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2年最新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最新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但存在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出现了不适应、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市通过召开走访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有效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梳理归纳、分析思考,形成了本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干部管理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影响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选拔工作较为重视,但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监督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问题。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心存顾虑,瞻前顾后,担心加强监督会带来种种不利后果。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存在认识方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是找岔子、捅娄子,有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形象,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采取抵制的态度。
二是制度效应缺位。一是制度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现有政策制度聚焦干部工作圈多,关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的情况少,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专门的制度。此外,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纳入监管范围,但缺少专门的配套制度进行规范。二是制度的操作性有待提高,根据现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而不全为漏报、有而不报为瞒报,漏报行为情节较重才给予诫勉以上处理。而定瞒报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处理起点就是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而不报”多数是因为年久遗忘的情况,并非是故意隐瞒,因此简单按照“有而不报即瞒报”的标准处理,容易“误伤”干部。三是制度执行上刚性不足。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或先实施后报告、请示一套实施一套问题,给制度落实留下了隐患。同时,发现少数单位明知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却以打“擦边球”“走偏锋”的形式违规操作。
三是监督力度不够。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重点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做到及时全面覆盖。二是手段相对单一。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时,大多采取谈话了解、记录取证等,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留置调查等具有威慑力、强制性的调查手段相比,相对单一且“力道”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三是监督深度不够。由于人员力量、监督手段等制约,监督工作往往只能发现工作中的“显性”的违规问题,而难以发现那些“表面走程序、背后有名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局限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导致监督效果不够彰显。四是查处力度不大。由于一些地方、部门的本位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对违规行为大多采用提醒、警示、纠正的做法,且责任追究有时标准不一,松严不定,使监督约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先离任后审计、审改脱节等问题,导致一些问题责任追究、审计整改难以到位。
四是监督合力不强。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是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信息交流还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信息汇总,缺少详实的情况分析,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一些干部监督成员单位联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监督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直接影响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
二、对策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是解决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思想引导,进一步优化监督制度,聚焦监督重点,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一方面,要运用好党校(行政院校)、理论中心组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干部监督工作,强化“严是爱、宽是害”的意识,自觉树立接受上级、同级和群众监督的意识。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更好地自律自警。另一方面,要切实激发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尤其对党委(党组)“一把手”以及干部监督等负有监督职能的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监督就是本份、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明确担负的职责和使命,强化依法履行监督义务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二要优化监管制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靠人盯人、人管人是不可行的,必须要靠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基层实际,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按照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现有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归类、评估,进一步填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政策空白,确保相关的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有规可依。二是细化程序规则。要注重政策的细化和指标的量化,统一执行标准,细化程序规则,切实解决原则性多、细则少,定性多、量化少,不少监管制度仍停留在“不准”或“禁止”上,对禁而不止者如何“严肃处理”的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三是推动制度落实。要定期开展相关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促使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好制度;要依据《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对有规不遵、有制不循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以问责工作倒逼制度落实。
三是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加强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成效。一是突出用权行为监督。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领导和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运行,厘清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权力变现”冲动。积极推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分权制衡的机制,清除“一把手”进行权力寻租的土壤。探索实行权力运作过程纪实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监督,让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从而自律自省,谨言慎行。二是加强的日常监督。坚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了解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推动“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探索将县级以上所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均列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对象,每年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是否存在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是否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及经商办企业活动进行利益输送等异常迹象进行核查,切实发挥这项制度在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中的“*光机”作用。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开展对重要敏感岗位风险等级评估,根据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科学合理设置任职期限,加大定期轮岗力度,防控职务风险。坚持定期开展干部配偶移居国境情况摸底工作,巩固“裸官”治理成果,防止将“裸官”提任到重要敏感岗位上。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相结合,实现“凡离必审”、五年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四是强化调查处理。查处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敢较真、敢处理就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就能教育和挽救大多数。一是加大问题发现力度。整理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提交给巡察部门,借助巡察力量发现问题,重点对违规配备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特别是要通过网络、纸媒、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广泛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结合研究蹲点调研、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更加及时、全面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此外,通过建立购买社会服务制度等,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并强化后期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实效。二是坚持及时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风气,使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干部咬耳扯袖正常化、经常化。坚持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观察干部,深入研究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加强跟踪问效,不仅看提醒函询诫勉做了没有、涉及多少人,还要看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思想上是否真正受到触动、受到警醒,是否做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早发现、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三是推动精准问责。要完善监督检查成果移送、运用失责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线索“凡现必转、凡转必用、凡用必回”,走好监督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要通过完善问责档案、定期横向比较等方式,推动问责的精准化,避免问责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的问题发生,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
五是凝聚监督合力。要从制度机制入手,切实解决各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要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协同监督等有效做法,在严格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二要强化日常沟通交流。要坚持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综合研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特点和变化规律,共同研究提出问题查处和源头治理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质量。三要发挥技术助力作用。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共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将干部收入信息、车辆、不动产、出入境数据以及巡视巡察、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查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等诸多数据统一进行入库管理,实现有效联网,打通“信息孤岛”,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预警,力求产生多层叠加网络效应,打造“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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