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12篇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缴纳党费公示范文 篇1:《关于XXX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公示》 党(总)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公然表 领导小组组长 填表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1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缴纳党费公示范文篇1:《关于XXX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公示》
党(总)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公然表
领导小组组长
填表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2
篇2:《医院2014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公示》
医院2014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公示
130团医院党支部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及时,
账目清楚,现将2014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向全院党员进行公示,
接受党员监督,切实增强党费的透明度。现将130团医院党支部2014
年度上半年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公示以下
党支部名称130团医院党支部
单位元
缴费复印件{关于缴纳党费的公示}.
130团医院党支部
2014年7月1日
篇3:《学党员上交党费公示表》
达县石桥镇列宁街小学党员上交党费公示表
单位元2008年月日
篇4:《党费公示结果》
社区党员公示结果{关于缴纳党费的公示}.
近日,街道组织办下发了《2013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要求社区对2013年度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
示。社区接到通知后迅速将公示内容以文件的情势印发到社区各个党
支部,保证让每名党员都能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处,并积极鼓励广大党员对党费收支情况发表自己的看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就党支部和党员对公示内容的反响、意见建议汇报以下
1、对公示内容反应党支部和党员1致认为,此次对2013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完全是公然透明的,在党费收支这样敏感的问题上,能够做到如此透明公然,接受党员大众监督,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党务的阳光和自信,也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有信心在公众眼前展现自我,有信息接受公众们“锋利”的审查,有信心将党务公然推至“深水区”,有信心时刻保持先进性和凝聚力。2、意见和建议继续严格规范党费使用,坚持兼顾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社区党组织要按规定正确使用党费,充分发挥党费在党员教育和展开党内活动中的突出作用。篇5:《中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交通局)》市交通局2013年中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交通局党委严格依照《关于公示2013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要求,将2013年度中央党费收支情况向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全部党员进行了公示,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党费的透明度。现将公示情况汇报以下1、主要做法(1)统1思想,加强对党费公示工作的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党费公示工作,把党费公示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抓手,局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侧重强调了党费公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党委委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为组
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展开具体活动,确保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铺开,广泛接受全局党员大众的监督。收到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公示要求的通知后,局党委立即在全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中展开公示工作,明确公示内容,公布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使用情况,广泛接受党员和大众的监督。
2、基层反响为进1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大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局党委积极搜集和采用基层反应的意见和建议。到2014年11月7日,局党委共搜集到的意见和建议16条,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应的16条,参与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层党组织有16家,全部为肯定党费公示和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3、意见建议党费公示的实行,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责任感和党员定期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了党费收支的透明度,增进了党费收缴工作的常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中的拖欠现象和个别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过去的1年里,我们虽然在中管党费公示的工作上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有些不足的地方有待进1步完善。如公示的覆盖范围还有待扩大,基层反应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效力还有待提高,党小组的党费公示还应尽量实现全覆盖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会加强对党费公示的重视程度,在提高覆盖面和工作效力上下工夫,确保工作获得实效。中共鞍山市交通局委员会2014年11月7日
篇6:《党费公示报表》附件22010年度企业管理党费公示有关情况统计表篇7:《文学院党费公示情况报告》文学院2014年中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关于缴纳党费的公示}.文学院党委严格依照《关于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要求,将2014年度中央党费收支情况向全院各党支部和全部党员进行了公示,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党费的透明度。现将公示情况汇报以下1、主要做法(1)统1思想,加强对党费公示工作的领导。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公示工作,把党费公示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侧重强调了党费公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党委委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确保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关于缴纳党费的公示}.(2)全面铺开,广泛接受文学院党员大众的监督。收到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公示要求的通知后,院党委立即在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中展开公示工作,明确公示内容,公布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使用情况,广泛接受党员和大众的监督。2、基层反响为进1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大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院党委积极搜集和采用基层反应的意见和建议。到2015年11月16院系党委共搜集到的意见和建议3条,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应的3条,全部为肯定党费公示和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
3、意见建议党费公示的实行,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责任感和党员定期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了党费收支的透明度,增进了党费收缴工作的常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中的拖欠现象和个别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过去的1年里,我们虽然在
1中管党费公示的工作上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有些不足的地方有待进1步完善。如公示的覆盖范围还有待扩大,基层反应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效力还有待提高,党小组的党费公示还应尽量实现全覆盖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会加强对党费公示的重视程度,在提高覆盖面和工作效力上下工夫,确保工作获得实效。{关于缴纳党费的公示}.2中共文学院委员会篇8:《关于进1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的通知》呼党组发?2012?号关于进1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工)委为进1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有关精神,现将进1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以下1、规范党费收缴时间建立“党费两级定期收缴制”,即党员每个月20日前按规定向各基层党(总)支部足额上交1次党费;各基层党(工)委每季末月20日前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全额上缴1次党费,各级党组织不得
篇二: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学校补缴党费的通知书模板
