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

时间:2022-11-16 11:25:10 来源:网友投稿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1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为出发点,按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

篇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1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为出发点,按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过专项排查,全面及时掌握当前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要求,通过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排查整治活动,摸清辖区、行业风险底数,关口前移、分类处置,压降非法集资参与人数及受损金额,守牢不发生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重大非法集资风险案件、不因非法集资引发较大涉稳事件的底线,确保省对市“防范重大风险”负面清单指标考核不扣分。

  二、整治重点(一)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融资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活动;(二)以投资房地产、教育、农业、林业、养老、矿产为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三)各类涉农合作社、互助会、基金会等组织违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暴力收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以企业上市为名出售股权,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非法集资行为;(六)其他各类非法集资行为。三、排查方式(一)互联网风险排查。各县区、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对平台发现的高风险企业开展逐一清查(包括2021年预警交办、尚未处置完毕的风险企业)。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互联网风险大排查,努力发现有价值的风险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线索,及时建立风险台账并上报市处非办。(二)社会面“扫楼”清查。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出名称或经

  营范围中含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财富管理”等字样的民间投融资机构清单,组织县区相关单位,对商业楼宇、沿街店铺等商业聚集区域开展“扫楼清街”,重点关注无证照、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的机构。

  (三)风险资金异动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监测机制等工作机制,加大异动资金监测力度。建立市、县两级风险线索研判机制,组织市处非办、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XXXX中支、XXXX银保监、相关银行和属地政府对风险线索进行联合分析、处置。

  (四)虚假违法广告排查。各县(市、区)及各级市场监管、网信、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海外挂牌上市”“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

  违法广告。(五)群众举报和舆情排查。充分发挥“12345”和当地举

  报电话作用,积极开发、运用各类互联网、微信举报平台,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排查格局。加强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发现异常动向,迅速行动,积极妥善应对。

  四、工作分工在市处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XXXX、XXXX、XXXX要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风险排查与处置工作。(一)各县区政府,XXXX、XXXX、XXXX。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非法放贷、高利放贷、地下钱庄、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市级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并组织开展依法处置。(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平安XXXX建设考核体系,督促有关县区和处非成员单位开展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和防范处置工作,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三)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组织属地网络新闻媒体,加

  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正面宣传,协助开展对涉及金融案件的网上舆论引导,管控网上相关违法违规信息。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指导县区法院做好金融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和涉案资产清理、拍卖及清偿兑付工作;强力推进案件执行,协调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的法人和个人。

  (五)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公安机关做好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公安机关及时对已核实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立案侦查;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组织起草、审定及印发实施重大非法金融活动负面清单考核考评办法;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建立风险评估、案件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

  (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工作;重点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等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重点信息的共

  享工作;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信息,要依法处理;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排查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线索移交县区处非办和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

  (八)人行XXXX中支。负责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信息,做好资金管控等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市处非办和公安机关。

  

篇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从我市看,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资的土壤,扩散了非法集资的领域,非法集资将成为我市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方案》(X发〔X〕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X和X二中、X、X、X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二、基本原则(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

  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四、工作任务(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

  合,落实责任,实施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加强防范和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专项经费纳入政

  府财政预算,给予必要保障。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

  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监管与

  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

  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

  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

  门牵头负责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重点解决商事制度便利

  化改革后,行业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没有明确主管、监

  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工商等部门牵头,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

  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二)群防群治,以防为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积极研究探

  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对非法集资进行监

  测预警。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

  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

  相关信息依法互通共享。加强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实时监测预警,及早发

  现并报告非法集资资金动向。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

  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

  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

  并

  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

  工作。借鉴北京市朝阳区群众群联群防经验,组建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及时举报,打早打小。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正面激励,调动群众积极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一般工商企业,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工商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对非法集资主体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稳妥处置。加大对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移送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对开展P2P理财业务的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风险排查,摸清底数,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加强统筹协调,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及时受理并快速侦办、移送、判决案件。要坚持“三统两分”(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依法处置跨市、跨地区案件,积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和协作义务,强化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三统两分”原则擅自分配涉案资产的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坚持属地和属人管理、以属地为主原则,落实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把握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篇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开工作方案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金融经济平安稳定开展,针对非法吸收存款、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扰乱金融、经济秩序的现象,按照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大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开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加大案件侦办查处力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理非法信息,阻断非法集资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广阔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构建联防联动常态机制,促进处非工作高效运行,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有序推进、控制风险;分类处置、确保稳定;标准管理、保持活力。

  三、重点任务(一)专项整治(20**年7月14日至12月31日)1.全面排查(7月14日至8月31日)。区工商局暂停对投资、、理财、财富等高风险企业的行政审批。在此根底上,对全区现有此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有实体店面的,登记企业法人代表、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分布情况、从业人员、往来账目等重要信息,做到一户一档无遗漏。与工商登记不符无法查找的,分类,登记造册,摸清

