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原材料管理制度与不合格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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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
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
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
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
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
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
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4.2 工区、梁场、轨枕场试验室
4.2.1配合本级物资部门选定工程材料料源,将初步选定的工程材料样品送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确认。
4.2.2负责管区内砂、石、级配碎石常规项目检测;
混凝土施工控制(施工配合比换算、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温度检测);
砂浆试件的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试验;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试验、弹性模量试验;
路基施工控制(K30、Evd、Ev2、孔隙率、压实度检测);
钢材及焊件试验;
水泥、外掺料、外加剂等取样送检;
冻融、抗渗、电通量试件的制作、养护和送检。
4.2.3负责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及反馈;
负责派试验员驻各专业作业队/搅拌站并指导其试验工作。负责材料含水率测定、配合比(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现场施工换算及验证。
4.2.4及时、规范填写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并送中心试验室审核签字,按分项工程做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
4.2.5收集各搅拌站及作业队的送检材料,集中送中心试验室检测;
对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外的材料及试件送中心试验室指定的检测场所。
4.2.6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
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路基、隧道检测)。
4.2.7建立本工区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台帐,按单位工程统一保管材质单、试验记录及报告。
4.2.8对本工区各施工队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作好本工区试验、检测的工作计划,按计划及时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检测频率、数量满足规范及竣工验收要求。
4.2.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本级试验室、施工队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和台帐。
4.2.10按要求及时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上报中心试验室。
4.2.11参加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3 驻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员
4.3.1 负责每批进场材料的取样送检。
4.3.2 负责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砂、石含水率测定和混凝土现场施工配合比换算。
4.3.3 负责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初机温度的测试。并对拌合站的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4.3.4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制作、养护和送检混凝土和砂浆检查试件。
4.3.5 及时作出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试验资料;
定期送工区试验室存档。
4.4 驻桥涵施工队试验员
4.4.1 负责基桩施工控制和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砂、石含水率测定和混凝土现场施工配合比换算。
4.4.2负责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泌水性、含气量和温度(环境、入模、养护期)的测试及记录工作。
4.4.3 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制作、养护和送检混凝土和砂浆检查试件。
4.4.4 及时作出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试验资料。
4.5 驻隧道施工队试验员
4.5.1负责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砂、石含水率测定和混凝土现场施工配合比换算。
4.5.2负责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泌水性、含气量和温度(环境、入模、养护期)的测试及记录工作。
4.5.3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制作、养护和送检混凝土和砂浆检查试件
4.5.4及时作出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试验资料;
定期送工区试验室存档。
4.6 驻路基施工队试验员
4.6.1负责路基填料取样送检,参加路基填料、填料改良、级配碎石的选定工作。
4.6.2 根据填筑工艺要求,对路基、级配碎石等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4.6.3 负责路基动态模量Evd、静态模量Ev2、k30地基系数、压实系数、孔隙率、最佳含水量、承载力等质量参数检测。
4.6.4 及时作出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试验资料;
定期送工区试验室存档。
5. 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
5.1 工程材料的采购
5.1.1 对于工程材料供方必须认真考察,物资部门应按集团公司《程序文件》进行调查、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能力。
5.1.2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供货厂家初步确定后,物资部门应将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提供给试验室,由试验室抽样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采购。
5.2 材料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
5.2.1 每批材料进场后,物资部门应将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其它质量证明文件)提交给各工区试验站和材料使用单位各一份(复印件)。
5.2.2 材料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应及时取样送各工区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
5.2.3 施工单位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该批材料方可使用。
5.2.4 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新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 由于运输、保管不当可能发生变质;
(2) 超过储存期限可能发生变质;
(3) 材料外观有变质迹象。
5.2.5 同一批量原材料用于多个单位工程使用时,可由其中的一个单位取样送检,但中心试验室必须将检验试验报告向全部使用单位送达,使每个单位工程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
5.2.6 工程材料取样送检应遵守国家见证取样的规定,由工地监理工程师监督取样过程并在委托单上签字。
5.2.7 本试验室不能检测的样品或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样品,由中心试验室负责送外部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
6. 主要原材料检验频率
6.1 钢材
6.1.1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6.1.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预应力筋每30t为一批,不足30t也按一批计。
6.1.3 预应力桥梁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抽样为每1000套为一批,不足1000套也按一批计。其中外观检查:每批抽检10%,且不少于10套;
硬度试验:每批抽验5%,且不少于5套;
静载锚固系数性能试验:每批抽检一次3套。
6.2水泥
6.2.1 任何新选货源;
使用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检验一次。
6.2.2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 t(袋装水泥每2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6.3 矿物掺和料
6.3.1任何新选货源;
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矿物掺和料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矿物掺和料检验一次。
6.3.2 粉煤灰: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
每车检验细度,合格后才能入仓。
6.3.3 磨细矿渣粉: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
6.3.4硅灰: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30t为一批,不足30t时也按一批计。
