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知识普及等有声势、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领导下,统一部署和研究活动有关事项。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四、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召开“2021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结合党史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6月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讲一次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党课,并跟踪指导各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生产主题培训课。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全省要在各在建施工项目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省质安局在5、6月份集中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各地施工企业要落实主题责任,突出重点,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和每一个施工环节,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制度成果。要以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燃气隐患整治为抓手,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有条件的单位要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各施工企业要扎实开展好岗前培训,班前课堂,切实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是否开展安全宣教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群体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能力巩固提升活动。各施工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月”的排查整治,积极发现问题,完善企业内部安全培训考核、岗前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巩固提升,使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提升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的规范化。
五、开展隐患整治“四个行动”
为推动活动开展,进一步促进活动落地见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同时,同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四个行动”。
(一)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暗访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突出的事故隐患类型,瞄准主要隐患点和问题苗头,在6月份每周集中开展一次暗访行动,全面排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未报建报监项目施工等问题,并将暗访发现的问题每周上报至省厅。省厅将派员开展暗访督查,将发现的问题报由省安委办通报处理。
(二)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曝光行动”。结合安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广泛宣传企业主体责任、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举报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45市民热线、12350举报投诉热线、119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施工企业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除患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拉紧安全防控网,聚焦以监管项目数量为基数的隐患“发现率”和“整改率”。突出隐患整改的“闭环”,做到“除患务尽”。决不允许出现安全隐患监管的盲点、死角和烂尾问题。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党委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制定“路线图”“施工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区相关行业部门于6月1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分行业报送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5时以地区为单位分行业报送本周活动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电子版资料,6月28日前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