部的积弊沉疴,还能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意见》为“领路人”队伍树立干事创业的新风提供了助力,比

  如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这些举措抓住了“关键少数”,实现层层帮带,层层监督,用各类监督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诫勉,使得“领路人”为整个干部队伍树立良好榜样,进而形成积极向上、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监督让“领路人”带好干部队伍。大家常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能力事关干部队伍战斗力,唯有敢于担当作为,心系人民群众,拥有谋发展、抓落实的真才实干,才能凝聚合力,带领干部队伍披荆斩棘,书写更多发展奇迹。《意见》对“领路人”开展有效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存在“滥竽充数”,爱当“老好人”,个人能力不足等问题的领导干部,从而及时用约谈提醒、调整人选等方式提升“领路人”队伍的战斗力。如此“鞭笞”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自身能力建设,当好发展的“统帅”,用行动带领其他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真正在百年之未有大变局中贡献“干部力量”。

  总之,《意见》既是用监督严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更是对其的负责与厚爱,让领导队伍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暴露”,实现由小化无,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始终听党指挥,始终是人民群众的“领路人”。因此,要认真落实《意见》实施细则,落实好主体责任,用监督保障好“领路人”的战斗力。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织牢“一把手”监督“三张网”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监督提供了有力的遵循。“一把手”身负重权、责任重大,是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领头雁”。然而当前,少数“一把手”在履职用权时,却存在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项目“一手抓”等权力脱轨越界情况,影响了事业健康发展。要织密筑牢“一把手”监督网络,督促引导“一把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织紧思想网,淬炼政治品格。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抓好“一把手”监督,根本要在思想上未雨绸缪、正本溯源、凝心聚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一把手”提供更多的脱产进修机会,通过集中研讨交流、红色文化熏陶、基层实践体验等,引导他们掸去思想尘埃、净化政治灵魂,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一把手”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在学习与自省中叩问初心、滋养初心、永葆初心,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老实人。各地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敢于“素颜朝天”地“照镜子”,自觉开展思想政治“体检”,在主动找、自觉改中树牢正确用权的理念,锻造“金刚不坏之身”。织密监督网,擦亮监督利剑。加强“一把手”监督不能单打独斗,

  要多方配合、“握指成拳”,压实“手指”责任,凝聚“指尖”合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探头”作用,在祛除“内疾之害”的同时,“治已病更治未病”,突出对关键人员、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轮岗换岗、离任审计等制度落实到位。要抓好单位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在“红脸出汗”中“排毒治病”。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集线索收集、问题处置、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多位一体应对处置机制,让“一把手”在阳光下行使权力,织密监督的“天罗地网”。

  织细责任网,扎牢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抓好“一把手”监督,关键要落实好监督制度,拧紧责任链条,形成监督责任闭环。要建立“一把手”监督负面清单制度,为“一把手”履职用权划定“红线”、标定“底线”,严格用权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推动权力规范运行。要压实各级党委监督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抓“一把手”监督机制,通过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等,逐级延伸监督链条。要压实各级纪委专责监督责任,细化监督事项,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努力把监督嵌入用权筹划、决策、执行等全环节,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对党章党规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突出了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鲜明信号,为广大领导干部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吹响了奋斗的“冲锋号”。

  “单位好不好,关键看领导;班子行不行,就看前两名”,“一把手”作为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广大党员干部模仿的对象、学习的标杆。领导班子“正不正”,直接影响到单位风气和工作开展,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激荡起同频共振的磅礴合力,锻造出觉悟高、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紧扣“关键任务”,扎紧制度笼子,激励“一把手”争做“攻坚手”。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把队伍带好、把事业推进、让政策落地,都是“一把手”肩头的责任,在工作部署和任务实践中,“一把手”是组织者更是参与者,只有身先士卒去试、去做、去拼,才能带动一片、影响一片。要紧扣“关键任务”和“重大挑战”,以有效的监督把“关键少数”管好用好,遇到“烫手山芋”和“拦路虎”,要激励“一把手”敢接敢干,充分发挥出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用思想引航和制度要求提醒领导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激励“一把手”以主角意识、主体意识和主场意识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成为奋斗征程上的“攻坚手”。