6.3.5轨道板和双块式轨枕混凝土用复合掺和料: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时也按一批计。
6.4 砂石料
6.4.1任何新选料源;
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细骨料达一年检验一次。
6.4.2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其中细骨料有机物含量每3个月检验一次。
6.5 外加剂
6.5.1 任何新选货源;
使用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检验一次。
6.5.2 聚羧酸系及其它类型减水剂: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以及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 t为一批,不足50 t时也按一批计。
6.5.3 引气剂: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以及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时也按一批计。
6.5.4 速凝剂和膨胀剂的检测试验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6.6混凝土拌和水
6.6.1 新水源或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检验一次。
6.6.2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验一次。
7.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
7.1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公正、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行政、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
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7.2 各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体系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7.3 试验室必须独立取样,所取样品要有代表性。
7.4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采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实现客专试验检测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序化,以便各级机构及时掌握试验检测工作的动态,分析试验检测存在的问题。
7.5试验检测单位应建立试验人员守则、信息上报等各项管理制度,人员离岗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中心试验室主任及分部试验站负责人请(休)假必须在十五天前向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请假;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请(休)假。
7.6对施工所用工程材料进场前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试验检测项目应立即停工,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7.7中心试验室,分部试验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
要有试验、复核签字,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签发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中心试验室对其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7.8试验室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报告台帐,凡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和质量管理部门。
7.9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超出资质允许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2)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3)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4)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5)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
7.10各级试验机构有义务配合上级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7.11为保证各级试验机构的独立行使检测工作的职能,指挥部所属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行政干预。
8. 附则
8.1未尽事宜参照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标准化试验室建设及工作指导手册》、《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实施细则》和《过程控制标准化》。
8.2本制度由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LXS-6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职责
3.1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4.3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B级、C级不合格由工程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C级不合格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记录,根据不合格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量、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确定不合格的等级,分析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置措施。
4.4不合格品的标识
(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场《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5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施工过程不合格材料的评定内容和标准应依据行业标准执行。
4.6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能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a)制定整改措施,整修或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返修或让步接收;
c)拒收或报废。
(2)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a)对重大不合格材料鉴定结论和处置方案,经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b)对一般不合格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整修方案,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c)对轻微不合格,由工程部制定整修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a)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应做退货拒收处理;
b)凡进行返厂或让步接受的材料必须由项目批准,且必须经顾客签字同意,并应做好返厂或让步接受的物资记录;
c)对物资分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顾客提供的物资出现不合格时及时通知顾客进行确认,并予以标识和记录,视情况协商后处置。
(5)对入库物资,由于保管时限等原因,经复试不符合标准,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可让步接收,但应遵循下列规定:
a)技术部门鉴定是否报废或降级改作他用;
b)由物资部门填写使用清单;
c)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4.7对采取抽样检验的物资在施工中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标识。
4.8对于不合格品处置,为便于操作,规定如下: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例如钢绞线锈蚀严重,钢筋锈蚀严重,碎石含泥量过大,砂子含泥量过大,水泥受潮等,这样的不合格原材料很难处理,应该拒绝进场。一旦进场,也要坚决采取处理措施,如果经过处理仍然不能使用,那么必须退货或清除出场。此类不合格品处置由设备物资部提出处理方案,试验室、安质部、工程部复核方案,最后总工对处置进行批准。
(2)钢筋加工、弯制、焊接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由主管工程师或质检工程师提出处理方案,返工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为了减少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小返工对工人士气的打击,过程监督和控制尤为重要,质量管理在于过程控制,技术员、质检员要跟班作业,工班长要进行自检自查。由主管工程师或质检工程师在施工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部或安质部复核方案,最后总工对处置进行批准。
记录
5.1不合格品目录
5.2不合格信息登记/汇总表
不合格材料目录表
单位:中铁x局集团哈齐客专项目部 编号:
序号
不合格
品名称
工程
名称
类别
不合格等 级
处置部门负责人
处置
验证
情况
日期
备注
1
2
不合格信息登记/汇总表
单位:中铁x局集团哈齐客专项目部中心试验室 编号:
序 号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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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试验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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