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福州市马尾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策划方案(完整)

时间:2024-02-07 15:1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度福州市马尾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策划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度福州市马尾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策划方案(完整)

  一、基本情况

  马尾区是福建省福州市辖区,位于东经119°37′,北纬25°29′,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闽江下游北岸,距闽江口17海里,是福建省的重要港口之一,福州的水上门户。这一带正是乌龙江、闽江(北港)与琴江三江交汇的地方,三江自闽安镇、长门流入东海。东南、西南临江与长乐区、仓山区隔江相望,东北毗邻连江县琯头镇、江南镇,西与晋安区鼓山镇、宦溪镇接壤,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马尾区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276平方公里,现辖三镇一街(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罗星街道),共62个村委会、14个社区(居委会)。

  马尾属南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全年冬短夏长,温暖湿润,温和多雨,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19℃,境内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年降雨量约1382毫米。地表水资源丰富,闽江年过境径流量611.35亿立方米。

  植被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和亚热带常绿针阔叶林交接处,种类繁多,主要为常针绿阔叶林,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湿地松、台湾相思、杉木、木荷等。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马尾区土地总面积42.9万亩(含水域),其中林地22.4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2.3%,非林地20.5万亩,占47.7%。截止20xx年12月,全区森林蓄积量844412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7.2%。在林地中,有林地20.0万亩(其中用材林3.5万亩,薪炭林0.1万亩,防护林15.4万亩,特用林0.7万亩,竹林0.0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9.3%;
重点公益林(国家级、省级)面积17.6万亩,占林地面积78.6%。天然林面积6.9万亩(其中天然商品林1.0万亩),占林地面积30.8%,全区森林中,集体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占99.99%。松科植物(按马尾松和湿地松的树种组成占五成及以上统计)面积11.4万亩,占林地面积50.9%。

  (二)疫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概况

  20xx年,福州市首次在连江县发现松材线虫病,20xx年12月10日,我区首次在送检的松木标本中发现松材线虫,根据省林科院20xx年1月4日出具的标本鉴定结果确定,马尾区有3个镇(街道)9个村19个小班的松林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面积为3033亩。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伐除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面积28662亩,及时全面清理林区松枯死树,采伐迹地及时采取人工更新和林冠下补植、套种造林等方式全面更新造林。

  疫情发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任务部署会议和专题会议,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总结、借鉴疫情防治经验和教训,科学编制防控方案。各镇(街道)落实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推进和保障各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借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综合保险森林病虫害赔偿资金,大力推进松改阔林分改造,全区松林比重从原来的约80%下降到现在的约50%,下降了约30%,森林质量和价值明显提高,城乡绿化率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2.20xx年度防治情况

  依据《福州市马尾区20xx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和综合防控措施,经市林业局验收评定,效果显著。

  20xx年防治任务完成指标:

  (1)监测普查:由区林业局、各乡镇政府(包括林业站)、村民委员会护林员、福州朽木林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朽木公司,下同)等组成的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除治队伍,按20xx年防控方案,对全区11.9万亩松林开展日常巡查、春秋季普查、月巡查、定期监测、工程质量监督和除治等工作,对不明原因松枯死树及时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置,监测普查覆盖率100%。

  (2)实施松枯死树清理:20xx年3月底前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4413亩(其中:罗星街道249亩、马尾镇864亩、亭江镇3038亩、琅岐镇262亩);
重点生态区(一重山)年度包干清理松枯死树8275株(其中:马尾镇4182株、罗星街道3833株、亭江镇260株);
其他除治区额外清理松枯死树1028株(其中:马尾镇300株、罗星街道208株、亭江镇520株),全年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除害” 的方式,就地除害处理,松枯死树清理和除害处理合格率 100%。

  (3)实施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①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及智能监管:4月全区完成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1500套,截止到10月底诱捕松墨天牛49561只,除害处理合格率 100%。

  建立新旧诱芯领用、回收登记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更换诱芯、收集天牛。

  ②实施以菌治虫:5月份完成施放绿僵菌粉炮20000个,防治松林面积10000亩。

  (4)实现1个乡镇无疫情:全面完成琅岐镇全境成片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松林伐除改造任务,拔除琅岐镇疫点。