  重视“关键节点”,形成清正环境,防止“一把手”变为“一霸手”。清水肥水,拿薪水就当廉洁从政;大官小官,凡做官就应清白为民。

  纵观一个个典型案例,腐败的源头都是思想滑坡、信念丢失的表现,在关键时刻顶不住、在诱惑面前败下阵,将“公权”变为了“私权”,把“工作领域”变成了“私人领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就要重视“关键节点”,不仅守好工作时间的监督线,更要拉紧“关键节点”的防护网,管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和生活圈,防止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成为腐败的窝点,防止“小长假”“庆祝日”“佳节期”成为干部的懈怠期、滑坡期,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防止“一把手”变为“一霸手”。

  围绕“关键人物”,树立榜样标杆,鼓励“一把手”成为“领骑手”。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我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俗语,就是在讲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之深、交往的群体对个人的带动之深。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就要将其联系密切、来往频繁的组织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更要对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富集的部门开展重点巡察工作,让“一把手”带头落实“亲、清”要求,树好家风、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在家成为孩子的榜样,在外成为工作的标兵,真正彰显当代干部的精气神,成为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的“领骑手”。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奏响“三部曲”监督“一把手”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强调要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

  手”的监督。“一把手”是主心骨、定盘星,因此更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坚定信念、严加管理、上下联治,才能防止监督不流于形式。

  奏响“信念曲”,筑牢预防根基。“一把手”责任重、权力大,因此党纪国法对“一把手”监督从来没有松懈过。然而,近年来仍有不少的“一把手”出现了违纪违法事件,就是由于他们党性锤炼不足,在从政道路上迷失了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不定时对“一把手”进行思想教育、警示教育,通过讲党史、播放警示片、组织瞻仰革命圣地等线上或线下方式,时不时为其打下坚定理想信念的“营养针”,喂下反腐倡廉的“醒脑药”,促使其常念初心、牢记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不想违法违纪。

  奏响“严管曲”,防止权力任性。《意见》指出,要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事实证明,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不少“一把手”的违法违纪就在于权力配置与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以至于让“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使公权力变成“私势力”,使工作领域变成“私人王国”。因此,只有使权力关系明晰化、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将权力制约在笼子里,曝晒在太阳底下,暴露于群众眼中,才能消除权力腐败的黑色土壤,使“一把手”真正不能随心所欲。

  奏响“联弹曲”,确保工作效果。《意见》强调,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贯通协调、

  形成合力。纪委监委要切实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也要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做到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跟进对“一把手”的动态掌控,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使“一把手”时刻感到用权处处受监督,真正不敢顶风作案。

  

  

篇二: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2021关于探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践经验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感谢你的善意提醒,要不然我就犯错了。”日前,一名综合监督单位的“一把手”向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当面表达了感谢。原来,他在一次出差途中,临时接到紧急电话需要马上赶回成都开会,由于当时机票紧张,于是索性买了一张商务舱的机票返程。后来,在一次聊天时,他无意中向驻部纪检监察组的一位同志说起了这个事情,这位同志马上对他进行了提醒“:如果要报销,需要补齐商务舱与经济舱之间的差价,这样才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是有了这句提醒,才让这位领导干部没在这样的“小事”上犯错误。“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通报,提醒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这是该纪检监察组切实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探索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纪检监察组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的情况下,发挥“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较好地做到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报、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刹车”,避免“脱轨”。一份分析报告,剑指“关键少数”

  走进驻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案头上摆放了一份《综合监督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分析报告》。

  “我们对驻部纪检监察组20年以来办理的件问题线索,逐一梳理,分类统计,发现有单位或部门‘一把手’工作经历的共人,占比.%,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中层‘关键少数’成为违纪、违法的重灾区。”

  “下级‘一把手’出问题,除了个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外,上级‘一把手’管理上的宽、松、软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对案件的定性分析,目的就是给综合监督单位的‘一把手’送上一面‘镜子’,提供一些启示,使之更好地履行管好下级‘一把手’的政治责任。”该纪检监察组干部王立发一

  边指着报告内容,一边道明案件分析的指导思想。“你们单位党委管理的多名中层‘一把手’,因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原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受到纪律处分。你作为新任职的党委‘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引以为戒,认真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20年月,某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刚刚到任,驻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就同他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这样一针见血、辣味十足的政治谈话,既让我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又让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关爱和殷切期望。”尽管时间过去近3年,但提起这次谈话,该单位“一把手”仍深有感触。

