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财务公示制度范本4篇合集

时间:2024-08-19 14:39: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财务公示制度范本4篇合集,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财务公示制度范本4篇合集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

 

  一、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经党委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主,凡是运用工作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影响稳定,都要向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上级单位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4、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5、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程序;

  6、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审批及发放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生育证办理、违反计划生育查处结果;

  7、各村宅基地建房面积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8、财务收支情况;

  9、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资和资金分配;

  10、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

  11、基层站所应公开的事项以及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标准、罚款标准;

  12、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政务项目。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实行静态与动态公开,对内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的形式:

  1、政务公示栏公开;

  2、政务网公开;

  3、召开会议公开;

  同一个公开项目,可以采取以上其中一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并用的方法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

  1、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2、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开期限不少于7天。

  (四)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

  1、事务公开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由党政办负责公开。要做到年初有年度工作目标公开、阶段有进展情况公开、年末有落实完成结果公开。

  (2)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经贸办负责公开。要做到招标前条件公开、投标后结果公开,开工后进度、竣工情况公开。

  (3)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由党政办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参评的条件和要求事前公开、评选的结果事后公开。

  (4)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事实查处结果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做到查处依据、违纪事实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5)计划生育指标、办理准生证,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结果,由计生办负责公开。要做到计划生育指标下达、准生证办理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有结果时及时公布。

  (6)各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费用发放情况,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建房户人均用地面积、土地分类及收费标准在进行审批前公开,审批情况、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在事后及时公开。

  (7)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由经济建设办或所有权单位负责公开。要做到承包租赁前条件公开、承包租赁后结果公开,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8)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务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由有关部门或相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按要求及时公开。

  2、财务公开

  (1)乡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由财政所负责公开。每年度公开一次,并在每年的年初同时公开年度的预算和上年度执行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由有关使用单位负责公开。各单位要对各级财政或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用经费的数额及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采取单列专项公开的办法。

  (3)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质和资金分配情况,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公开。做到救济条件、标准、救济对象、救济物的数量、发放情况及时公开,一般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办法。

  (4)政府及站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所及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5)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及执行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按物价局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罚款标准及时公开。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将收入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6)政府及各站所财务审计情况,由审计组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负债、损益情况,各种收入及使用情况等,每年度公开一次。

  一)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公开制度 第四篇_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党务、村务及处理情况实行公开。

  二、在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通过广播、召开党员(村民)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年初、年底各公布一次。对于经济项目承包;优抚费、救灾款物;或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等要随时公开。

  四、党务村务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讨论通过,经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群众公开;村财务公开相关内容由乡“三资”管理中心提供;每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党务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五、党务村务公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接受上级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方,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委会公开制度 第五篇_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的原则。本着简单易行、方便节省、明白有效的原则确定公开形式,组织公开活动。由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务、财务、外事活动三大类。

  三、公开的形式。分为对社会公开和对本单位公开两种形式。

  1、政务类对社会公开,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和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开。

  2、财务类对本单位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7月10日前公开上半年的,次年1月10日前公开全年的,特殊情况,随确定随公开。

  五、公开的要求。凡公开的事项,每次公开前,须经党委会议讨论,提交民主监督小组核实后,方可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或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局民主监督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10日内答复当事人。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村委会公开制度】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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