  (5)加强林业检疫执法:区林业局多次组织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组成联合检查执法队伍,对7家涉木企业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要求加强木材采购检疫、运输和台账管理,总体检查情况良好,有效防止疫木流失造成疫情传播扩散。

  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

  3.20xx年秋季普查疫情发生情况

  20xx年秋季开展全区11.42万亩松林普查,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树秋季普查服务委托福州朽木林业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经专业林业公司普查和松木取样及省林科院鉴定,我区秋季新增松材线虫病疫情涉及3个镇(街道)、13个村、73个小班、面积5853亩,结转春季普查亭江镇象洋村1个小班面积56亩,合计涉及3个镇(街道)、13个村、74个小班、74个小班,面积5909亩。

  我区9月底秋季普查共发现死亡松树373棵,其中:265株为病死松树,108株为自然枯死松树。详见附表2。因20xx年度疫情小班以外的松枯死树共包干清理9303株(重点生态区和其他除治区),且完成情况较好,故预估2021年度疫情小班以外的松枯死树发生4000株。

  4.发生原因分析

  马尾区是福建省的重要港口之一,福州的水上门户,水陆交通发达,与台湾一衣带水,随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人员和物资流动,林区工程和设施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加频繁;
马尾属南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温暖湿润,温和多雨,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19℃;
每年夏、秋季均有数个台风在福州地区周边沿海登陆或者影响,风力较大。这些均有利于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做到监测普查全覆盖,实施以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为核心措施,择伐清理枯死松树为辅助措施,以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的生物防治、诱捕器诱杀和重要松树打孔注药保护等为补充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落实“疫木除治定株管理、施工全程监理监工,控制疫情总量、减少疫情存量,力争拔除部分疫点,实现疫点数量、疫情面积“两个不增加”。

  1. 确保三个百分百

  (1)对全区11.42万亩松林开展春季、秋季普查和月巡查及重点区位监测,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

  (2)按时完成死亡松树清理,确保死亡松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

  (3)确保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率100%。

  2. 疫情、疫点处置

  20xx年春、秋季普查新发生的疫情小班5909亩在一年内伐除所有松树。

  3. 努力实现“两个不”

  努力实现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面积不扩大。

  (二)防治重点区域

  1.沿路(国道、高速、公路、铁路)、沿江、沿海和城市周边一重山。

  2.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3.鼓山风景名胜区马尾区行政区域范围。

  在防治重点区域内出现了松材线虫病疫情,将集中力量,优先安排除治。

  (三)防治任务

  1.定期监测、普查与月巡查

  对全区约11.42万亩松林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月巡查及重点区位监测;
对不明原因松枯死树及时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松枯死树清理

  坚持常年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优先清理防治重点区域,特别是104国道亭江段和鼓山风景名胜区马尾区行政区域范围的松枯死树巡查和清理工作,所有松枯死树必须实行就地或者就近定点限期除害处理,松枯死树除害率和除害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20xx年10月至12月底发现的松枯死树,最迟在20xx年12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毕;
2021年1-3月发现的松枯死树,在当年3月底之前清理完毕;
2021年4-8月发现的松枯死树,当年自发现枯死木后每个月集中清理1次。2021年秋季普查发现的松枯死树,当年12月底前清理完毕。

  松枯死树清理采取年度总量预估,以镇(街道)为单位分片或者单株择伐,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登记,验收合格按实结算的方式,其中:20xx年10月-2021年3月预估择伐2000株(预安排:亭江镇1000株、马尾镇600株、罗星街道300株、琅岐镇100株);
2021年4月-8月预估择伐2000株(预安排:亭江镇1000株、马尾镇600株、罗星街道300株、琅岐镇100株);
2021年度预估择伐松枯死树合计4000株,各镇(街道)预安排株数可根据松枯死树发生情况作相应调整。松枯死树具体清理位置和株数根据日常月巡查发现实际确定,限期在发现后1-2个月集中清理完毕。

  3.林分采伐改造--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

  编制松林采伐改造计划,全面伐除疫点松树,减少疫情面积,对我区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面积5909亩(其中:马尾镇任务2476亩、罗星街道任务403亩、亭江镇任务3030亩)实施除治性采伐,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见附表3-1)。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包括诱捕器诱杀、以菌治虫(绿僵菌)等,各镇(街道)规划情况见附表3-2。