  在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看来“,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在单位和部门发展中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一旦其不能更好履行职责,就会导致整个单位的政治生态遭到破坏,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开展履责谈话,就是为了抓住‘关键少数’,以强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为抓手,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抓而不紧、抓而不严、抓而不细等突出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

  一本实施细则,擦亮监督“探照灯”“党委书记在党委会议上必须执行末位表态制。今天党委书记就人事议题首先发表意见的做法,违反了有关程序,建议重新研究。”这是驻部纪检监察组同志按程序规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幕,然而在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的初期,个别同志却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编制只有人,却要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联机关等家单位的多个党组织、近万名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综合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压力和难度显而易见。在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看来,一些同志身上存在的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既反映出怕得罪人的畏惧心理,又有能力问题、政策水平问题。不会监督的人搞监督,很容易折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着力提升监督本领,20年月,一本附有《日常监督工作指南》(以下称《指南》)的《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

  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细则》)摆在了驻部纪检监察组每个同志面前。

  “为解决日常监督无从下手,开会不敢发言、发言不靠谱的问题,我们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开始探索,通过分析历史资料、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结合工作实践,出台了《细则》并附上具体实施《指南》。”负责起草该《细则》的驻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廖丹介绍,该《细则》共6章条,涉及监督对象、重点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处置和结果运用等内容。

  在该组的同志看来,《细则》及《指南》是一个日常监督的“探照灯”,照亮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的路子,较好地解决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为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

  对于这一点,驻部纪检监察组干部施邈深有体会。他说:“每次参加驻点监督和专项检查,我都要带上这个‘指路牌’,遇有问题,及时查阅,非常方便。”

  一套工作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针对驻点监督反映的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不够有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严格,落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及纪检建议不够坚决等问题,你打算怎么整改?”近期,驻部纪检监察组完成某综合监督单位的驻点监督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其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

  “我代表党组,对反馈问题照单认领、认真自检。我们接着召开党组会议,落实分解任务,一项一项进行整改。目前已通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进行初步整改。”

  这是驻部纪检监察组运用驻点监督进行谈话提醒的一幕生动场景。

  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难题,如何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驻部纪检监察组经过不断思考实践,摸索出以“六化”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工作方法:

  会议监督常态化——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分别联系至个综合监督单位,经常参加或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将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记入《会议监督情况记录表》,每周组务会通报情况,每半年梳理盘点,并及时反馈给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有效避免了“一把手”搞“一言堂”、当“一霸手”的现象。

  

篇三: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进同级太难下级丌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纨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劢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纨检监察机关检丼揭収一把手远纨远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二形式的问题

  党务工作心得体会: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倡廉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管,仍然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问题成因通过调研发现,造成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意识不到位,妨碍监督。一方面监督主体的意识淡薄,不愿监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自己可以不管,工作动力不足。一部分人有崇权心理,担心对“一把手”提意见会遭到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认为是“闹不团结”而影响前程,于是对“一把手”的某些行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搞表面功夫。另一方面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自视甚高,认为自己走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视群众的监督为不支持,视同事的监督为不合作,视上级的监督为不信任。有些“一把手”习惯了家长作风,在工作中不配合监督工作,使一些规定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一把手”赋权过重,在工作决策中独揽大权,把各方监督当作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使监督无法进行。(二)制度不完善,不便监督。一是监督方式不完善。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名义上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一,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同级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权威性,易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其二,作为监督主体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其三,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信息知之甚少,无法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也因缺乏权力的支撑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层层相依、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流于形式。三是监督责任不明确。一些单位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所以,即使“一把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人负责,无人追究。四是监督内容不全面。有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党内对“一把手”监督的全部内容,没有重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

  二、对策与措施

  通过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探索从制度机制上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权力腐败土壤的有效途径。如何健全制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法定职权: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要有针对性地实现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着力解决权力结构失衡的体制弊端,按照组织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一是制定权限。长期以来,党政有关文件和制度,对“一把手”的职权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使“一把手”能够超越内部职能分工,突破层级管理规则约束,形成事实上的“一把手”权力无边界。因此,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明确“一把手”的职权界限,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职数。近年来,一些地方既定的领导班子职数一再突破,出现了一正数副甚至数十副的畸型领导班子结构,原来一个副职能单独承担的职权被拆分给几个副职,使副职之间形成竞争和制约。畸型的领导班子构成,不仅不能调动班子成员整体的积极性,相反为“一把手”搞小圈子提供了条件,更便于其独断专行、权力滥用。因此,必须严肃编制法规的执行,依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努力构建精简高效的领导班子结构,以科学合理的干部配备结构保证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和正确行使。

