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4-09-03 16:52: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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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方案(全文完整)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职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开展为期5个月(2021年5月至9月)的房建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进一步畅通渠道,妥善处置欠款纠纷,严查快处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营造建筑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按照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管辖原则,市建设局、市造价站负责市管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的专项整治,区建设局负责区管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的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七)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结合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欠款项目台账表(附件)并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责任单位:局建筑业处,市造价站、各区建设局,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二)集中整治。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销号管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合同履约“双随机”检查,对存在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及时督促责任主体,要求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予以督办,并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
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局建筑业处,市造价站、各区建设局,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三)抽查检查。结合投诉举报线索,组织抽查整治情况,对整改“回头看”,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欠款行为给予通报。(责任单位:局建筑业处,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有关制度。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工程款处置若干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工程款投诉处理若干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合开展根治欠薪情况处置若干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动创稳应急处置工作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局建筑业处,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取得实效,特成立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文语(副局长)

  副组长:张进金(建筑业处处长)、方全(市造价站站长)

  成 员:市造价站、建筑业处相关工作人员

  各区建设局要参照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可行方案,明确目标、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提升改进工作。

  (二)协作联动。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同时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恶意欠款欠薪市场主体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三)信息报送。市造价站、各区建设局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含欠款台账、汇总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等有关情况。9月20日前向市建设局建筑业处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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