  (1)诱捕器挂设:2021年3月底在防治重点区域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按防治技术规程挂设诱捕器1500套。

  (2)以菌治虫:2021年4-5月在防治重点区域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拟采用人工投放绿僵菌粉炮20000个。

  5.检疫检查

  (1)检疫执法: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对各村(场)疫情除治情况(含伐桩质量、林地清理和疫木监督管理等)开展检查并对上山造林苗木开展落地复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镇(街道)疫情除治情况进行抽查;
加强检疫执法工作,由区林业执法大队、区森防机构会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涉木企业开展定期检疫执法;
加强疫区疫木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产品行为;
严厉打击违反检疫法规规定、擅自调运、使用松苗、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重点对通讯、广电、电力、在建工程和涉木企业等开展检疫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

  (2)涉木企业登记和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松木及其制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强对松类木材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木企业、单位登记,并定期开展跟踪检查。

  三、疫情防治

  (一) 防治区划与防控对策

  按照科学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xx),结合马尾区20xx年春、秋季普查结果:马尾镇、罗星街道和亭江镇均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马尾区全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发生除治区细分为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区、重点生态区和其他除治区3个类型,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详见附表3。

  1.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区

  (1)区划范围:马尾镇、罗星街道和亭江镇的除治性采伐小班,涉及小班面积5909亩。

  (2)防控对策。

  ①项目实行1年绩效承包(2021年3月底前完成);

  ②开展松材线虫病20xx年10月-2021年3月每月巡查;

  ③全面皆伐松树、及时疫木除害处理,严格管控疫木,拔除疫点;

  ④项目由相关镇(街道)确定建设单位并由其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⑤加强检疫检查与监管。

  2.重点生态区

  (1)区划范围:沿路(国道、高速、公路、铁路)、闽江干流两岸(区位代码0200)和沿海基干林带(区位代码0601);
城市周边一重山;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鼓山风景名胜区马尾区行政区域范围等。

  (2)防控对策。

  ①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月巡查;

  ②及时清理松枯死树并除害处理。施工单位清理松枯死树时要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登记,经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限期在松枯死树月巡查监测发现后1-2个月集中清理完毕;

  ③挂设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成虫和投放绿僵菌粉炮;

  ④松枯死树清理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项目由镇(街道)确定建设单位并由其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⑤加强检疫检查与监管。

  3.其他除治区

  (1)区划范围: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区和重点生态区之外的所有松林。

  (2)防控对策。

  ①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和月巡查;

  ②及时清理松枯死树并除害处理。施工单位清理松枯死树时要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登记,经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限期在松枯死树月巡查监测发现后1-2个月集中清理完毕;

  ③挂设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成虫;

  ④松枯死树清理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项目由镇(街道)确定建设单位并由其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⑤加强检疫检查与监管。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与普查

  (1)普查时间:春季(3-4月)、秋季(9-10月)由区森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林业相关资质单位分别对辖区内的所有松林开展全面普查,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组织工作人员和辖区护林员对各自辖区所有林地每月定期一次巡查。查清各镇(街道)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松病、枯死树数量。

  (2)监测范围: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松林,疫情监测覆盖率达100%。重点监控交通(尤其是新建高速、高铁、国道)沿线、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新建电力设施、通讯铁塔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以及毗邻疫情发生区松林。

  (3)监测内容:建立以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所长牵头,镇(街道)经办林业专、兼职人员和村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村干部)配合的监测预警制度,在各森林经营单位护林员巡查的基础上,采用踏查、详查方法,查清松枯死树和疫情发生分布情况、树种组成、发生面积、松病枯死树数量并做好样品取样,按《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疫情确认上报。

  (4)样品取样

  ①取样组织:由辖区林业工作站组织相关村(场)护林员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

  ②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全部枯死或刚枯死的松树,不应该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松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 取样松树: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墨天牛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③取样部位: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侧枝交叉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④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斧头砍取100—200克木片;
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
或者将枯死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地点(标明地理坐标)、树龄、部位、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⑤抽样数量:以林业小班为单位,松枯死树在10株以下的全部取样检测,数量在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若没有发现松材线虫,应该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取样检测至松材线虫为止。