  三是权责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应多讲集体领导、各负其责,少提个人负总责、负全责。事实上,“一把手”虽然享有组织赋予的总的权力,却不能承担总的责任、全部义务。对那些不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处事霸道、不遵守决策规则、办事专断的“一把手”要严加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制度,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是合理分工。近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基层“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凡是涉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使用、调配和奖惩,要经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张榜公示,由分管领导负责,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财务收支审批权,应明确一名副职和有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把关;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须经领导班

  子集体讨论同意,纪委负责人会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而应由分管的副职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专项听证、班子集体决定。

  (二)规范用权: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

  要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过程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努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行使,保证公共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强化教育,健全“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实行“一把手”的廉政教育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制度,增强对“一把手”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浪费时间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完善“一把手”本人亲自向下一级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定期向所辖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

  扩大公开,探索建立“一把手”的权力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是规范“一把手”用权的首要程序和推进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一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清单。要针对解决“监督‘一把手’的什么”的问题,全面公开与“一把手”权力行使有关的信息,全面厘清“一把手”的权力来源,编制公开目录。二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谁用权,谁公开”的原则,一把手所在单位要制定“一把手”权力运行流程图,“一把手”应向辖区公众公开权力运行方式。三要公开“一把手”权力责任。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优化流程,规范“一把手”决策权的行使。首先,要大力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党委集体或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才能做出决策。”其次,要严格执行充分酝酿、群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酝酿。特别

  是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工程开发、重要方案出台,都必须在广泛征求和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论证,得出比较全面周到可行的方案,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第三,要切实实行集体讨论、关键票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一把手”不要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向,从而保证在集体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议案,最终形成决议。

  强化监管,探索建立“一把手”监督程序。一要根据问题,探索实效。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远、同级太难、下级不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动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发“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二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各地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巡视检查、专题调研、党风评议、党性分析以及组织“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效等措施,加大对“一把手”用权的检查监督力度。三要不断创新,规范秩序。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彰显社会监督的功能。有关机构对党员群众的口头、信函和网络等形式的举报,必须做到及时受理,实名举报的必须做到有回复。要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举报权利,对举报揭发“一把手”滥用权力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并挽回较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应给予一定奖励。要及时澄清失实反映,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引导群众如实反映,真实举报,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秩序。同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

  严肃问责,着重追究“一把手”执行不力的责任。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的失职责任。“一把手”是本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

  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制度,当好表率。如果“一把手”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行为失范,包括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都要对其严肃问责。二是执行财务管理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责任。对不执行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单位“一把手”,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是落实工作绩效责任制。“一把手”有没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拼搏进取的意识、争先创优的能力,直接决定其所在单位的状况。因此,依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承诺,从其时效、质效、成效上全面考核“一把手”工作及单位的绩效,加大对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一把手”问责力度。

  (三)科学赋权:不断完善“一把手”权力授收制度

  “一把手”在各级党政组织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决定了他们比一般干部应有更高的德才素质和更加严密的选用程序。严格把好“一把手”选用的关口,是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的重要环节。

  坚持德才兼备,把以德为先作为选用“一把手”的首要标准。必须把以德为先的要求细化为对“一把手”选用的首要标准,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作为“一把手”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忠诚、公正、清廉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人道德品行的考察。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选拔任用“一把手”的第一参照依据,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坚持注重实绩,把竞争择优转化为“一把手”的常态选任机制。各级组织在考察使用干部时,要依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中取得的实绩作为客观标准,坚

  持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考察干部的政绩,而不能凭主观印象,更不能靠各种关系。

  坚持群众公认,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一把手”的授权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推荐“一把手”候选人。改变以往考察“一把手”仅选择其下属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或关系密切的人来座谈了解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随机抽取不同层面的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参加,从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得出对“一把手”选用的客观依据。

  

  

篇四: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读后感党建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盯紧“一把手”,这是中央加强关键岗位重点管理的重要举措。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岗位重要、权力集中、责任重大,监督难度相对更大。“州郡治,天下兴”,让“关键少数”有“关键作为”必须破解难题,环环相扣,扎紧监督“篓子”。

