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活动方案(-2025年),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减轻家庭社会疾病负担。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中西医结合,补齐中医康复服务能力短板,将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作为主要路径,逐步建成纵向到底区、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覆盖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院(中心)等基础完备、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中医康复服务体系,构建住院康复、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搭建精准、规范、科学的中医康复服务平台,促进预防、治疗、康复有机结合,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中医康复医疗服务。
到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二级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中医药康复服务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范围得到拓展,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技术人员数量明显增长,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全区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提供机构建设和管理。
1.加强中医康复中心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依托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强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院等机构,布局建设6-9个中医康复中心,提供高水平中医康复服务,开展高水平中医康复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力争通过改建、扩建等形式,依托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康复基础良好、技术力量雄厚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或康复医院建设1所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以上康复医院水平。
2.加强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加强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加强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合理配备科室人员、科学划分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流程、配置基本康复治疗设备等。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学)科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完善传统康复治疗设备等。康复医院应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有条件的康复医院应设置中医科。康复医疗中心应按照《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提供中医康复治疗服务。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服务供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服务技术,配置适宜基层的小型化、专业化中医康复设备,扩大康复教育、辅具指导、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二)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1.发挥中医特色,广泛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中医特色康复医院能够提供全面、专业化的中医康复服务,发挥中医康复特色优势,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诊断、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康复随访、康复教育、心理疏导等系统性服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康复技术,并和现代康复医学相结合,具备常见疾病的康复诊疗能力,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康复诊疗工作,积极探索中医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以及残疾人康复中心应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加强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护理机构和儿童福利院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2.坚持中西结合,探索中医药康复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展康复领域的中西医协作,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积极开展中医药技术方法、现代康复技术和康复设备的应用。鼓励开展中医康复单元的建设,整合多学科资源,提供便利的、综合性、一体化中医康复服务。要总结中医康复经验,推广应用成熟的中医康复方案,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中医药康复服务新模式。
3.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康复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中医康复中心要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开展中医康复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规范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探索建立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控制工作,保障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4.完善信息服务,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空间。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信息,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拓展中医康复服务空间,创新服务运营理念和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中医康复结局评价和管理。
(三)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中医康复高素质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设置中医康复学专业,培养中医康复专业高级人才。加强中医康复重点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引领带动具有多学科背景的中医康复专业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队伍、基层实用型人才建设等。强化中医康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产教、医教融合育人,培养中医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急需的高素质中医药康复技能人才。
2.加强中医康复基层人才培训。在开展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康复服务人员培训中,增加中医康复课程,突出中医康复技术内容,提升日常康复训练、康复治疗、健康教育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
3.加强中医康复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教育创新改革发展,促进中医康复和现代康复医学交叉融合,加大中医康复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以中医康复整体观念和辩证论治为基础理论,吸收现代康复医学学术理论和技术方法,熟练运用传统中药、针灸、推拿、养生和现代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功能训练、心理治疗、健康宣教等综合诊疗手段和方法的康复人才队伍。
(四)提升中医药康复传承创新能力。
1.加强中医康复技术收集整理。结合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采用文献整理、数据挖掘等方法收集整理古今中医康复文献、学术研究、传统技术等。
2.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新技术推广应用。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骨伤等慢性病和伤残,梳理优化相关中医康复方案并推广应用。支持中医康复器具研发,加强康复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使用。
3.建设中医康复数据库。在自治区中医药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区中医康复数据库,为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医康复服务体系、优化中医康复诊疗技术方案、进行康复医疗决策和医保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四、重点项目
(一)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是依托三级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4-6所、二级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2-3所中医康复中心,统一建设标准,经申报筛选、考核评估,最终确定。使其成为区域中医药康复医疗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技术推广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提供综合性、较高水平的康复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承担康复培训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指导。二是依托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康复基础良好、技术力量雄厚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院等,争取建设1所中医康复医院或中医特色康复医院,达到三级以上康复医院建设标准,配置一批中医康复设备。三是遴选15-20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中医科、综合医院(含军队医院)康复(医学)科、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推广应用中医康复技术,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项目。
一是将中医康复(医学)科列为自治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范围,在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4-6个中医康复重点专科,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二是在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京宁中医药合作人才培养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康复人才比重,培养一批中医康复人才。开展基层医疗和康复服务人员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突出中医康复技术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人员中医康复技能和水平。三是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契机,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养老、助残等工作,开展康复宣传培训、义诊咨询活动,推动中医康复技术和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三)建设自治区中医康复指导中心。
深化自治区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建设,在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成立自治区中医康复指导中心,针对康复服务重点人群,开展中医康复临床服务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强中医康复服务流程优化和质量管理,大力推进中医康复医疗服务信息化及规范化建设,形成有利于中医药传承、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中医康复创新体系,促进宁夏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
五、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医疗保障局、残联,宁夏军区保障局联合印发《宁夏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动员部署全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5年12月)
根据《宁夏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地区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年度目标,推进实施当地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三)总结评估
1.年度总结(每年度11-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总结评估(2025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医保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康复项目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体育部门要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各级残联要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研究制定针对伤残的中医康复技术和方案;
支持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探索残疾康复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并优化现有康复资源,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宁夏军区保障局负责统筹军队医院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解放军第九四二医院、武警宁夏总队医院按照实施方案做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要充分发挥宁夏康复医学会、宁夏中医药学会、宁夏残疾人康复协会等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学术交流,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医保、残联、武警宁夏总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利于中医康复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合理安排对中医康复服务提供机构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康复医疗服务,拓展中医康复服务领域,推动康复与功能状态检测、养老、护理、体育、健康保险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