  ⑥样品的保存与处理:取样标签应包含样品号、采集地点、采集小班、树种、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取样人。采集的样品及时送区森防机构审核登记后统一分批送省林科院森保所分离鉴定,鉴定后的样品及时销毁,按《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疫区确认上报。

  2.松枯死树清理

  (1)清理时间:20xx年秋季普查至12月底发现的松枯死树,最迟在20xx年12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毕;
2021年1-3月发现的松枯死树,在当年3月底之前清理完毕;
2021年4-8月发现的松枯死树,当年自发现松枯死树后1-2个月集中清理1次。2021年秋季普查发现的松枯死树,当年12月底前清理完毕。

  (2)清理范围:重点生态区和其他除治区。

  (3)技术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每株松枯死树进行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和登记。采伐前,先把松枯死树周围的杂灌和杂草清除干净,便于松枯死树枝桠收集、伐桩高度控制和油锯作业。松木伐桩高度控制在离地面5cm以下,伐桩剥皮,在伐桩上纵向连砍数刀后投放1-2粒磷化铝片,或者用80%敌敌畏+2.5%溴氰菊酯按1:1混配后稀释20-50倍液,或者用16%喹硫磷•丁硫克百威乳油1∶100倍液喷洒,喷至伐桩湿透后用厚度0.8mm专用塑料膜包扎和覆土处理。

  伐除的松木(取材长度一般为1~2米的木段)及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就近选择较为安全的地块集中堆放,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申请野外用火许可证和堆烧无害化处理。禁止对采伐山场进行泛烧,避免烧毁保留木或者发生跑火事件。

  有条件的地方可就近选择场地利用切片机切片、碎化进行无害化处理(切成厚度小于6毫米的小木片,直径小于1厘米的粉碎物),达到100%杀灭松墨天牛的目的;
就近除害的小木片或粉碎粒可运至木材加工企业利用。

  作业现场的木段无害化处理情况应当拍照(照片上显示作业地点定位和作业时间)或拍摄视频存档备查。

  3.防治性采伐改造

  (1)伐除时间: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

  (2)伐除范围:马尾镇、罗星街道、亭江镇的除治性采伐74个小班,面积5909亩,一次性全面皆伐松树,保留并保护好非松科植物。

  (3)技术要求:在实施采伐改造时,要先清理除治性采伐小班内的松枯死树(参照松枯死树清理技术要求),再采伐其他松木(除伐桩无需无害化处理外,其他参照松枯死树清理技术要求)。

  4.疫木管理、野外用火管理和集材道林木采伐审批

  (1)加强疫木管理

  采伐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要求监理单位指派现场监管人员负责现场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派专人检查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疫木管理出现的问题;
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协同所在地镇(街道)检查监督,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防止疫木丢失。

  疫木采取切片、碎化利用的,疫木从采伐山场运输至切片碎化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安排工作人员押车,没有押车人员和押车人员未到场的,不得运输疫木。

  有道路通达的疫木伐除山场和集中存放疫木、松枯死树的堆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搭建临时值守设施,安排2名以上(含2名)人员24小时值守,防止疫木、松枯死树丢失。禁止夜间运输疫木,严防疫木流(丢)失。

  因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占用林地等原因采伐的松木,参照疫木进行管理。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松枯死树、松材线虫病疫木无害化处理采取焚烧处理的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申请《野外用火许可证》, 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野外用火暂行规定〉的通知》(榕马政〔20xx〕186号)执行。

  此外,区林业局林业防灾减灾科需安排工作人员到首次焚烧松材线虫病疫木、松枯死树(含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的野外用火现场进行检查、指导、监管。严禁焚烧点未烧完的段木、枝桠和火炭过夜,严禁没有烧光、烧透的松枯死树和疫木(含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丢弃、藏匿山场。

  (3)集材道林木采伐审批

  森林经营单位需要修建集材道路的,由森林经营单位按照内部使用林地的规定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

  5.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

  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诱捕松墨天牛成虫,降低林间松墨天牛虫口密度,从而减缓松材线虫病的进一步传播。