  发挥上级监督“南风效应”。北风寒冷刺骨,让行人将大衣裹得更紧;南风徐徐吹动,行人感到温暖,主动脱掉大衣。方法对路才能事半功倍,思想到位才能行动自觉。上级监督是对下级“一把手”最有效的监督,既不能“大撒把”,也不能“大包揽”,抓早抓小“治未病”才能让这个最管用手段发挥最佳效能。少吹“疑人偷斧”的“北风”,多吹“谈心谈话”的“暖风”,谈的时候既要“站得低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和倾向性、苗头性的领域,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为“一把手”打好廉政“预防针”。又要“靠得近点”,着眼教育引导、解忧纾困,开诚布公、以心换心的交流沟通,掌握“一把手”的思想状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督促他们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谨防同级监督“青蛙效应”。“温水煮青蛙”更容易丧失警惕被“煮透”,同级监督是离“一把手”最近的监督,如果不痛不痒、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到处都是“温吞水”,置身其中谈何心生畏惧、自我收敛。同级监督要把水“烧开”,用好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制的“火气”蒸发掉“好人主义”的“水汽”,让“一把手”感受责任的“热气”,扔掉敷衍的“和气”。在工作中发现“一把手”“出格”苗头,同级之间要及时“咬耳扯袖”,该提醒的提醒,该反映的反映,防止小错成大错。要持续“加温”,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盯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会同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众人拾柴”,完善信息会商机制,在监督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添足火”,“火候足”才能防止“犯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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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下级监督“沉默效应”。沉默的人越多,打破沉默就越难。下级监督是最有切身体会的监督,避重就轻、不说真话可能闹出“皇帝的新衣”的笑话。以人为镜,可知得失,唐太宗李世民因为有宰相魏征的直言相谏,不断监督修正自己的理政疏漏和不足,才有了“贞观之治”下的大唐盛世。下级监督要不怕“拆台”,个体的心态和整体的风气息息相关,“报喜不报忧”只能导致“无忧便无虑”,要用好民主生活会这个“重要法宝”,“红脸出汗”,敢说真话,畅所欲言,切忌说问题大同小异、怕捅漏子。要坚持“兵位帅谋”,围绕工作大局出谋划策、贡献智慧,瞄准领导决策中的“空白点”和决策实施中的“矛盾点”,关注不符合基层实际的问题、应注意但没注意到的事情,多出好主意、提金点子。

  注重群众监督“安泰效应”。“安泰效应”寓意没有群众的支持,都是软弱无力的。水失鱼,犹为水;鱼无水,不成鱼。“一把手”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群众的监督是最全面最关键的监督。当前的监督管理着重“八小时内”,加强体制外、生活圈的监督,要激活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方面要增加群众话语的“分量”,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增加民意调查,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通过群众满意度给“一把手”赋分,让群众能够对不合格的“一把手”说“不”。另一方面要扯掉群众眼前的“遮掩”,主动公开监督信息、畅通监督渠道、丰富群众监督的形式,让“一把手”接受群众的全方位“考量”。人民群众要群策群力,敢于监督、愿意监督、正确监督,既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也不能“揪住辫子不撒手”,监督不失位、不越位,领导干部才能更有畏、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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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学习“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精选范文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处于权力中心的“一把手”,其一言一行往往决定着整个单位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重要岗位上所用的每一个人,开会时重点讲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路过某个办公室时的一个眼神,都会被认为是一种指示和导向。“一把手”政治正确、担当有为、清正廉洁,这个“火车头”就能够带动整个单位乃至一方百姓凝心聚力,将蓝图逐步变为现实;但如果“一把手”权欲熏心、毫无原则,搞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整个单位政治生态必然乌烟瘴气,甚至成为任职地区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一把手”不出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和个人自律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加强监督和约束。《意见》的出台,就在于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管好“一把手”,最大限度地使其“想腐”也“不敢

  腐”“不能腐”“腐不了”。

  实践证明,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意见》强调,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等。这就要求上级党组织需将监督“探头”深入到下一级,注重从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考察、工作考核、日常调研,尤其是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评价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

  同时,能否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克服下级监督软肋,也直接关系到对“一把手”监督的效果。实际工作中,有同级班子成员因迫于“一把手”的“威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甚至同流合污的;有下级干部“不敢犯上”“得罪不起”,对“一把手”敢怒不敢言,甚至推波助澜、溜须拍马的;有

