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4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贏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改变状况进行监测。四、监测方式按照《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方法》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规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规范,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三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四)功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准时、有效控制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穷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根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大众称心度,全面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二、监测对象〔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
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别病、
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三、监测内容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对监测对象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改变状况
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别病、灾难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穷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县、乡、村三级联动,建设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比"两不愁三保障'规范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准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定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状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注:决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第二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六、帮扶内容〔一〕明确帮扶责任。各乡〔镇〕要针对边缘户落实决定帮扶责任人,准时开展走访入户,了解边缘户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共同约定帮扶措施。同时,驻村帮扶单位要结合"两联一进'大众工作,将辖区内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两联一进'大众工作统筹推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二〕产业就业消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进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赋予工程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忙其稳定进展产业;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就业;对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监测对象,主动搭建销售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用好"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多渠道觖决农产品运卖难问题;对有特别困难的易地搬迁大众,着力解决好搬迁大众的产业、就业问题,让搬迁大众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农业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进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平安住房保障。对边缘户唯一住房存在平安隐患的,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优先支配工程,或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赋予一次性补贴措施予以解决。脱贫监测户假设因各种灾难导致住房浮现平安隐患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乡〔镇〕)
〔四〕根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长久慢性病、残疾等因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县卫健、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的状况下,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十免四补助'和"三保三补三基金'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安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
〔五〕义务教导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是家庭教导支出过高的边缘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的扶持政策赋予教导资助。(责任单位:县教导局,各乡〔镇〕)
〔六〕饮水平安保障。对于边缘户中存在饮水困难的,县水务局要准时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并到达当地饮水平安评价规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兜底政策保障。合理运用脱贫攻坚期内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有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规范的脱贫监测户视详细状况采取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12个月低保;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采取脱贫不脱政策。对无劳动力的边缘户、特别困难户做好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的有效连接,合乎条件的纳入"扶贫车间+托管'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对合乎低保、特困供给条件,应准时纳入低保、特困供给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七、时间支配〔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应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三〕帮扶稳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准时发觉、准时帮扶、准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坚定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反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和收入等方面,跟踪改变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二、根本原那么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合乎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打算,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节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节和数据分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三、监测办法〔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打消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安排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浮现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决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打消评估,采取动态管理。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平安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浮现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导、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伎俩进行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分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起码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决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采取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设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打消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打消评估和动态管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打消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节。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按照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采取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Ⅰ、Ⅰ、Ⅰ'三个等级,分离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面临返贫致贫户。Ⅰ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Ⅰ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赖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决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按照风险改变状况实时调节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打消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打消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四、帮扶措施实行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按照"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按照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打算、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打算、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打算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功效进行紧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按照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
和暂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赋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赋予物质嘉奖和精神激励。主动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宽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主动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节。支配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支配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倡议,进一步健全完美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常态开展〔长久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导、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分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浮现教导、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支配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支配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绩,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分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二: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
_2022年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方案2022年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方案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方案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本工作方案所指因灾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协同联动共享。灾害发生后,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三)坚持快速识别、及时帮扶。区、镇、村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