  摸透全区涉及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区工商局牵头,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配合)2.性质界定(9月1日至9月15日)。由金融、工商、公安、检察、税务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国家、省关于非法集资行为性质认定有关政策,对登记造册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性质界定,摸清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底数、违法违规业务内容。(区金融办牵头,各部门配合)3.依法查处(9月19日至12月31日)。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立案查办,严肃处理。对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撤消其工商营业执照。(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牵头,区、区检察院、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4.后续监管。依托社区工作站、辖区警务室等人员力量,对查处后的高风险企业实行分片区监管。利用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工商执法大队等执法力量,密切高风险企业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把握处置此类风险的主动权。(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牵头,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工商局配合)(二)清理(20**年7月14日至9月30日)5.清理区属媒体非法集资,按照“清理涉嫌非法集资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对区属报刊、播送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的涉嫌非法集资进行排查,严格禁止投放误导公众的违法违规金融。(区委宣传部牵头,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及相关部门配合)6.清理户外非法集资牌匾,按照“清理涉嫌非法集资资讯信息重点内容”,对区内各主要商业区店铺门面的牌匾、海报、LED屏宣传内容进行标准,重点清理带有“理财、贷款、保本保息、高收益”等字样的非法。(区城管局

  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加大非法集资处分力度,对违规刊登、播放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布者,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区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三)宣传教育8.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乡镇、进社区,面向广阔居民,经常性开展专题讲座,用切身案例以案说法,用典型人物以身说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四、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小组,组长由副区长赵清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红岗公安分局局长兰晶同志、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长陈彦学同志担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曹权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区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检察院、区、区城管局、区科技局(金融办)、杏树岗镇、各社区工作站。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五、工作要求(一)对?方案?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催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区金融办作为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催促指导,召开阶段推进会议,及时跟踪考核,定期汇总报告。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小组要求,贯彻实施有关分工任务。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行动,协调推进落实。

  (二)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小组要求,坚持“属地化管理”

  原那么,保证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联络、推进该项工作,定期向金融办汇总专项行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区法制办要牵头研究意见方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区金融办人:张荣萍,:6782099,:)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篇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二)把握政策,依法打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准绳,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市统一部署,负责本市(县)、区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市与市(县)、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3。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4。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5。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工作。

  (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

  2。####分局: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与省银监的沟通联系;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置。

  3。市公安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市监察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

  5。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等工作。

  6。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7。市综治办: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

  8。市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1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规定的审核、咨询等工作.

  12.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支付结算方式、资金流向等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13.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建设局、市信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照工作小组要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14。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组织,完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相关行动,负责本地区非法集资的查处和善后工作,将市工作小组部署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及时有效的监控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预警工作。要按照监管职责,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要定期组织排查;要畅通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信息采集渠道,及时获取非法集资的线索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二)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沟通,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反应灵敏的信息报告体系。要分析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方式、特点及演变规律,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经预警、排查、分析或接到有关报告、群众举报后,对已发现、掌握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工作小组办公

  室。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行为的动向及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已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要做好相关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三)快速登记交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应快速予以登记,并根据非法集资活动所涉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交办。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登记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缜密调查认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各相关地区和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认定。调查取证一般以公安为主办单位,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可对法律规定明确、案情较简单且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据职权直接认定;对于定性存在分歧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应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出具行业认定意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于案情复杂,一时难以判断确定的,应报工作小组研究商议确定。

  (五)迅速案件查处。对已定性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市(县)、区政府组织公安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取证和立案侦察,并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稳控工作。公安机关对案情单一、波及面不大、维稳压力小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快侦快破,从速查处。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应由各市(县)、区政府及时上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查处方案,组织专案组进行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促其规范;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风险较大的机构,应依法取缔和关闭,加快进入司法程序。

  (六)加快案件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要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把证据关,依法准确认定罪名,并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作出罪刑相符的判决.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非法集资案件要从快审理,依法判决,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加大对涉及非法集资案件批捕、起诉、受理和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稳妥资产处置。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非法集资发生地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八)及时督办通报.案发单位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处置结果及案例材料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交办的非法集资案件,要加强指导、协调、督办;对相关工作信息和非法集资案例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动向,将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案情及查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实施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部门的优势,加大有关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及其严重危害;要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从而理解、支持、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自即日起,由各市(县)、区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主管部门配合,用一到两个月时间,深入各楼宇写字间,对易发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寄卖行、炒金公司等企业法人主体进行排查,高度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公司的经营内容和范围;二是公司的偿债能力,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三是公司的应收款项,是否存在转移资金现象。四是公司的应付款项,是否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现象。五是公司的财务费用,是否存在高额支付利息或约定不支付利息等非正常现象等。

  (二)自即日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一到两个月时间,负责组织各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排查非法集资线索,甄别违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每月召集各相关成员单位联络人开会商议,分析非法集资的工作形势和发展态势,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以研判和定性,确定处置办法和应对举措.