  ①诱捕器挂设时间:专人管理定期维护诱捕器,4月1日前全部完成挂设诱捕器1500台和诱芯1500包,5-11月每月5日前更换诱芯一次。每15天收集登记捕获的天牛数量和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

  ②诱捕器挂设范围、密度:在重点生态区(一重山)纯松林以每20~30亩、混交林每30~50亩左右密度挂设1个诱捕器;
用于二重山和疫情监测的按每100亩挂设1个诱捕器。

  ③诱捕器挂设技术、方法:做好对诱捕器挂设位置的定位和更换诱芯的记录等。采用“以旧换新、先领新后还旧”的方法更换诱芯镇(街道)监管人员负责分发和回收诱芯),每半个月收虫一次,填报松墨天牛捕获数量登记表一次。诱捕器挂设施工单位所领取挂设的松墨天牛诱捕器和诱芯损坏、丢失的,应当在10日内修复或者自行采购同型号同规格的诱捕器(诱芯)补充。诱捕器数量年度总损耗率允许控制在10%(含)以内。施工单位必须在所在镇(街道)监管人员监督下及时清点、登记、拍照和销毁掩埋捕获的松墨天牛并上报。

  挂设在山脊线、林缘、林中较开阔地带或松树下层枝桠上空气流通处,下端离地面1.5m以上,若条件允许尽量往高处挂设,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挂设的诱捕器科学均匀分布,覆盖面尽可能广;
在发生林分边缘挂设时,要挂设在发生小班内中位,至少距离边缘200米以上,禁止在发生小班林缘与相邻的健康松林之间挂设诱捕器。

  (2)以菌治虫

  绿僵菌粉炮投放时间和气候条件:松墨天牛密度较大的林分,在4~5月,即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日均温25℃左右,相对湿度85%以上的晴天或雨后投放绿僵菌粉炮。投放地块和投放量:绿僵菌粉炮在城市周边一重山、森林资源档案闽江干流两岸(区位代码0200)和沿海基干林带(区位代码0601)的松科植物树种组成占五成以上的小班投放,每亩施放2个,共施放20000个,防治松林10000亩。投放要求:绿僵菌粉炮施放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投放时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应当安排人员到现场做好技术指导,保障作业安全和防治起到效果。

  6.生态修复

  对清理松枯死树后的林中空地采取补植或者套种乡土阔叶树等营林措施优化林分结构;
对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区采伐迹地,森林经营单位要于当年或者翌年春季组织采伐迹地人工更新。将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与营造林重点工程(包括松林林分改造提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珍贵树种造林、“四绿”工程和中心城市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等)相结合,统筹规划实施,改松为阔,改纯林为混交林,调整林分结构和林相,保持水土,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对松材线虫病的抗御能力。建议树种:红锥、赤皮青冈、木荷、枫香、樟树、楠木(立地质量等级Ⅱ级以上)、银杏(酸性土壤)、红豆杉(造林地海拔500米以上适宜)等乡土阔叶树种。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补植套种和林分改造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
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检查、督促各森林经营单位落实幼林抚育和管护工作;
区林业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监督。

  7.检疫检查

  建立健全的检疫检查制度,检疫检查含山场检查、落地检查(即复检)、市场检查(包括涉木、林木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关人员的检查)。

  (1)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和松枯死树清理实行除治专业公司实施制度。由建设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和监理单位,并组织实施疫木采伐和松枯死树清理,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管人员到岗到位检查监督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做到疫木零外流。

  (2)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开展检疫执法,依法严厉査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疫木及其产品行为,堵住疫情人为传播途径。

  ①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疫情除治和造林绿化苗木调运检查复检。区森防机构、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区林业执法大队)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林木种苗部门及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及时对各镇(街道)疫情除治情况(含伐桩质量、林地清理和疫木监督管理等)开展检查并对上山造林苗木开展落地复检。

  ②加强部门合作,开展检疫执法行动。区森防机构牵头,区林业执法大队、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和林业工作站配合,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使用木材包装企业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公路、铁路、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采购、使用含有松木材料制作的物品,应当要求松木材料供货单位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建立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管理和处置台账。

  ③建设单位使用松木材料时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通报区森防机构,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或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

  ④区森防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使用的松木材料回收和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由各镇(街道)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除治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

