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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试谈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色建设的思考
[摘 要] 打造专业特色是高校取得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本文阐述了对专业特色的理解,认为专业特色建设要在合理定位前提下配置教育资源,软硬件并重。
[关键词]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特色 误区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阶段,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育特色成为高校的共识。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较老专业,要办出特色确实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如何确立竞争优势,形成特色是摆在所有同仁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现状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以说是个老牌专业,其前身叫国际贸易,1998 年国家教育部调整新的专业目录,将国际贸易专业更名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上世纪末,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入世预期带来的外贸人才需求增加,该专业经历了史无前例的规模扩充。许多高校在这个时期纷纷增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生人数的大量增加,保守估计,目前该专业每年培养毕业生人数超过3 万名。
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我们长期调查发现两个现象:一是很多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生并未从事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二是尽管就业难,可是那些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仍能较顺利地找到工作。这些现象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有矛盾,二是人才培养的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从学科大类划分,国际经济与贸易属于经济学,其课程体系与师资队伍重点突出经济学,而管理与法律比较薄弱或不被重视。专业口径过窄,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学生个性不能被充分张扬,造成人才克隆。另外,扩招也导致了教育资源无法及时跟进,也容易造成培养质量下滑。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建立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压力迫使许多招生单位重新审视自身实力,努力发挥特长,以差异化竞争策略重塑专业特色,从而能够赢得生存与发展空间。
二、对专业特色建设的理解及误区
什么是办学特色目前我们能在教育部2004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当中找到解释: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该方案将特色列为评估一级指标来考察。特色可体现在不同方面:如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从这个解释来看,特色应具备三个必要条件:一是长期积淀出来的稳定的东西;二是要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三是特色要被社会认可。特色可不拘泥于形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教学要素,都应属于特色范畴。专业特色是学校特色的一部分,与特色的性质一样,专业特色也是多维的,只要在某一方面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应被视为专业特色。
根据各自优势确定专业发展方向的思路是正确的,特色是可能总结提炼,并能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强化,管理者可以集中资源促成特色鲜明化和更有社会影响力。但是,在认识和具体做法上存在一些偏差,片面地追求专业差异有可能导致相反的效果。对专业特色的含义理解不清,指导思想不明确现象比较普遍,尤其一些典型的认识误区需要引起关注:一是把特色定位与特色本身混淆。二是把专业特色等于人才培养特色。三是简单模仿名校。四是过分追求差异。五是对特色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曲解。六是重宣传、轻建设。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色建设的思路
专业特色建设中的规律和原则却不可违背。实践才刚开始,许多规律在等着我们揭示。下面是我们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首先要明确特色定位。我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创办于1993 年,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和优良传统,依托学校理工特色,已有较独特的优势。我们历经三年的调研,在学校发展规划和特色建设的框架下,结合相关专业优势,把原来初具雏形的传统加以优化,定位了专业特色。围绕定位,我们重新整合教学资源,在科研方向和团队支持上、人才引进上、资金分配上都进行了优化配置。在教学理念、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等软件方面,我们采取了如下新举措:
第一,教学理念上体现尊重规律,尊重个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年青一代的心理特征,尊重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尊重每位学生个性,避免人才克隆。
第二,教学计划上扩大选修课范围和比重,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优良条件。设选修课的目的是让学生可按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自助式学习。课程可不拘专业范围,允许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外专业课。可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把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课程引入教学。
第三,创新教学管理制度,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比如实习,如果制度上必须要求像课程一样集中在一段时间,实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再如,毕业论文一般都安排在毕业的最后学期,学生因为找工作就会影响论文。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改集中时为分散时间,这样的制度创新为学生提供自由选择空间,非常值得尝试。
第四,把实践教学落到实处,理论与实践统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身应用性极强。实践教学很重要但落实困难。我们是两手抓,一手是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与专业贸易公司签订协议,供学生全真的实践平台,另一手是搞好专业仿真实践平台建设,近年建成了专业仿真实验室、贸易谈判室、外贸仿真操作室,配备多套实习软件。切实解决了实践的难题,收效显著。
第五,以社团为平台,推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围绕专业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作为学习交流,推动素质教育的平台。社团由专业老师指导,学校给予大力支持,邀请名家讲座,给学生提供了全面发展的空间。
篇2浅谈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经济组织在层次结构、职能范围上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日益加深。这种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发展中国家应认真分析,积极应对。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组织;主权;