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下面是店铺整理的a,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补缴党费的通知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陕职办〔xxx6〕19号)要求,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已由党委组织部依照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个人工资收入(税后)核算后确定并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xxx6年x月22日前,将应收缴、补缴的党费交至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专人抓好落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学院“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办公室xxx6年x月18日学校补缴党费的通知2在青有关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当前,在党员交纳党费和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符合党章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标准,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青组〔xxx6〕2号)文件要求,现就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核定基数,规范缴纳标准(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总的原则是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企业党员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之和。其中,“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3.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第(一)项第3条规定缴纳党费,不得少交或漏交。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要严格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无论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还是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的,均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转出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其原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要主动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供本人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证明。
(四)外出期间的流动党员。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一)项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五)其他类别的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标准带头足额交纳党费。(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八)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九)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十)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局党委组织处、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转交
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二、严格缴纳时限,规范收缴程序(十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
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缴党费。补缴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十二)党组织收到党员个人交纳的党费后,应当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收据》(附件1),作为党员及时交纳党费的依据。
(十三)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十四)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缴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十五)各单位党组织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收取的党费上缴市教育局党委党费专用账户,并报送《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附件2);局党委向各单位党组织出具《支部交纳党费收据》(附件3),建立健全党费管理台账,于次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收缴的全部党员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三、严格纪律规定,规范监督问责(十六)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所有党员登记造册,认真核准所属每名党员的党费缴费基数和缴纳比例,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十七)各单位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局党委每年向各单位党组织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十八)党支部每季度要将支部所属每个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十九)各单位党组织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责任,逐级抓好督促落实。局党委每半年对自管党费及各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未及时、足额完成党费收缴的基层党组织,责令及时整改。市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组织处和市委高校工委思政处联系。组织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思政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收据2.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3.党组织交纳党费收据中共xx市教育局委员会中共xx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xxx6年3月23日学校补缴党费的通知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湘大党发〔xxx6〕29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xxx8年4月-xxx6年6月期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核算与补缴。现将党费补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宣传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清理党费和补缴党费的有关文件、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支部党员会议上要求每名党员表态发言,谈想法谈
认识,明确补缴党费的意义,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支部党员会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2、清理核对。①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各二级党组织每名党员每年应交党费清单。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干事于xxx6年x月2日前到党委组织部523室领取;②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核对党员名单和“应交党费数额”,要求每名党员签名确认;③各支部组织每名党员填写每年“已交党费数额”;④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核对后于xxx6年x月8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一并上报。3、党委审定。组织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党费清理数据后,形成全校党员党费补缴数据,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开始组织并督促全体党员补缴党费。4、补缴方式。各党支部按照核定后的个人党员党费补缴标准收缴党费,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党费补缴金额后“按党支部”存至建行湘潭湘大支行(账号:xxxxxxxxxxxx,户名:xx大学,开户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注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补缴党费”)。个人缴纳党费不得从工资中代扣。5、时间安排。在职教职工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x月20日前完成,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6、免交、少交和缓交。①对补缴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交免补缴、少补缴的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②对补缴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党员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可在xxx6年12月31日前分期补缴。③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缴甚至不补缴党费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党委组织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特此通知
中共xx大学委员会组织部xxx6年8月30日
篇三: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认真做好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学校党委、党(总)支部,高中学区管服中心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上级党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新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内重要法规,是党员交纳党费、履行基本义务和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以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逐条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确保把《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站、板报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规定》内容,为贯彻落实《规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认真做好党员缴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
(一)建立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机构。按照中组部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新规定,准确核算每一名党员应交纳党费数额,是切实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书记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共同参与的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管理党员交纳党费数额的核算工作。
