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24-11-09 13:39: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22年),供大家参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22年)

  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爱,我省自2003年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已居全省84个县开展,2007年将在全省去80%的县(市)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院试点工作。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我省的实施情况,2006年,我们对泸州市纳溪区等地的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1、 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密切。在新合医启动过程中,广大干部走村串户向农民宣传相关政策,记农民理解新合医是党和政府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之后,为农民办的又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农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对农民健康的关心,增进了广大群众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2、 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统筹基金作用明显,农民“看病贵、看病难”和“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小病拖、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状况大为改观,农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水平显著提高。

 3、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得到发展。县级医疗机构为了积极应对参合农民的需,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时更新或充实医疗设备设施,收入的增加同时又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医疗防保技术指导中心的地位,整体改善了区域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防控体系。原本关注不够的村卫生站也得到了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更多地管理指导和资源、技术支持,人员素质和设施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目前,在试点县的病人基本上做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

 二、 新合医工作面临的困难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针对新合医的政策宣传不够,广大农民认识还不到位,参合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差,人才结构严重不合理,不能适应农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需要,更不能适应新合医实施后参合农民的需求。

 3、 筹资行政成本过高,给县级财政带来更大的压力。

 4、 运行机制不完善,造成政府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影响了制度的实施。

 5、 起付线较高、补偿标准较低和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太窄等使农民受益程度较低。

 6、 报销程序复杂,影响管理效能。

 7、 卫生体制制约大,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 几点建议

 (一)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基层政府要义不容辞的担当起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阻力,主要问题还是由于基层政府(主要是县区及乡镇政府)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还不完全到位。基层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义不容辞的承担起政策宣传的义务,要通过街头设点、悬掛标语、举力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完整、媒体刊播、典型事例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理解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及作用同时,要引导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意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从而积极参加到合作医疗中来。

 (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机制上,要尽快相对统一的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试具有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尽快总结全国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式。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参合农民、经办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的职能职责。三是中央、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在每年4月底前足额专调到基金专户,并严格规范基金管理,以确保基金的专款专用。四蝇要在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上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尽量把常用药和常用易耗材料纳入合作医疗报销目录。五是尽快编制科学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促进合作医疗管理程序简化、管理成本降低,简化农民报帐程序。六是尽快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者“条例”的立法、编制工作,从法律上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证,从而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更好地发展,使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更好地保障。

 (三)在合作医疗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上,整合国家的惠农政策,降低地方政府筹资行政成本。

 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地是要保障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通过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达到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但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方式,虽然促进了干部与农民的沟通,但有很多农民因为外出务工、对政策的理解不够、家庭困难或主观上对合作医疗的抵触而没有参加到合作医疗中来,国家的惠农政策并不能惠及每个农民。同时,现行的筹资方式,地方政府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既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行政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它工作的开展。建议:一是整合国家现阶段惠农政策,允许以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民补贴等资金用于参合农民个人缴费;
二是取消家庭账户和农民个人承担的10元参合费,直接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筹集大病统筹基金;
三是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这两种方案,都可以把全部农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更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四)在合作医疗基金的分摊上,改革现行的基金分摊的调方式。

 2006年的合作医疗基金财政承担总额为35元/人,其中中央财政20元/人、省级财政困难8.5元/人、市级财政3元/人、县(区)级财政3.5元/人。县(区)级财政不仅要承担3.5元/人的合作医疗基金,还要承担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成本,这对于一个西部县区财政来说,无疑有非常大的压力。建议:一是合作医疗基金政府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全额承担,县区级财政只承担合作医疗实施后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整个管理、运行成本。二是每年合作医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在当年的4月底色前专调到县区合作医疗专户,以保证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转。

 (五)在卫生投入和发展体制上,要推行改革,进一步增强政府责任和中央财政对西部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是不够的,这极大地制约了卫生事业特别是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实施。建议:一是解决好农村卫生事业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中西部地区县区财政普遍十分困难,建议把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事业人员的工资、褔利、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以促进西部地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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