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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1X〕28号) 精神,结合XX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1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按照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流动情况以及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划分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依法保障每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长期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按照《XX县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暂行规定》(X教发(2014)4号)划分的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跨区域招生。对确因容量有限、接收有困难的学校,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招生计划有空余的临近学校接收学生,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务必强力消除大班额。
消除大班额是今年省、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今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必须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必须按县消除大班额规划,逐步减少,起始年级人数小学必须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各校必须严把起始年级招生关,确保班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有大班额的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县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2017-201X学年开学学生名册进行严格控制,对大班额年级接收转入学生的学校,将不予以办理转学手续。要台账督办治理大班额,各校要针对班额现状,一校一案,一班一策,制定消除大班额的具体措施和时限,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消除大班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校长责任。
三、招生入学程序
(一)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摸底工作。
按照《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年龄信息为准)方可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各中心小学要对辖区户籍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儿童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初中要与辖区小学对接,以《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等上一个年级学生花名册为依据,造册填写应在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严格招生报名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报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初中新生需持户口簿、毕业证(或《素质报告单》)。
(三)实行城区入学申请登记制度。
1.适用学校
由于县一小、县二小2所小学和XX二中, 学区内人口流动性较大,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实行申请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择校”行为,逐步消除城区“大班额”。
2.城区常住地分三类认定
第一类是本人或父母户籍在城区,查验户口簿;
第二类是父母在城区购房安家,查验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
第三类是父母在城区经营工商企业,查验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各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校在确保本学区符合以上三类学生全部招完的基础上,若有空余学位,必须报请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量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对超出计划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城区周边学校接收,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需查验户口本、父母居住证和务工合同(含最近连续6个月的工资表)。
3.招生入学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8月20-22日,申请入学登记。法定监护人按照划分的城区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
(2)学校审核:8月23-24日,审核入学条件(入学年龄和常住地等信息,常住地信息必要时可入户核实)。查验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26日,将审核结果分类上报相关教育部门,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名注册:8月30-31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统一报名注册。
(四)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各校要在开学后及时对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写《适龄儿童入学花名册》,9月20日前为所有入学新生建立学籍信息档案。各初中要主动与辖区小学对接,以《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或上一个年级学生花名册为依据,开学后及时对辖区小升初入学情况进行统计,要明确掌握登记每名流出学生就学去向。对未及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启动辍学劝返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学生无辍学。
四、积极做好特殊群体子女招生录取工作
在保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原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各校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入学。
要建立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档案,督促监护人依法按时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以及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等形式,做到“一生一案”,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
(二)重视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要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要认真落实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严格按规定予以落实,构建管理规范、开放包容、服务高效、支持有力的教育环境,扎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做好新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责任,县教育主管部门将重点纠正和查处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校要加大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学生家长,做好入学政策的解读及宣传,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等。要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工作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工作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强化监督问责。
各校要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要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县教育主管部门将于201X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