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制度职责4篇职工之家制度职责 【工会职工之家制度】 工会职工之家制度制度汇编目录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1工会主席工作职责2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制度3工会会员管理制度4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之家制度职责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职工之家制度职责
【工会职工之家制度】工会职工之家制度制度汇编目录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1工会主席工作职责2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制度3工会会员管理制度4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5工作例会制度6学习培训制度7定期走访制度8干部培训制度9来信来访接待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主席接待日制度12困难职工帮扶走访制度13文化体育工作制度14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15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工作。
二、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职工和地区从业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发挥服务型工会组织的职能,参与做好职工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济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六、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会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教育、锻炼的同时,增强职工的凝聚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严格工会的财产、财务管理,遵守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
八、妥善保管工会文件、资料,按公文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会文
件、资料的管理、使用及整理、归档等工作。九、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会主席工作职责一、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的全面
工作。二、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市总工会、区总工会、镇总工会
的部署安排,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三、按照《工会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研究
制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政策与措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关心职工生活,协助相关部门办好福利事业。在工会会员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救济和帮扶,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会开展的救济帮扶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五、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认真听取职工对工会工作、中心工作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六、抓好职工的业余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更好的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使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作。三、管理职能部门工会是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职工之家的检查、评比和考核确认等职能,由监察部具体负责职工之家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四、职责与分工工会办公室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工会范围内职工之家建设的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改善等具体工作。根据工会需要,协助和配合工会组织共同做好职工之家的检查、验收和考核确认等管理工作。五、管理内容与要求以工会为中心,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在加
强经营管理、推进技术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全面完成当年各项经营指标。认真做好优秀员工和岗位标兵的评比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培养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形成争先创优气氛。积极协助并督促协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经营有关活动。
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主动关心职工疾苦,反映职工呼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在参与协会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保护、职工奖惩、福利等方案时,积极发表意见。维护职工民主权利,伸张正义,对群众来信来访或申诉处理及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职工特殊困难应得到及时解决。职工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对重病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慰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注重保护妇女特殊利益,对女工“五期“保护有措施、有效果。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认真落实职代会各种职权,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协会民主渠道畅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风险共担、责任共负、利益共享的经营机制,推进协会利益共同体建设。坚持培训职代会代表制度,凡换届以后的职工代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培训;职代会讨论重大问题时,要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建立工会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分析职工的思想,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思想
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
根据每个职工的爱好和特长,建立各种业余兴趣小组,广泛利用工会阵地,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集中精力抓大事,并能通过建立联系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工会工作。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会员管理制度。
一、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本单位职工只要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组织,须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调查、核实、批准,发给会员卡,即为工会正式会员。
三、工会会员均享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要履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篇二:职工之家制度职责
职工之家规章制度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职工之家”管理制度为促进科学健身,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确保“职工之家”的正常使用,发挥“职工之家”的最大效益,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职工之家”是进行健身、休闲等活动的场所,仅向内部干部职工开放,严禁单位以外的人员进入。二、学习和掌握室内电器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方法,并按说明正确使用。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带出、拔弄电源或乱拉电线,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进入“职工之家”应注意着装要求,以运动鞋、软底鞋为主;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严禁酒后入内。四、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应举止文明,严禁任何人以健身、休闲等为名,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五、“职工之家”在规定时间内开放,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影响本职工作。开放时间(中午12:00-14:00;下午18:0022:00)。六、“职工之家”活动室内的设施、设备要建立台账,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七、管理员应每季度对“职工之家”的物品、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记录,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
地丰富和发展“职工之家”的活动内容。如发现器材故障或技术问题应立即上报管理人员,切勿自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及赔偿。
八、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违规操作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情况,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九、“职工之家”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三:职工之家制度职责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范本一、景区“职工之家”活动室设在大会议室,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供给学习书籍、杂志、报刊、棋类等活动用具。
二、室内的电器设备、书籍及娱乐设施等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操作、保管。景区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须向
管理人员办理借阅、领取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须将书籍、娱乐工具交还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带出。
三、重要书籍因借阅时间较长,需带出活动室的,需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得超过三天归还。如有遗失则双倍赔偿。
四、室内各类书籍、各种物品电器设备、娱乐设施要细心使用,爱惜保护,如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五、坚持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仍废弃物,纸屑,不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六、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举止礼貌,有礼貌,遵纪守法,严禁任何人以娱乐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七、景区大力支持各工会小组在“职工之家”活动室开展活动,但需报经工会批准方可。
八、职工之家活动室内的设备、设施要建立台帐,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九、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情景,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职责。
十、开放时间:9月15日起,每日中午:12:30—14:30开放。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范本
一、职工之家活动室作为学校教职工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以满足教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为基本职责。同时,也为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服务。
二、活动室的所有设备器材归公司所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公司、学院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活动室的所有设备器材由工会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在管理和使用中做到账物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转移和外借。
四、活动人员应爱护活动室所有活动器材与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杜绝粗暴行为。
五、设备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属使用不当应及时进行整改,无故人为损坏,追究使用人和保管人并照价赔偿。
六、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器材的管理、操作、保养及维护。
定期对活动室设备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11:30—13:30。xx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之家"是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场所,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之家"的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职工之家"只对学院广大教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2、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自觉遵守活动秩序,坚持良好形象,讲究礼貌礼貌,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3、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爱惜公共设施,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严谨私自操作音响、灯光等设备。4、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损物品进入,违反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必将追究其事故职责。5、"职工之家"于每周三、周五晚19:30-22:30向广大教职工开,每周四午时2:30-5:30向各分工会、各部门开放。若需使用活动场地,须提前一天向院工会提出申请。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范本