(二)按时准确核算每一名党员应交纳党费数额。9月17日前,各单位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机构,要在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中组部和自治区、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见附件一),以支部为单位,对所管理的每一名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进行认真核算和登记公示
(登记公示表式样见附件二),并向局办公室上报《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登记公示表》(见附件二,同时上报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三)扎实做好执行党员交纳党费新标准的衔接工作。根据中组部和自治区、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党员交纳党费新标准的要求,各党(工)委要以支部为单位,将本次核算出的每名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与其今年4月至8月已根据原标准预交党费数额认真核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做好衔接。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要把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四抓四看”活动、抓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对党的事业和广大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此次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算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每名党员都能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魏亮;联系电话:2068157;传真:2012339;箱:weiliang1115@sina.com。
电子信
附件一:《中组部和自治区、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登记公示表》
中共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00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
中组部和自治区、兵团党委组织部
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中组部解释:
1、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篇四: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党费催缴通知函大全党费催缴通知函怎么写?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党费催缴通知函相关范文,仅供参考。
党费催缴通知函1
各党支部:
请还没有缴第一季度党费的支部尽快将党费收齐,于下周四前交到党办,以便及时上交学校。谢谢合作!
机械学院党委办公室
xxxx年3月13日
党费催缴通知函2
各位党员同志:
截止目前,大部分党员已按期缴纳了党费。xx公司提醒尚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同志请于xxxx年10月31日之前到我公司缴费或通过网银缴费。
党员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根据新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一、缴费标准
xxxx年7月1日起党费调整为120元/年。之前党费为60元/年。对未按期缴费者,请先电话查询应缴金额,查询电话:xxxxxxxxxxxxxx。
二、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现场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周日早上八点半至下午四点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银转账或支付宝转账
党费专缴账户信息:
收款人: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银行城阳支行
友情提示:
①转账成功后务必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转账成功的截图或电汇单拍照片发至公司邮箱***************.cn,以确保款项顺利到账,如果是委托他人转账,请将转账人的名字一同发到邮箱。
②如汇款之后3至5个工作日尚未收到xx公司收款确认通知,请及时与xx公司联系。
电话:xxxxxxxxxxxxxxxx党员王老师
1.缴费自助查询方式:请于xx网站首页右上方个人登录进入用户查询,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xxxxxxxxx,登陆后即可查询缴费信息及其他人事代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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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xxxxxxxxxxxx王老师
xxxxxx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党支部
xxxx年十月十三日
党费催缴通知函3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的要求,请各党支部尽快将第三季度党费收齐,于本周五(9月9日)前交到党办(机械馆513室),以便统一上缴学校。
机械学院党办
xxxx年9月5日
[党费催缴通知函大全]
篇五: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各支部: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局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纳党费的基数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三、其他(一)、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
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七)、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出)党支部。(八)、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14年1月起执行。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不得拖延,不得擅自留存和使用党费。二○一四年一月五日
篇六: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2021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代表大会以来乡内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20XX年至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上缴党费共计:XXXXX元,其中,20XX年收党费XXX元、20XX年收党费XXXX元、20XX年收党费XXX元、20XX年收党费XXX元、20XX年收党XXX元。均已全额上缴。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情况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共产党员按照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改进
和巩固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要求,使每位党员了解党费的基数、比例等标准,深刻认识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教育党员自觉交纳党费,乡党委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党费管理工作。
(二)按照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乡党委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核算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由各党支部告知党员本人,确保各党员均知晓自己每月应缴纳党费的具体数额,按规定及时缴纳党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以带头交纳党费的模范行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为便于各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按季度将党费上缴党委。党委将每年的党费收入严格按照100%的比例全额上缴县委组织部,无截留、挪动党费现象。(三)严格规范管理党费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专人做账,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做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党费专账管理。建立党费专账,准确无误
的做好每笔党费的收入支出记录;三是党费检查自查。乡党委定期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进行检查核对,党费管理人员对每笔党费收支记明细账,经常核对账目,做到账据相符、账款相符。
三、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乡党委及基层各级党组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少数基层党组织对个别迟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未能按时上缴党费等。今后,乡党委将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篇七: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收缴2015年度上半年党费的通知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通知如下:一、党费交纳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镇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20元/每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每人100元/每半年。2、各村支部农民党员、各企业支部职工党员:每人12元/每半年。二、党费收缴工作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收缴,并按“附表”进行汇总。
附表:
党支部2015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表
党支部(盖章)序号党员姓名党费缴纳金额年月日
党员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经办人(签名):