  各镇(街道)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除治质量验收。

  2.验收时间与抽查比例

  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在4月开展全查验收(项目竣工后);
松枯死木清理项目竣工后开展随机抽查清理数量10%验收;
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项目每月开展抽查5%验收。

  3.验收方法

  外业与内业相结合。

  4.验收内容

  (1)外业部分

  ①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全查)。

  认定项目能够按期完成、作业现场的松疫木全部伐除到位且不超界、伐桩和木段无害化处理情况按技术要求完成到位且有记录和照片、疫木监管到位(未发生疫木赠送他人、丢失、藏匿、偷运等情况)、疫木伐除伐桩质量和林地清理质量按技术要求完成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施工一片验收一片。

  ②松枯死树清理项目(按清理株数随机抽查10%)。

  认定项目能够按期完成、作业现场的松枯死树伐桩和木段无害化处理情况按技术要求完成到位且有记录和照片、松枯死树监管到位(未发生松木赠送他人、丢失、藏匿、偷运等情况)以及及时按月巡查发现的数量清理到位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③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项目(按挂设的台数每月随机抽查5%)。

  认定项目能够按期完成、能够按技术要求挂设到位有定位、每月更换引诱剂有记录、每月诱捕器捕获的松墨天牛数量有登记表、每月有松墨天牛诱捕只数及销毁照片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内业部分

  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研究部署、任务下达、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等)相关的文件和防控方案、防控经费支出情况、工作进度、自查报告、工作总结及相关的会议资料;
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记录、监管、检查、验收记录、及相关现场图片;
松墨天牛诱捕器捕获的松墨天牛登记表、诱捕松墨天牛照片等。

  5.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违法违规的处理措施。

  发现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项目施工质量不合格情况后,建设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处罚。项目延期后每日应扣除的金额,未做好作业现场施工记录和照片应扣除的金额、未做好疫木监管应扣除的金额、发现松木伐除伐桩质量和林地清理质量不合格株数,每株应扣除的金额,具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合同中确定。对施工单位逾期不整改的,建设单位不予以拨付工程款,并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经核实提出意见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区林业主管部门据实上报省林业局申请列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的,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置,并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6.项目建设单位如有聘请监理,需同时检查监理材料。

  (二)绩效评价——由区级抽查,市级核查的形式进行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

  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与成效,采取区级抽查、市级核查的形式组织开展。

  2.检查时间

  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 2021 年开展 2 次,第 1 次春季检查安排在 4月至5月间;
第2次年度检查安排在9月至10月间。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松枯死树清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除害处理质量;
②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
③松枯死树清理与防治性采伐改造山场疫木管理情况;
④疫情监测、春季普查情况;
⑤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

  年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松枯死树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
②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③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
④疫情春、秋季监测、普查和月巡查情况;
⑤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等单位检查情况;
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⑦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与归档管理情况;
⑧年度防治成效评估(列入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

  4.检查方法

  外业与内业相结合。

  (1)外业部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对疫情发生除治小班全查、对其他小班松枯死树均按各镇(街道) 清理株数随机抽查10%、对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项目按各镇(街道)挂设的台数随机抽查10%,检查各项目技术要求是否规范。

  (2)内业部分

  ①区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和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会议资料;

  ②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巡查、取样、鉴定等工作台账;

  ③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管理和处置台账,工程建设单位设备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报备情况,以及建设单位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情况;

  ④松枯死树清理及除害作业、监管等情况;

  ⑤松枯死树清理及除害作业现场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登记和随机抽查情况及图片、影像等资料;

  ⑥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进度、自查报告,工作总结等。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采取限期整改和通报,并参照《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费预算

  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各镇(街道)财政和村(管理区)配套部分资金为辅,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森林综合保险理赔资金,保障防控工作的资金到位。

  马尾区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预算638.38万元,因预计可争取上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招投标溢价和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结余等原因可节省约238万元,区本级财政2021年度需安排400万元的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详见附表4),具体如下:

  (一)春、秋季普查项目(4.56万元)

  全区松林面积约11.4万亩,2021年春、秋季两次普查,每亩按0.2元预算,区本级需投资4.56万元。

  (二)松枯死树清理项目(60万元)