  (四)由公检法机关牵头,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加紧准备材料,搜集证据,抓住典型案件和重点案例,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从严从快加以审判,对相关犯罪分子形成威慑作用。

  (五)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对近期国内非法集资典型案件进行两个月左右的集中宣传报道,市公安局和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整顿活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向外泄露相关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篇五: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办〔〕号)、《关于开展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办〔〕号)、《关于印发年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1.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2.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3.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

  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人民银行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四、阶段安排专项行动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教育阶段(年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二)调查摸底阶段(年月日-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三)现场检查阶段(年月日-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四)清理打击阶段(年月日-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月日前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月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月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篇六: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局《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甘肃省监管局《关于辖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指导下,根据公司总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我营业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营业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小组,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后,我营业部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任活动小组的总协调人,积极推进各项投资者专题活动,确定了各项主要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计划有序的开展。2、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内容1)客服中心按照公司总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内容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相关内容的风险提示。3)客服中心对营业部投资者做市场投资策略以及行业基本投资分析研究方面的讲座,通过以现场讲座交流形式让投资者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价值投资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让投资者尽快形成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为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讲解。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引导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为中心的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宣传讲解。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1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50号)精神,我市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责任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二、突出宣传重点

  2

  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宣传月中,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动、联通、电信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宣传短信,提高覆盖面。五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四、细致排查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的重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通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篇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

  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1.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2.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3.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

  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

  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

  息。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

  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教育阶段(xx年x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三)现场检查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

  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四)清理打击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

  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x月x日前将宣传教育阶

  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x月x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篇八: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___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___〕___号)、《___省人民___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___政〔___〕___号)、《___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___》(___处非办〔___〕___号)、《___开展___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___》(___处非办〔___〕___号)、《___年___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__》(___政办秘〔__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___大和___届___中、四中、___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工作总结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___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___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___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个人简历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___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___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范文写作(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___、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___管理。上

  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___领导及职责分工___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___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___,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热门思想汇报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___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___、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___;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___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___等进行查处。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人民银行___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阶段安排专项行动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教育阶段(___年___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心得体会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县金融办、人民银行___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二)调查摸底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___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三)现场检查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四)清理打击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县政府将___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五、工作要求(一)精心___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___,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篇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现在各级政府都非常的重视打击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经常组织各种预防非法集资的活动,管理资料下载网下载网为您带来一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全文如下: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我部决定近期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目的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制度,提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排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30日。三、排查对象截至201X年3月31日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准确掌握全部排查对象的数量、名称、地址等情况,做到没有遗漏。未正常经营的企业也纳入排查范围。四、排查工作安排一)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方案对本辖区融资租赁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并督促企业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排查情况简表》。排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三)商务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五、排查内容一)重点排查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了解融资租赁企业的股权和债权结构、注册资本金来源、对外融资渠道、业务开展情况、资产与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关联公司等情况。对于存在资金来源存疑、主营业务活动停滞、资产变动与主营业务严重不匹配等情况的融资租赁企业,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二)重点排查融资租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记录、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的融资租赁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同时还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企业的股东,要列为重点排查对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六、排查方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综合手段开展排查工作:一)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填报的交易记录、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核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二)视情况需要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财务记录、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融资合同或凭证等反映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材料。三)视情况需要约谈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其他员工。四)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委托行业协会等机构协助进行排查。五)其他合法方式。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顺利进行。二)落实排查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排查工作任务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负责处室,并明确分工,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风险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加强信息通报和风险处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风险排查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重大线索和问题情况,要在24小时内报告我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工作机制》的规定及时有效处置风险。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此次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处室,把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形成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重点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五)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排查工作对企业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符合本通知第3条规定的排查对象必须在4月底前全部上线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表的填报。5月底前填写《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排查情况简表》并打印后加盖公章;完成201X年度经营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其他表格可在排查结束后逐步完成。对于未按要求使用系统或填报数据不准确的企业要视为有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企业,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对其进行重点排查。商务部将重点抽查此类企业。新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要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材料或及时将相关设立情况导入系统。3.商务部将依托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融资租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按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务部将定期公布系统使用情况,将不按要求使用系统的企业列入经营状况不明企业名单进行重点监管。风险排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包括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情况、行业发展现状、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连同企业在线填写的《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排查情况简表》(一式两份)报送我部流通发展司,同时抄送外资司。以上这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推荐访问: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 工作方案 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