篇八: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补缴党费通知书模板定期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则会被下达通知书。以下是爱汇网为你整理的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希望能帮到你。补缴党费通知书模板1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14]55号)执行,文件附后。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16年2月5日前缴齐。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4、本次缴纳党费以2015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补缴党费通知书模板2局属各党支部(总支):为做好2016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收缴要求(一)各党支部(总支)收齐本单位的党费后填写好《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1)与《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二)请各党支部(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存入天河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账号:44-X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农业银行员村支行。填现金缴款单时,请填写清楚缴款单位名称和时间,建议到天河区府农行存缴。二、注意事项(一)请各党支部(总支)将《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附件1)、《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府3号楼2009室)。(二)各支部(总支)须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按时如数缴纳党费。如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需如数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出6个月。补缴党费通知书模板3全体党员:接学校组织部通知,要求在x月x日上午12点前补交20xx-20xx年党费,请各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齐后,打入下列账户:建设银行,xxx,帐号:xxxxxxxxxxxx.具体个人补缴党费数额请查阅附件。本次补交党费为学校巡视专项整改内容之一,请全体党员和各党支书记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上交。特此通知。办公室201x年x月x日补缴党费通知书模板4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xx〕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
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
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四、有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13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看了“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的人还看了:1.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2.聘用人员辞退通知书3.招聘面试录取通知书模版4.员工正式录用通知书5.辞退员工通知书
篇九: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天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范文篇一:《关于收缴20XX年度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收缴20XX年度上半年党费的通知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经研究,现将20XX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通知如下一、党费交纳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镇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20元/每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每人100元/每半年。2、各村支部农民党员、各企业支部职工党员每人12元/每半年。二、党费收缴工作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收缴,并按“附表”进行汇总。附表党支部20XX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表党支部书记(签名)经办人(签名)篇二:《关于20XX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关于20XX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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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局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纳党费的基数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三)5000元以上至*****元(含*****元)者,交纳5%;(四)*****元以上者,交纳2%;(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三、其他(一)、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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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
党费。(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
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
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七)、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出)党支部。
(八)、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XX年1月起执行。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不得拖延,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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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存和使用党费。二○一四年一月五日篇三:《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
规定》的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组字[20XX年]15号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部门,各大学、
省属各大型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党委组织部现将?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
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20XX年5月5日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
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年?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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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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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元(含*****元)者,交纳5%;*****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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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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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天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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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
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七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第十八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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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超过6个月。第十九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
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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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党费使用第二十四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二十五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第二十六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第二十七条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第二十八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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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设施。第二十九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
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第三十条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党费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篇四:《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字〔20XX年〕号)要求,我局对上年度党费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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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局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
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
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位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性的检验,进一步增强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一)我局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为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局属各党支部都能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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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合理规划
账簿内容,使党费账目有序、明晰。注重党费收缴痕迹管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交缴党费的所有票据按年度存档备查。