  20xx年10月-2021年3月预估择伐2000株;
2021年4月-8月预估择伐2000株,合计预估择伐4000株(按实际采伐株数结算),按150元/株预算,区本级需投资60万元。

  (三)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413.63万元)

  小班面积5909亩,按700元/亩预算(含采伐补助、除害处理、林地清理),区本级需投资413.63万元,先按小班面积预算。改造任务按小班面积完成,补助按伐区面积下达。

  (四)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项目(136.5万元)

  1.诱捕器挂设及换药工费区本级需投资36万元。挂设诱捕器1500台,其中分配马尾镇440台、罗星街道175台、亭江镇835台、琅岐镇50台。挂设及换药按每月30元/台预算,4-11月共8个月,区本级需投资36万元。

  2.购置引诱剂和新购部分诱捕器区本级需投资85.5万元,其中:

  (1)20xx年损耗1500×10%=150台,故2021年需新增诱捕器150台,按100元/台预算,区本级需投资1.5万元。

  (2)新增引诱剂12000包(1500台*8个月),其中分配马尾镇2200包、罗星街道875包、亭江镇3340包、琅岐镇300包,按70元/包预算,区本级需投资84万元。

  3.绿僵菌粉炮治虫区本级需投资15万元。采购绿僵菌20000个,其中分配马尾镇6000个、罗星街道3500个、亭江镇10000个、琅岐镇500个。按粉炮6元/个,施放人工费1.5元/个预算,区本级需投资15万元。

  (五)项目监理(15.29万元)

  1.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监理:按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补助款的3%预算,区本级需投资12.41万元。

  2.松枯死树清理项目:按松枯死树清理项目补助款的3%预算,区本级需投资1.8万元。

  3、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及换药项目:按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及换药项目补助款的3%预算,区本级需投资1.08万元。

  (六)样本采集费、标本鉴定费、2022年度方案编制费、其他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等(8.4万元)

  1.样本取样人工费每株按120元标准补助按实结算,投资限高2.4万元(按取样200株预算)。

  2.标本鉴定费投资1万元。

  3.2022年度方案编制费(含专家评审论证费)投资2万元。

  4.其他森林病虫害防治费投资2万元

  5.其他不可预见费1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为组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详见附表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镇(街道)镇长(主任)任组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协调解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和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有力、安全、优质、高效组织实施,按期完成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

  (二)职责落实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强化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松枯死树清理项目、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项目和绿僵菌施放项目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野外用火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的审核、野外用火、林木采伐的检查和属地监管、疫木管理、组织护林员每月开展巡查、报告疫情信息、项目监管、检查、竣工验收。

  区林业主管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强化行业主管责任,负责拟定年度行动方案(10月底前完成)、实施政策和技术指导;
开展疫情监测普查(4月完成春季普查、10月完成秋季普查)、安排林业工作站等单位每月组织疫情巡查、报告疫情信息;
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指导组,每旬对各镇(街道)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半月一统计通报,并组织开展任务验收;
加强培训、宣传;
5-10月组织检疫执法;
及时审批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野外用火和林木采伐指导、检查和行业监管。

  其他有关区直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做好配合(详见附表6)。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追究渎职、失职行为。

  项目建设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安排人员负责松材线虫病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项目、松枯死树清理项目、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项目和绿僵菌施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山场、堆场疫木野外用火、林木采伐、集材道开设及护林员松枯死树巡查等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置和报告。按规定及时申请有关事项审批审查手续。主动配合区林业主管部门、所在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的各项技术、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施工,科学有效地管控不可预见的风险,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保证完成各建设单位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疫情发生小班除治实行全过程监理,监理比例100%。监理依据:“方案”、有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文件、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等。

  监理内容与方法:

  (1)施工前期监理:检查施工单位对“方案”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与计划是否齐全、规范、科学、严谨。包括施工单位的年实施计划、质检体系、劳力组织、物资准备、药品质量等;
并提交事前监理报告。

  (2)施工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是否按“方案”要求实施,各工序是否合格;
并提交事中监理报告。

  ①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防治时间节点与管理要求及时清理松枯死树并进行除害处理,伐桩高度是否小于 5cm 且其除害处理是否合格;

  ②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将所有需采伐的死亡松树按技术措施要求就地或就近除害处理;

