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按照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督促各分党委(党总支)等二级单位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学校决定成立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并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组成员名单及督查工作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石 峰 柏昌利
副组长:耿新选 王俊奇 李治敏
成 员:姬红兵 任小龙 朱文凯 杨金仓 刘永鹏 杨长绪 曹新军 靳 珠 何 翔
秦 明 吴 华 高巍巍 张莹莹 王 晋 李 洁
(二)督查工作分工
督查一组:
组 长:王俊奇
副组长:刘永鹏 姬红兵
成 员:曹新军 高巍巍 张莹莹
联络员:张莹莹(兼)
督查基层单位:通信工程学院党委、机电工程学院党委、技术物理学院党委、人文学院临时党委、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
督查二组:
组 长:耿新选
副组长:杨金仓 任小龙
成 员:靳 珠 秦 明 李 洁
联络员:李 洁(兼)
督查基层单位:电子工程学院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软件学院党委、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临时党委、外国语学院临时党委、后勤服务集团党委。
督查三组:
组 长:李治敏
副组长:杨长绪 朱文凯
成 员:何 翔 吴 华 王 晋
联络员:王 晋(兼)
督查基层单位:计算机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微电子学院党委、长安学院党委、产业集团党委、离退休党委。
二、主要职责
(一)传达上级和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推进;
(二)督导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
(四)及时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完成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审阅材料。会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所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调阅相关准备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2.参加动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参加动员大会,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传达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介绍督查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由督查组回收汇总。
3.了解掌握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情况。
4.了解掌握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强化群众观念大讨论情况,重点查看围绕“师生最关心什么,我最需要做什么”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5.了解掌握各分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师生一线征求意见情况。
6.汇报有关情况。指导相关单位就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重点是主要做法、大家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
1.了解各分党委(党总支)中处级领导干部是否按照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的方法全面查摆问题。
2.分析情况和谈话提醒。督查组根据收集到的有关情况,结合动员大会民主评议和听取意见掌握的情况,会同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梳理分析班子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和有关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会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谈心谈话、情况通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4.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审阅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会同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审阅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查看对照检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深入进行了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特别是后三部分的内容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5.全程参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查组全程参加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了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民主生活会要确保质量,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发言。民主生活会期间,无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或中途离开。
6.民主生活会通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后,督查组会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参加由各分党委组织的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议。会议结束后,督促各分党委(党总支)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查组审阅后,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1.审阅作风建设整改方案。会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各单位整改方案,重点审阅整改方案是否涵盖了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是否确定了整改落实的具体项目,是否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对重点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是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整改方案是否向党员、师生员工进行了通报,是否作出了公开承诺。
2.提出意见建议。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集中治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对中央《意见》中明确的四个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与中央《意见》要求不一致的方面。在与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充分交换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
3.推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对各分党委(党总支)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解掌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推动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总结工作
(一)召开总结大会。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召开总结大会,督查组会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要审阅各分党委(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对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主要活动措施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基本经验、下一步的目标和方向进行系统总结。审阅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提出意见建议。
(二)开展民主评议。总结大会上,要对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开展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评议表由督查组负责回收汇总。
(三)形成总结报告。总结大会结束后,督查组要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总结报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准确定位。
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明确任务,立足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主动开展督查工作。理解和把握所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是教育实践活动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找准工作定位,确保“到位不越位,督查不包办”。尊重所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督查组要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时间和进度。协助所督查单位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部党组和校党委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校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严格自律,树立形象。
带头执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查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不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督查谈话和举报内容、问题线索、领导干部情况及其他涉密信息。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时时处处规范言行,自觉维护督查组良好形象。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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