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在国际 组织大发展的形势下壮大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加速,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关系日益密切,世界进入相互依赖时代,推动了国际组织突飞猛进的发展。其中国际经济组织发展更为迅速,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产生于二战结束后。冷战后的1995 年成立的、有经济联合国之称的世界贸易组织,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更标志着国际经济组织的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当前,国际经济组织对国际社会经济事务的影响也日益扩大,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惹人注目。为此,本文拟对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层次结构、职能范围和影响的二重性进行探讨。
一、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层次结构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经济组织及其规则非常显著地侵入发展中国家的主权领地内,它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从三个层面上形成影响。
1.最高层次的全球性经济组织(协定)的影响
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经济协调是由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负责的,例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其职能已不仅仅是协调国际贸易,而且几乎包括所有的世界经济活动。参加世贸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内外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把许多经济主权让渡给世贸组织。这从最高国际层面上影响到发展中国家主权的行使。
2.中间层次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和协定的影响
作为经济全球化组成部分的区域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截至2001 年底,世贸组织得到通知的区域经济组织有200 多个,其中150 多个组织的协议仍在生效。
几乎所有的WTO 成员都参加了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有些WTO 的成员甚至成为10 多个区域一体化协议的成员。目前,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些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也在区域范围内进行限制和约束,而且这种约束和限制比经济性世贸组织更强。
3.最低层次的双边组织和协定
对于那些涉及两个国家的国际经济问题的解决,单独依靠其中一国的调节是不能发挥作用的,需要通过双方的组织(协定)来协调,参加这些双边协定的发展中国家,在双边协定和组织生效后,就必须遵守有关协议,从而使本国主权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例如,中国加入WTO 之前的中美最惠国待遇协定;2003 年6 月中俄两国签署石油管道的能源利用协定,这些都是裁定协定两国之间分歧、矛盾的准则,使两国主权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及双边性组织(协定)的状况日益增多。这种状况从高中低三个层次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职能范围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参与其中的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从多方面进行限制,也就是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内外经济职能从多方面有限度地(根据协定)转移到国际性、区域性或双边国际经济组织中。
1.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创建职能
过去经济法规、经济原则、经济制度的设立都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发展中国家把其看作是主权不受侵犯的重要体现。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这种主权职能部分转移到国际经济组织中,国内经济政策法规、国内的经济体制要同国际接轨,发展中国家要执行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甚至经济体制的市场化程度都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例如:加入WTO 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接受WTO 规则体系,其中包括有《关贸总协定》在内的20 多个具体领域的协定、议定书、决定、谅解等。WTO 调整的领域从传统的货物贸易发展到服务贸易,从关税减让发展到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和拆除。发展中国家国内制定的法规政策若与此有抵制的必须限期拆除。
2.监管职能
一般来讲,发展中国家有关制度的实施都是由本国政府执行的,是本国政府主权范围的事情,包括进出口关税的减让、国内贸易政策的透明化等。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这些监管职能转移到国际有关经济组织中去,由这些组织根据有关法则进行监督。例如:在经济方面,GATT、WTO 都有自己一套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这种机制实质上侵蚀了一部分国家的经济主权,由于其规则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发展中国家受到的主权侵害更为严重。
3.解决争端职能
在国际社会中,发展中国家解决国家间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在国家政府间协商的。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扩大,不同国际主体之间的经济争端增多,日益复杂化,因此,国家主权范围内调节的局限性突现,国际经济组织开始介入发展中国家的有关国际争端,代行某些国家主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在关于解决争端的规则与程序中,全面规定了其解决争端的政治方法(包括协调、斡旋和调解)、法律方法(包括专家组审议和上诉)、裁决的执行与监督、救济办法等,还专设了争端解决机构(DSB)。世界贸易组织在争端机制解决上有突出的三点要求:其一,DSB 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其二,有一常设上诉机构,受理关于法律问题的上诉;其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当对违犯规则事件在多边争端机制下寻求救济,在裁决不能得到实施时可采取补偿和交叉报复的制度。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该体制所管理的一切协议和决定,没有例外[1](P150)。
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具有安全、可预见、执法权威性等特征,从某种意义上代替了国家主权的经济职能,这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国家主权产生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在成立后的前6 年,受理了200 多件贸易纠纷,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既有保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好的结果,也有损害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不良后果。这些解决争端的机制在区域性经济组织中也存在。例如,在发展中国家参加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组织中,就存在一个受理国家之间争端的制度,而且还平行地设有一个解决投资者和成员国之间争端的制度。在亚洲,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在1996 年6 月也成立了一个解决东盟各国内部贸易纠纷的仲裁机构。所有这些解决争端机构的设立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发展中国家主权职能的发挥。
三、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二重性目前,对于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影响的认识,有一种较普遍的观点,就是意识到了挑战、侵蚀和冲击等负面作用的严峻性。这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主权处于不利地位的事实。但是,我们认为这还不够,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影响还有另一面,即积极的一面,由于和国际经济体制接轨,加入国际经济组织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主权增强。我们把这两个方面的作用称作二重性。具体来讲:
1.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积极加入国际经济组织的动机之一,主要表现在:其一,平台作用。一个是国际经济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主权受到伤害时,提供了解决争端的场所。例如,加入世贸组织前,中美之间的贸易纠纷通过两国政府谈判解决。由于中国是处于弱势的经济实体,结果中国做出的让步很大,有的甚至伤及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美国常常以中美经贸关系同中国人权挂钩来威胁中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中国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纠纷、反倾销争端增多,但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中国胜诉的次数也不断增多。
另一个是,在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内,发展中国家贸易争端机制的设立,提高了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减少贸易摩擦,集体行使国家主权的能力,某些国家主权的平等让渡,获得了更大的国家权益,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行使也是有积极作用的。其二,提升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其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内外职能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方面,例如,市场经济管理措施的缺陷,政府过多干预经济活动等,影响了国家主权的行使。发展中国家加入国际经济组织后,就必须同国际上先进的市场管理规则接轨,废除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这固然会限制主权的作用,但同时也会使发展中国家抛弃原来旧的或存在缺陷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接受国际上流行的政策、法规和体制,从而强化国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生产力的适应性,有利于提升国家主权的行使能力。其三,保护作用。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利用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基本主权进行限制和侵蚀,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维护主权的斗争及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力量的增强,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也有一些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例。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就有关于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和保护弱势产业的条款,发展中国家可以以此保护自己的民族产业。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就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对自己的弱势产业进行保护,例如,对汽车工业、农业等就采取了保护性的措施。在实践中,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进行了支持,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官方发展基金。尤其是作为世界银行软贷款窗口的国际开发协会,主要以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为贷款对象,向这些国家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以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该协会在全球反贫困斗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GATT、WTO 属下的各项多边协定,也规定了不少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别措施。所有这些都对发展中国家主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主权有侵蚀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也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占据优势地位,它们往往用这种优势侵蚀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主要方法有:其一,规则侵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创始国,也是规则的制定者,他们利用其地位制定的规则,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一开始就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在先天就受到限制。其二,实力侵蚀。在国际经济组织的实践中,发言权的多少往往以经济实力做后盾。例如,在世界银行、货币基金组织中,就是以资金多少决定其投票决策权。因此,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国际经济组织往往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为自己利益侵蚀发展中国家主权的工具。有人指责IMF 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制订的不合理的资金实施方案,导致了20 世纪90 年代墨西哥和亚洲的金融危机,在这些危机中它们是真正的幕后元凶。其三,附加侵蚀。在经济全球化中,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短缺,为了经济发展需要,就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请求帮助。但是,这些国际经济组织在援助中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这些附加条件不仅仅侵蚀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甚至伤害了其政治主权。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任务只是监督国际货币体系,如今却通过多方面的活动使世界经济纳入自己的轨道运转[2](P58)。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非国家主体的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多层次、全方位和双重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对此必须有科学的认识。首先,发展中国家应认识到只有参与经济全球化,参加国际经济组织,遵守国际规则,让渡部分主权,才能获得国际规则的保护,国家主权也才能因经济实力增大而获得有效的保护。反之,如果发展中国家固守传统主权观,不参加国际组织,不让渡主权,不理会国际规则,就不可能真正参与经济全球化,也就无法分享国际间的各种成果,这样国家利益就会受到更大损害,到头来国家主权也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其次,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必须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主权的优势,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导地位,认识到自身主权的脆弱性。发展中国家要根据国情,逐步、分阶段地让渡主权,不能以牺牲国家的根本利益为代价;要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进行斗争,推动国际经济组织的规则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转化。
参考文献:
[1] 张曙霄,吴丹.世界经济概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雷新超.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问题研究[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