(三)我局党委坚持定期组织党费收缴与管理自查工作,核对
账目,查看票据、记录,总结有益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三、党费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局属各党支部指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办好交接手续,转交材料,保证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局政工科严格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党费收缴,及时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市委组织部,相关票据统一整理存档。三是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我局党费的使用严格按规定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订阅党报和慰问困难党员。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我局严格标准,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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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
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的现象。
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
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党支部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二是党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在于离岗、病休党员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党员同志的联系上需要一定的时间,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三
是部分党员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缴纳党费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
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党建党费报告20XX年5月29日印发共印份篇五:《关于党费收缴标准的计算办法》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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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年〕3号)和省市相关党费收缴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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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书范文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a,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篇一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14]55号)执行,文件附后。
、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16年2月5日前缴齐。
、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本次缴纳党费以20xx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2016年2月4日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篇二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
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5〕40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对局党员交纳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带头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每月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二、党员每月20日前上交当月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支部党员缴纳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及时公示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费交纳情况。出差、学习、培训及参加住村工作的党员党费仍在原党支部交纳。
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不得请人代缴、财务人员代扣、年终一次性补交党费。
四、计入党费收缴基数项目为职务(技术等级)、级别(岗位)工资、地方津贴补贴3项。在职党员按照3000元以下0.5%的比例、3000元-5000元1%的比例、5000元-10000元1.5%的比例、10000元以上2%的比例进行交纳党费,确保足额缴
纳。离退休党员按照5000元以下0.5%的比例、5000元以上1%的比例进行交纳。
五、机关党委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算机关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局机关党委进行抽查。
六、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七、每半年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公示。
**机关党委
2016年7月6日
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篇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08〕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
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13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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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党费补缴通知书模板
你知道如何写补缴党费的通知吗?不知道没关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湘大党发〔xxx6〕29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xxx8年4月-xxx6年6月期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核算与补缴。现将党费补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宣传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清理党费和补缴党费的有关文件、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支部党员会议上要求每名党员表态发言,谈想法谈认识,明确补缴党费的意义,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支部党员会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2、清理核对。①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各二级党组织每名党员每年应交党费清单。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干事于xxx6年9月2日前到党委组织部523室领取;②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核对党员名单和“应交党费数额”,要求每名党员签名确认;③各支部组织每名党员填写每年“已交党费数额”;④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核对后于xxx6年9月8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一并上报。3、党委审定。组织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党费清理数据后,形成全校党员党费补缴数据,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开始组织并督促全体党员补缴党费。4、补缴方式。各党支部按照核定后的个人党员党费补缴标准收缴党费,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党费补缴金额后“按党支部”存至建行湘潭湘大支行(账号:xxxxxxxxxxxx,户名:xx大学,开户行:建行湘潭
湘大支行,注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补缴党费”)。个人缴纳党费不得从工资中代扣。
5、时间安排。在职教职工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6、免交、少交和缓交。①对补缴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交免补缴、少补缴的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②对补缴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党员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可在xxx6年12月31日前分期补缴。③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缴甚至不补缴党费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建军,联系电话:xxxxxxxxx。特此通知中共xx大学委员会组织部xxx6年8月30日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2各党(总)支部:一、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实拿工资(每月应拿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二、党费现金缴款单填写1.收款人户名: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收款人账号:xxxxxxxxxxx;3.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营业部;4.缴款人:××××党(总)支部;5.款项来源:党费。三、上交党费时间:按规定,原则上于每季度末上交。半年交的,上半年请于xxx4年5月(以xxx3年12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
个月)、下半年请于xxx4年10月(以xxx4年6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交清。
四、党费收缴情况表复印件和党费现金缴款单上交县委教育工委(林延孝),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表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复印件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以上)。