为维护医院职工之家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之家由医院总务科委托清洁公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坚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2、职工之家的开放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00—12:00,午时14:30—17:30,晚上19:00—21:30;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景需另行安排的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3、职工之家主要为医院内部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工会领导批准。
4、活动人员请爱护公共财物,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讲究礼貌礼貌,禁止大声喧哗,坚持室内安静。不能影响诊疗区的正常工作。
6、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7、严禁赌博。8、在职职工上班时间严禁在活动室打牌或打乒乓球。9、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最终离开活动室的人必须要关掉门窗、电源。
篇四:职工之家制度职责
保安部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觃按照年度目标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配备配齐各个楼层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确保各通道畅通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职工之家管理制度_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_职工之家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篇1
一、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以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陶冶情操。
二、自觉地爱护职工之家的一切设备、器材和用品,人为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赔偿。
用。
三、本室活动器材和用品由专人保管,借用者须作登记,并限在本室使
四、保持职工之家整洁美观,不得随地吐痰,室内不得抽烟,乱扔杂物。
五、职工之家实行专人管理,管理者应认真负责,保管好各种活动器材和用具,准时开放,并搞好室内外卫生。
六、开放时间:每天下午二节课后,时间为二小时。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篇2
一、“职工之家”隶属基地支工会,支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职工之家只向本基地职工开放,禁止外人和小孩使用。
二、“职工之家”主要提供学习书籍、杂志、报刊、棋类等活动用具,为职工提供上网、影视娱乐,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三、室内的电器设备、书籍及娱乐设施等由专人负责操作、保管。基地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阅、领取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须将书籍、娱乐工具交还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带出。
四、重要书籍因借阅时间较长,需带出活动室的,需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得超过一周归还。如有遗失则双倍赔偿。
五、室内各类书籍、各种物品电器设备、娱乐设施要小心使用,爱惜保护,如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六、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仍废弃物、纸屑、不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捶桌拍案,禁止开大音响音量。
七、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举止文明,有礼貌,遵纪守法,严禁任何人以娱乐为名,进行黄赌毒博等违法活动。
八、在“职工之家”活动室开展活动,但需报经支工会主席批准方可。
九、职工之家活动室内的设备、设施要建立台帐,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十、基地支工会必须每月对“职工之家”的物品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记录,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职工之家”的活动内容。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情况,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十二、“职工之家”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
十三、“职工之家”开放时间根据客情而定,有客情的情况下不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8:00-20:00。员工须遵守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职工之家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全国总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载体,是一项综合的、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
第三条建设职工之家的'目标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责,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民主、文明、温馨的职工之家,在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作用。
第四条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与当前进行的党和工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紧密结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企事业机关单位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搞好企事业机关单位建设作贡献上来。
——突出维护的原则。围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固本强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依靠群众的原则。突出职工群众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坚持把实现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职工和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
——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活动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建家活动的格局。
第五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省总工会负责省级模范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评定;市和省级产业负责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的评定;县(市、区)、镇、街道、省级工业园区工会负责合格职工之家的评定和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先进职工之家;合格职工小家由基层工会评定。
在工业比较发达,职工人数多的镇(街道)、村(社区),实行镇(街道)或村(社区)或工业园区与所辖基层工会"二级联建"职工之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镇、村、企业"三级联建",上下联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实行"二级联建"的,以镇(街道)或村(社区)或工业园区为单位验收、评定为先进或模范职工之家。
第二章确认与命名
第六条合格、先进职工之家的评定与命名坚持以地方工会为主,有关产业工会为辅的原则。
第七条省模范职工之家,每五年评选一次。省总工会原则上在召开省工会代表大会前集中评选、表彰一批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五年后需重新参加验收、评定,经验收合格的,可继续保持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如验收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其称号。期间,每年可对少量建家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工会进行验收、评定命名。
地级及以上市和省级产业工会,原则上每2-3年评选命名一次先进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小家。
申报省模范职工之家的必须是市级或省级产业工会的先进职工之家。
第八条对获得荣誉称号的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授予机关应当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合格职工之家"证书由省总统一印制。省模范职工之家奖牌由省总统一制作。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九条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采取由基层工会组织申报,逐级推荐,命名单位验收、评定的办法。
第十条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要建立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的"备选库",申报时,从"备选库"中择优推荐。
第十一条推荐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应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研究,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通过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申报,提请上级工会验收、评定。
第十二条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的评审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凡被作为推荐对象的单位,必须经本单位职工民主评议,获得80%以上职工认可方能向上申报,同时必须在所在的县(市、区)、省级产业内进行公示十天后确无重要反对意见方能上报。
第四章验收评定
第十三条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申报的建设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工作要进行验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和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由省总制订验收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定。先进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小家由各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根据各自实际制订验收实施细则,进行验收、评定。
第十四条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的授予机关,原则上每二年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验收,复验合格,确认其保持荣誉称号;如复验不符合标准,应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逾期未改的应撤销其称号。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企业各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经该企业工会组织提出要求,可以暂缓复验,但暂缓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改制企业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验收及荣誉称号归属:1、改制后,工会组织体制变化不大、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保留荣誉称号。
2、改制后,原工会组织不存在,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企业工会组织,经过对其新的企业工会组织进行复验,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会组织,确认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会组织应重新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
3、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兼并其他企业并形成新的企业,应对兼并后的新企业(重点是被兼并部分)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持荣誉称号。
4、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或破产的,撤销其称号,不再复验。
5、对已获得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成企业集团的,该企业以子公司、分公司(具有二级法人资格)等形式存在,原工会组织体制和领导班子没有较大变化,对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建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保留荣誉称号。
机关、事业的改制单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在考核验收、评选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或称号,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理。
第十七条被撤销荣誉称号单位的奖状、奖牌由县级以上总工会作收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