  ③监理伐区内 1cm 以上枝桠是否清除干净(碎化、集中烧毁等);

  ④监理人员核对施工单位的原始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⑤监理疫木是否及时处理;

  ⑥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若未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出具整改通知书等;

  ⑦监理疫木是否做到零流失;

  ⑧监理防治所使用的药械有质量保证书,药剂是否合格、在保质期内,药剂配比和用量是否符合防治技术要求。建立药剂采购、存储、保管、领取签字登记、使用、退库等台账管理制度;

  ⑨监理疫情小班是否采伐非松科植物、采伐是否超界;

  ⑩监理“技术规程”、“方案”规定的其他项目,如松墨天牛诱捕器是否按技术要求挂设,引诱剂是否每月更换,诱捕的松墨天牛按规定时限每月收集清点登记等;

  (3)施工结束阶段:提交全部监理记录、事后监理报告等。

  (三) 防治机制

  1.联防联控机制

  与周边县(市)、区联合做好边界松林的松材线虫病监测和监测数据共享等工作,实行联防联控。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时间节点统一安排,落实各自防控责任;
开展宣传,协同配合管理好交界处疫情除治山场疫木和松枯死树除害处理情况,防止疫木、松枯死树流失;
交界双方森林经营或者管理单位的任何一方,在除治松材线虫病焚烧疫木、松枯死树野外用火前,应当通知对方,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交界山场森林防火工作。此外,加强执法力度,严禁松木原木、板材、锯材、包装物等非安全的松木制品的流入。

  2.绩效承包机制

  建设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确定专业除治施工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以“专业除治、时段验收、限期整改、分段兑现”的绩效承包机制;
同时实施项目监理机制,工程监理人员通过全程对施工单位除治项目监理,对防治实施质量评价、监督,根据不同阶段监理报告,发放相应工程款。

  (四)资金筹措

  松材线虫病防治不同于一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资金量较大,按照分级保障的原则,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坚持区本级财政投入为主、镇(街道)配套补助和森林经营单位自筹为辅、争取上级补助为补充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筹措防治资金。及时报案、衔接森林综合保险灾后理赔,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及松枯死树清理地块的采伐迹地人工更新、补植、套种和抚育、管护。坚持防控补助资金与任务完成时间和质量挂钩,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检查,确保防治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五)宣传培训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各镇(街道)、各森林经营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施工安全培训。

  1. 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测人员、护林员等,参加各级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技术培训,了解掌握除治技术标准,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管,提高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时效性、准确性,确保防治质量。

  2.安全培训与防范

  施工人员进场前先参加施工安全培训,且施工单位为每位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单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可能影响交通通行的,要提前做好计划、留足通行空间,发生阻碍通行现象要及时搬运,保障通行。对可能造成危及建筑、构筑物安全的,要做好保护防范预案。

  3.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宣传全覆盖

  区林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要组织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和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及时向疫情周边农户、群众宣传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疫木管理的政策法规,通过宣传牌(册)、悬挂横幅、发放《松材线虫病宣传手册》、林间地头宣讲等方式,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传达和告知农户、群众,杜绝发生群众私自拣拾疫木、枝桠等现象发生,做到宣传教育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人成为一名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

  (六)督导检查

  1.技术指导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组织区森防机构和镇(街道)林业工作站等部门、单位成立技术指导组,深入防治一线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的防治工作具体方案、人员到位、装备物资准备、施工配套措施建设、除治(清理)质量、作业安全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项目进度。对防控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协同有关镇(街道)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通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自查小组

  成立由相关镇(街道)和项目建设单位等组成的项目自查小组,对照防控目标全面开展自查。

  3.强化防治质量管理

  防治工程在政府采购或者招标时应注重施工队伍的专业度和信用度,全面推行工程监理;

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年度验收不合格且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对工程进度慢、工程质量差和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提出,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林业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给予通报或者上报申请将其纳入黑名单。

  4.考核处理办法

  防治工作存在属地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防治工作不力、落实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时限完成任务且由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发出整改时限逾期、经有关部门认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疫木丢失和辖区疫情扩散蔓延严重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经区考核认定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松材线虫病生态损害督办追责办法》,实施问责。

  相关工作人员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和疫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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