特此通知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xxx4年1月9日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3经开区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根据《党章》及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xxx8〕3号)、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组通〔xxx2〕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xxx5年上半年党费收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党费收缴(一)公安分局党委、园区党委、总公司党委按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上缴经开区党工委。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上缴经开区党工委的党费,必须于xxx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汇入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党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小河支行,账号:xxxxxxxxx),不得少缴或拖延。未按时、按规定上缴的要视情况通报批评。(二)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实交党费总数全额上缴经开区直属机关党委。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上缴经开区直属机关党委的党费,必须于xxx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上缴到区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党政办组织建设处)。(三)各级党组织要如实填报《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台账必须由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公章。各单位党组织在上缴党费时,要先将党
费收缴台账交党政办组织建设处审核。(四)园区党委要按照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
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组通[〔xxx2〕206号)的要求,收缴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的党费,并全部上缴经开区党工委,于xxx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汇入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党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小河支行,账号:xxxxxxxxxxx),不得少缴或拖延。经开区党工委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全额返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开展活动的费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如实填报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台账必须由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园区党委备案。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费使用必须符合中组部规定的范围,并按照财会制度进行管理。
(五)党费缴纳基数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2、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4、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5、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6、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津贴补贴。7、流动党员: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8、生活困难党员:没有经济收入、下岗失业、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以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9、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
(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七)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八)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九)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标准领取工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十)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离退休后迁居外地或回乡生活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也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十一)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缴纳党费计算基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十二)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必须按本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总数为计算基数,不得少交或漏交。
(十三)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缴党费。
(十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时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缴党费。补缴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基层党组织不能以工资代扣、一年收一次等形式收缴党费。
二、加强领导(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好交接手续。未完成交接手续的,相关工作人员不能转岗,党费工作不能脱钩。(三)党费收支情况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各级党组织应当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凡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必须将党费收支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附件:《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xxx5年5月11日党费补缴通知书模板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推荐度: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篇十二:党支部党费收缴通知范文
单位党费没有缴纳的话,则会收到补缴通知书。下面是整理的a,欢迎阅读参考。单位补交党费的通知1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及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直组字〔2022〕31号文件要求,要求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开展自查。
2、建立月报制度。
3、党员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须及时向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上缴党费。
5、对党费收缴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具体内容和详细要求见附件。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近日要将年及2022年个人党费应缴数额,按标准进行重新核算,并及时将欠缴的部分补缴,月30日前上交到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
从年开始,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收缴,要求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各党支部要向局机关党费专户及时上交党费。机关党委将按季度向省直工委上缴党费。
要求各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中共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及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直组字〔2022〕31号
2、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的通知》的通知晋组明〔2022〕20号
3、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数、党员数、党费有关情况月报表
4、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3号
中共省中小企业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月23日
单位补交党费的通知2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22〕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党费收缴核查及补缴工作,现将以下参考材料提供给你们,2022年以来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党员可下载使用。各级党组织应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于月25日前,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至局机关党委。
局直属机关党委
2022年月8日
单位补交党费的通知3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新党组通字〔〕40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对局党员交纳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带头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每月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二、党员每月20日前上交当月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支部党员缴纳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及时公示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费交纳情况。出差、学习、培训及参加住村工作的党员党费仍在原党支部交纳。
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不得请人代缴、财务人员代扣、年终一次性补交党费。
四、计入党费收缴基数项目为职务技术等级、级别岗位工资、地方津贴补贴3项。在职党员按照3000元以下05%的比例、3000元-5000元1%的比例、5000元-10000元15%的比例、10000元以上2%的比例进行交纳党费,确保足额缴纳。离退休党员按照5000元以下05%的比例、5000元以上1%的比例进行交纳。
五、机关党委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算机关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局机关党委进行抽查。
六、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公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年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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