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推进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

时间:2024-02-05 18:0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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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推进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2年)

  一、明确园区发展目标

  到2023年,力争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250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70%以上,园区发展实现“三提升”,即园区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每个园区设立1-2个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专业化园区,全市园区主、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技工贸总收入比重达70%以上;
园区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探索建立园区“亩均论英雄”机制,全市园区单位面积总产值和税收产出强度年均提高20%、15%以上,达到80万元/亩和6.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园区排名得到提升,对照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标准、省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等指标标准,争先创优,以创带建,力争2-3家园区跻身全省前50位。

  二、激发园区内部活力

  (一)强化园区主责主业。重新界定园区职能,推动园区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道)的园区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园区干部队伍。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园区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畅通园区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允许园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园区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5倍。在此基础上,实行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与省、市园区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即按园区当年在省、市园区综合评价中的排名顺序分别计15分至1分不等,省、市排名综合计分后,总分排名1至4位的园区,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可按当地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平均水平的3倍核定,排名5至9位的园区按2倍核定。

  (四)树立争先创优导向。鼓励园区提升进位,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20位或前进3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排名前50位或前进2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继续开展全市园区综合评价,由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4位的,分别奖励50万元;
排名5-9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连续三年在全省园区排名实现进位并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三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注重优先提拔使用。未完成目标任务,且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三位或全市最后一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推进专业园区建设

  (五)优化产业功能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差异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引导园区融入全市产业布局,构建中部核心产业区、北部特色产业区、西部协作产业区和南部健康产业区等四大产业功能片区。中部核心产业区以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鹤城工业集中区、中方工业集中区、洪江高新区、芷江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医药健康、电子信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
北部特色产业区以沅陵工业集中区、辰溪工业集中区、溆浦工业集中区、麻阳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
西部协作产业区以新晃工业集中区为主体,围绕医药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等领域,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协作示范区;
南部健康产业区以会同工业集中区、靖州工业集中区、通道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医药健康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聚焦主特产业发展。突出园区主导和特色产业,精准聚焦园区当前乃至今后5至10年内的发展潜力点。构建“产业园区—主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系统,依托园区培育主特产业,围绕龙头企业吸引集聚相关联企业,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

  (七)加快推进优势产业链。引导园区对接电子信息、绿色食品、中医药、新材料(化工)、装配式建筑、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等 6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对照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全景图、现状图,明确产业链发展目标、思路、任务、政策,参与延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制造、光电子应用、智能终端研发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在中医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现代中药制造、植物提取物、医药健康服务、医药保健品生产配套及服务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在新材料(化工)产业链中,重点参与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80亿元以上。在绿色食品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粮油精深加工、畜禽内类加工业、果蔬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精制茶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180亿元以上。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配套布局装配式结构系统、装修系统等,力争到2023年形成集装配式建设技术研发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展示、集散、经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在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链中,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制造及养护、零部件生产及维护等产业,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八)强化专业园区考核。设立“专业化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对主特产业发展成效好、带动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园区予以奖励。根据年度专业化园区考核结果,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250万元;
二等奖设2名,每名奖金150万元;
三等奖设3名,每名奖金50万元。指导园区对标创建特色示范园区,对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特色园区的,实施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九)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推进园区“七通一平(即道路通、给水通、排污通、电力通、网络通、燃气通、公共交通通和场地平整)”的基础上,力争到2023年全市园区实现“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大力规划完善园区到高速公路、铁路站点、机场等交通节点的快速通道,改善园区周边交通配套条件。在园区内优先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在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建设。

  (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园区与城市公共设施无缝对接,将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各县市区在建设用地安排方面给予保障。鼓励各县市区在园区或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所幼儿园、一所中小学、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娱乐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开通一条到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提升园区配套水平。

  (十一)推动园区绿色发展。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从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强化园区环境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应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园区应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的,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
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园区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原则上一个园区只设置一个排污口。引导金属表面处理、印染、化工等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专业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建立园区环境诚信档案,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称号的园区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十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园区融资平台、孵化平台、信息平台、研发平台,营造园区资金互补、项目互培、信息互通、成果互享的公共服务氛围。建立融资平台,争取将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投融资公司打造成市级产业发展融资平台,注入优资资产,增强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争取各类银行、保险、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建立孵化平台,依托园区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链条式服务。按照最优惠的政策,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引导鼓励各类人员创新创业,帮助“初生”企业成长。建立信息平台,由园区牵头、政府部门支持、入园企业参与,建立园区信息共享平台,对园区运行、产业链缺失环节、发展特点等及时提供分析与预警。加强平台与行业协会、产业集群推进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沟通对接,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信息服务。建立研发平台。围绕园区主特产业,推进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研发平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平台申报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对围绕主特产业建设的检测公共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适当奖补。

  五、强化园区要素保障

  (十三)发挥人才作用。对熟悉园区主特产业的专业人才要打破身份限制,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园区之间优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相互流动,为园区专业化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建立“怀化市产业园区急需紧缺人才库”,并对库内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园区引进的库内人员,按照《五溪人才行动计划》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十四)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资本引导力度,在项目正式洽谈期间即邀请金融机构参与,发挥社会资本对企业投资的牵引作用。优先推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级园区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合资、定向增发等方式加大对园区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重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可采取特殊政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十五)强化土地保障。积极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建立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实施“腾笼换鸟”,促进工业用地循环高效利用。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转产先进制造业,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根据产业项目的正常生命周期和行业特点,大力推进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减轻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费用成本负担。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款。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 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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