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4篇
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党员)围绕这次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对照六个方面,反思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感到自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深刻警醒、坚决整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的文章4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篇1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重要宣传作用,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我局工作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按照“风险评估提前介入、监测预警同步实施、舆情信息有效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互联网舆情监测、研判、预警、防范能力,积极构建协调配合、共享联动、科学高效的互联网舆情防范格局,不断推动工信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各类网络舆情信息,全面查找日常各项工作存在的漏洞,延伸监管触角,减少监管盲点,增强监管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处理、反馈及发布,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主体是具体涉事部门,对需要组织舆情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一般由评估主体自行确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的基本要求实施。
1.评估范围和内容。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工作中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牵涉面广、容易引发网络舆情和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是否会引起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是否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网络社会稳定的问题。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的评估。
2.评估程序。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为:确定评估项目、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落实化解措施等六步。重大决策前的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视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相关评估工作。评估主体认为所评估事项互联网舆情风险较小,可简化评估程序,但必须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3.评估结果运用。根据重大决策前的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报告,实行预警处置。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作出暂缓实施方案的决策,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出决策后,评估主体(决策部门)要将评估报告送上级部门备案。
(二)建立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机制
互联网舆情监测、研判的主体是具体涉事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报送等相关工作。
1.组建互联网舆情监测员队伍。确定1名互联网舆情监测员,网上网下互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
2.建立反应快速的舆情收集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信息收集和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涉及我委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以及网民对其反响和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区域范围内网络论坛及网站活跃程度、网民参与程度等,要特别关注市民论坛、人民网、天涯、网易、新浪等知名网站和论坛以及各县、区本地热门网站和论坛,密切留意跟踪网络舆情信息。
3.实行网情定期分析研判。根据互联网舆情日常监测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并将研判结果报送市工信委和同级网管部门备案。针对重大舆情,及时邀请互联网管理部门召开舆情会商会、分析、研判下一步舆情走势,提出应对处置办法,并形成舆情分析研判报告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并报送市工信委备案。
(三)建立网上发布和引导机制
1.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明确x名网络评论员,组建网评员队伍,在县网信办的统一指挥下,围绕相关热点,及时跟评,开展网上舆论正面引导。
2.建立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机制。要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根据舆情的性质、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方面的不同,将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不良苗头在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估。如果舆情等级为较大级以上,影响面较大,应邀请同级的网络舆情管理部门指导处置。要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成立工信局网络舆情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信委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信局局长吴海泉担任,副组长揭智勇,成员李小明、占建平。明确工作重点,作出工作安排,进一点切实抓好网络舆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互联网舆情风险防控工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开展互联网舆情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作为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内外有别,严防发生泄密案(事)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同当地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舆情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研究和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提升领导干部知网、懂网、用网、管网的能力。要加强网管工作人员的装备保障,满足工作需要。
(三)立足源头防范。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转作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着装、窗口服务、办公程序、涉外矛盾处置等行为,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问题“上网”、不因人员作风问题“上网”,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舆情事件的发生。
(四)理性面对舆情。要将网络舆情视为“民情”而不是“敌情”,对待负面舆情时,不能将其单纯地视为是“刁民”故意闹事,多从正面的角度出发来审视负面舆情,并从内部多查找主观原因。既要认真听取网民的意见,也要理性冷静地分析网民的议论。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及时疏通社情民意,理性化解矛盾纠纷,在一些敏感、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上,要集思广益,注重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人社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关于全市人社系统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微信、微博、论坛、贴吧转帖,可能对人社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人社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应对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组长兼任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分析梳理我局有可能成为网上舆论热点的话题,及时监控网络上与我局相关的舆情,及时报相关领导做好应对处置,并向市委网信办报送舆情。各职能科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涉及本职能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监控员,及时向局信息员报送有关情况,同时作为网评员,及时回应网络评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压缩不良信息传播空间、引导主流舆论。
三、舆情响应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捕获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承办科室监控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舆情上报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办科室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五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网评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合理方案加以回复,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极高,境外媒体高度关注,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扩大到了整个社会,舆情即将化为行为舆论。根据需要,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二)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高,境外媒体开始关注,传播速度快,影响扩散到了很大范围,舆情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三)一般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较高,传播速度中等,舆情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网信办备案。
(四)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低,传播速度慢,舆情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实时搜集应急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人社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确定舆情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筛选出相关舆情并按一般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分类报送和处置。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职能科室监控员对网络舆情进行xx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网安办等部门对接,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人社系统各种类型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委、市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事后跟踪及总结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完善我县民政领域突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统筹应对处置力量,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民政领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舆情监测组、会商研判组、应急处置组。
二、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涉民政领域重大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分析研判事件处置的方法和应对措施。下设舆情监测组、会商研判组、应急处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根据指示向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及各乡(场、区)镇民政所下达处置任务,通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协助处置。召集相关人员做好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全县民政领域公共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处理进展。