  “一霸手”容不得不同声音,对同级或下级提出的意见充耳不闻,甚至对意见不同者进行打压、“穿小鞋”……这些不良现象,看似让少数“一把手”拥有了足够的“权威”,实际上极易滋生和助推违法违纪行为。

  《意见》指出,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等,这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强化了同级在决策层面和下级在执行层面的监督,有利于推进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将“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到位。要制定完善发现问题后如何反映问题的机制,推动下级如实记录、报告“一把手”干预等重大事项,减少其违规插手、命令,乃至强迫下级、上下联手、塌方腐败等现象。此外,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信息公开,设置专门的微信公众号、网上留言板等方面为群众监督尽可能提供方便,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多听取群众对“一把手”的看法。

  上不正,下参差。党内监督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越是权力集中,越需要有效监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好《意见》,让“领头雁”循着正确的方向带领整支队伍飞得更高,让“火车头”沿着既定的轨道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得更好。

  

  

篇六: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三个到位”全面提升监督质效_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_党建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意见》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到制度、监督、素养“三个到位”,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制度到位,扎紧权力牢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些地方部门的“一把手”之所以会变成“一霸手”,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严密的制度,让制度更细化、更明晰,坚持紧抓不放、常抓不懈、真抓真管、真管真严,扎紧权力牢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用一条条红线、一道道硬杠杠绑住“任性的权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只有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才能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监督到位,常鸣警醒之钟。强化监督是作风建设的有效利器。各地区要把纪严于法作为第一原则,把监督执纪作为

  第一担当,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基础,形成“上级监督、同事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督合力。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地区内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查看下级单位“一把手”是否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落实“三重一大”项目上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坚决杜绝“一把手”一家独大、一言堂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单位同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对身边同事常鸣警醒之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制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也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一把手”在上级、同事、群众的共同监督下做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营造政治生态“艳阳天”。

  素养到位,牢固廉洁底线。羊群领路靠头羊,大雁无首难成行。“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一把手”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廉洁自律、是否担当作为关系着一个单位的工作作风和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火车头”,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单位其他同志的工作动力和工作干劲。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既要政治过硬,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涵养“检身若不及”的政治自觉,培养廉洁的优良家风,常扫思想灰尘,做到洁身自好不“走火”、管住家人不“玩火”、约束身边人不“藏火”,做个清清爽爽的干净人、明白人;又要本领高强,不断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

  思想淬炼中提本领、长才干,为地区、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篇七: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八: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

  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布,对如何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供了参考、指明了方向。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被赋予重要权力,单位风气正不正、工作严不严很大程度取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身子正不正”。“牵牛要牵牛鼻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必然要求,只有把“牛鼻子”这个“关键少数”管住了,才能形成示范效应,管好“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管住“关键事”。从各层级各领域曝光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油水多的地方,最容易滑倒”,最容易出问题的往往是牵涉到人事和权钱的、“一把手”“一言堂”的和领导班子不民主的。管好关键事,就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矩来,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科学配置权力,杜绝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和分管领域变成“私人领地”,认真执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视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风险领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从制度和程序上为“关键事”加上一层“隔热板”。

  管好“关键人”。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从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蜕变成腐败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只有不断提高党性修养、锤炼革命意志、提升道德境界,才能防患于未然,消除滋生腐败的温床。“一把手”必须洁身自好,树好家风,好的家风才能保证权情之间界限分明。“一把手”必须管好工作圈、生活圈、朋

  友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防止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把公权和私利之间可能存在的漏洞补上。带头落实“亲”“清”要求,规范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否则终将难逃法纪的牢笼。“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有盯紧“关键人”,才能锻造作风“硬核”的干部队伍。

  管在“关键时”。“关键时候见人品”,但“关键少数”党风廉政建设的每一刻都是“关键时”,不仅要管住八小时内,还要管好八小时外。如今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腐败花样百变,一个个典型案例中,昔日主席台的“座上宾”成了今日的“阶下囚”,都是关键时刻顶不住,没能耐住寂寞、挡住诱惑。因此,不仅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到过节不失节,更要做到严在日常、管在经常,只有确保时时处处筑牢防线,习惯常态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才能在反腐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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