开展识别认定,确保受灾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要及
时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坚持分类施策、先行救助。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立即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各区级相关部门向区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受灾等相关信息。
(一)部门推送。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受灾总体情况推送。其他部门按照《市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农领办发〔2021〕19号)中风险信息推送要求,在灾害发生后的1天内将受灾情况及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
(二)及时研判。区乡村振兴局要第一时间统筹工作力量,结合相关部门推送的受灾范围及风险线索,立即组织分析研判。
(三)快速认定。对受灾农户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析研判、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公示录入等监测对象认定工作。
(四)信息反馈。区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推送的风险线索后,当天向相关乡镇推送,并由乡镇立即向相关村(社区)反馈。
四、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分析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结构,弄清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
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加快开展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保障农户的住房和饮水安全。帮助农户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
(一)落实兜底帮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受灾农户,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切实保障好受灾农户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二)保障住房安全。对受灾房屋和疑似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由镇、村(社区)组织初步筛查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区住建局指导乡镇纳入危改项目。不能纳入的,要多方筹措资金,尽快落实改造。对房屋墙壁倒塌户,乡镇要及时转移确保居住安全;
区住建局应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受灾危房排查,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三)开展就业帮扶。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引导及时返岗复工;
对原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就业;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四)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
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
区水利局,各镇(五)保障教育和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失学辍学现象;
协调落实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六)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因灾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
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追加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七)实施产业帮扶。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的现场指导,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鼓励受灾农户发展“短平快”产业,积极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耕补种补养。要及时收集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zf采购等对接,千方百计帮助销售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八)强化保险帮扶。对涉及受灾脱贫户、受灾监测对象农业和住房保险理赔的,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综合特色保险险种,对农产品价格下跌、产品滞销、意外伤害、劳动力丧失、短期失业的家庭提供综合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和自我发展能力,避免因突发风险陷入严重经济困境,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相关保险机构(九)动员社会帮
扶。对因灾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家庭渡过难关。探索建立社会防止返贫救助基金,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在防止返贫资金募集、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十)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各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干部要广泛开展“交心、暖心、宽心”活动,“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坚持自治、法治、治相结合,教育引导其弘扬传统美、树立文明新风,逐步消除精神贫困。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五、先行救助。(一)调整衔接资金使用结构。区乡村振兴局可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报区委区zf同意后,优先安排衔接资金用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优化入库程序,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当年衔接资金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可先行实施。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二)临时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完善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救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
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三)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经各区级相关部门无法予以解决的,统筹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四)先救助后履行相关程序。对因灾因突发事件造成受灾农户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况,区卫健局要先落实救助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把防止因灾返贫致贫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首要任务来抓。各镇党w书记要牵头抓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各村(社区)要具体抓好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对象的摸排和动态监测,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二)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区委、区zf将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导致返贫和新增致贫的,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问责处理。
(三)完善机制,统一调度。要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信息、救助帮扶信息共享与比对分析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镇、村(社区)建立健全预警分级,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图,确保精准发现、动态帮扶。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交换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确保各项
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不漏一户一人。
篇三: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范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2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第一步:排。2022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2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2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
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四: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部署会
关于防返贫监测预警会议记录【三篇】会议记录是指会议过程中,记录人记录会议的组织机构和具体内容,形成会议记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防返贫监测预警会议记录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时间:20xx.05.12
会议主持:
地点:村部
记录人:
为了保证我村已扶贫人口平衡扶贫不失地农民,20xx年5月12日下午14:00点,在村部会议室举行2022年第二季度失地农民贫困动态监测排查工作部署可以。
一、会议由闵玲玲书记主持,排查内容,建档立卡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及收入结构进行排查,一般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情况、教育方面,大病生病户排查是否存在致贫风险。
二、就是排查范围:全村3户贫困户户,低保户21户,残疾户7户,五保户,2户,通常户51户展开摸底排查,人均收入都少于6000元以上,监测总收入合格,总收入平衡。
三、排查人员防治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全面摸底,排查83户由村两委班子进行核查,收入方式完成。
四、针对此次排查闵玲玲书记建议细化分工,明晰排查方向,本村84户通过排查都不存有风险。
据报道,因病致贫前脱贫攻坚工作难点。
贫困户数据也表明,贫困人口中因病贫困比例从2022年的42%下降至2022年的44%,且这一数据还呈现出下降趋势。报导表示,目前在遏止因病贫困方面,根据734万贫穷患者的具体情况,确认了“三个一批”(大病分散抢救一批、快病签下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确保一批)的作法,截止2022年底,分类抢救了420多万贫穷患者,去年存有185万户因病并致贫户彻底摆脱贫穷。
通过对贫困患者采取倾斜性支持保障政策、补充保险等办法,2022年贫困家庭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比例下降了20%左右。下一步将进一步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建立防止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实施贫困人口倾斜性支持政策。
今年,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金标准再减少40元,其中一半用作大病保险。中央财政将精心安排迁移缴付资金221亿多元,专项用作医疗救助补助金。
希望脱贫工作可以彻底实现。
为进一步积极探索研究避免失地农民长效机制,海西州创建预警监测、防控失地农民、新机制扶贫三项机制,推行失地农民预警、未贫先严防动态化监测管理,构成了常态化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扶贫的避免失地农民长效机制,全面防控失地农民和崭新出现贫穷。
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全州1624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农牧区低收入困难群众,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体纳入动态监测,发挥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多维度改善促进长期减贫,深入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后续巩固提升。
把动态监测做为失地农民预警的关键手段,创建失地农民监测点,加强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性、关键性疾病等引起的已扶贫人口失地农民问题给与救助,促进部门之间脱贫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资源,积极主动将收入水平略高于贫困户贫困户的边缘群体列入监测范围,创建部门协同的失地农民确保运行机制;秉持“扶贫即为出来、失地农民波季尔、应进则入、应扶则牵”的原则,引导鼓励社会非政府、企业、扶贫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实行产业扶贫、劳动力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扶志扶智等方式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扶贫力度,不断扩大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防贫政策、有助于低收入群体发家致富脱贫致富的惠民政策供给;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技能短期培训,加强关爱理念,充分调动困难群众主观能动性,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化解“思想贫穷”“素质贫穷”问题,持续稳固深化“志智双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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