(二)舆情监测组:当发生涉民政领域网络舆情时,由办公室牵头,舆情涉及的业务股室指定专人参加。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监测,明确监测任务和重点,安排专人巡查监看。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涉民政领域网络舆情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及敏感信息线索。
(三)会商研判组:针对重大网络舆情,有关股室要与网信、宣传、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分析舆情动态,研判发展趋势,做好口径制订、通稿起草、启动应急预案等应对准备。会商研判重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媒体报道情况、网上舆情和重点人去向、境外舆论反应。根据网络舆情工作实际,对于特别重大网络舆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向局党组和属地政府汇报,争取多部门和专业队伍和人才介入配合,充分发挥智库优势,着力提高网络舆情研判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准确性。
(四)应急处置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协调组、调查组、宣传组、保障组。相关股室会同属地政府做好宣传、网信、新闻媒体等建立重大舆情引导处置协调机制,涉事地民政所和股室安排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及联络方式,专人专责、协同配合、形成处置合力。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及时派员参加处置工作,全力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启动情形
因民政业务工作突发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网友网上发帖,引大网友广泛关注,出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访报道等。
(二)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舆情事件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的局领导,通报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协调有关责任单位迅速处理。
1.监测舆情。舆情监测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舆情监控工作人员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发现、收到上级通报舆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2.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3.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4.正面回复。在舆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5.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领导,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应急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
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局党组,为局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与舆论危机涉及的网信、公安、宣传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党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党组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2.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局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关于网络舆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精选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负面舆情,是指有可能或已经对中心工作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或负面言论。主要发布媒体包括:报刊、电视、网站、贴吧、论坛、博客、播客、微博、抖音、新闻评论以及跟帖、转载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第三条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沟通,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根据负面舆情的级别和影响程度,科学高效、依法合规处置,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和控制负面舆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统筹协调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心成立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不定期研究舆情动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负责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x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负面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中心每名工作人员在发现與情后都要及时向所在中心及时报告。
第五条各分中心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各分中心设置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岗位,配备至少x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负面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分中心及市中心上报相关情况,并商讨应对策略。
第三章分级响应
第六条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负面舆情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负面舆情:即被有重大影响力的中央级媒体、省内主流媒体报道,对中心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二级(较大)负面舆情:即被地方级报刊或网络媒体报道,对中心某一领域工作和形象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
三级(一般)负面舆情:即被影响力较小的媒体报道或一般性投诉,对中心工作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较小的舆情事件。
第七条负面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的主体。发生一级负面舆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中心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二级负面舆情事件,中心或分中心在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级负面舆情事件由各涉事中心机构自行处置。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监管部门、舆情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报告。
第八条根据负面舆情事件的发展情况,各级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可以及时调整舆情事件等级。
第四章应急处置流程
第九条应急处置流程分为:分级、报告、处置、评估四个步骤。
第十条负面舆情事件分级。针对从各种渠道获取的舆情信息,根据负面舆情的内容、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由中心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并确定负面舆情事件的等级。
第十一条负面舆情事件报告。根据负面舆情事件的等级,涉事中心负责编制负面舆情事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布媒体名称、文章标题、内容概要、转载网站链接、点击量、回帖量、主要评论观点、事发原因分析、分级情况、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报告内容应客观、准确、真实。
(一)一级负面舆情事件。涉事中心立即进行口头报告,在发现舆情事件后四个小时之内,向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监管单位、舆情管理部门报告。
(二)二级负面舆情事件。涉事中心立即进行口头报告,在发现舆情事件后四个小时之内,向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在当天将有关情况报告监管单位、舆情管理部门。
(三)三级负面舆情事件。涉事中心要在本中心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范围内通报,并将舆情处置情况向市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负面舆情事件处置。负面舆情事件发生后,涉事中心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应对处置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将负面舆情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一)发现舆情信息时,涉事中心要迅速调查核实舆情信息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在负面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负面舆情事件的内容和性质,制定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方案,统一对外宣传口径。通过网站、抖音、微博等公众信息平台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表明态度,争取主动,避免信息传播失真、失控。
(二)对于涉及政策方面的负面舆情事件,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解读,发布权威消息,消除公众误解。如果涉及招标文件等舆情信息,要第一时间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由其进行解答。
(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平台,在发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负面舆情时(如举报未招先建、围标串标等),应第一时间将该信息反馈给项目监管单位,由项目监管单位进行处理。
(四)对于涉及队伍建设、工作人员等方面负面舆情事件,要区分舆情性质,理性应对,认真甄别,有针对性地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对于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公开说明,严肃工作问责,及时公布处理意见,化解公众、网络的负面情绪,防止事态恶化。
(六)对于意见、建议类负面舆情信息,特别是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妥善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负面舆情事件评估。负面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涉事中心要对舆情事件的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汲取的教训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向市中心及相关单位报告。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四条建立负面舆情预防工作机制。
(一)广泛收集各方交易主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密切关注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负面舆情信息,提高应对工作的主动性。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对各方交易主体的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负面舆情的发生。
第十五条建立负面舆情处置协作机制。公共资源交易是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活动,各中心要加强与当地各级行政监管单位、宣传、网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互相配合,确保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舆情处置岗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负面舆情应对技巧和能力。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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