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8篇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公司纪委的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公司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公司党委及纪委针对所属单位及机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纪委等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与其负责人进行的谈话,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问题、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1.3约谈工作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深度分析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预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工作的原则。
2约谈人与约谈对象
2.1约谈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视情况,党委书记可委托党委其他成员,纪委书记可委托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实施约谈。2.2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约谈对象一般为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也可约谈该领导班子其他人员。
3约谈形式
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个人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或者普遍性问题,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约谈分类
主要分为常规约谈、重点约谈和问题约谈。4.1常规约谈
需要了解以下情况,可实施常规约谈:4.1.1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以及学习贯彻党中央、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情况。4.1.2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1.3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和反对“四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4.1.4约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
4.1.5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解决情况。4.1.6对公司和本单位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4.1.7其他需要常规约谈的情形。4.2重点约谈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重点约谈:4.2.1新任职的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需要进行相关教育、提醒、指导的。4.2.2承担公司重大物资采购、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运作及重大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重点安排、指导和沟通交流的。4.2.3承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专项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的。4.2.4配合、参与公司纪委重要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单位、部门,需要明确工作要求、提醒注意事项、加强信息交流的。4.2.5其他需要重点约谈的情形。
4.3问题约谈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问题约谈:4.3.1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安排部署,或者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致使落实不到位的。
4.3.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致使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4.3.3领导班子成员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问题突出的。4.3.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出现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问题突出的。4.3.5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需要了解情况、提醒纠正,或者已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4.3.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四风”等要求不力,有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或者发生其他廉洁自律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4.3.7纪委班子及其成员不敢担当、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4.3.8对本单位、本部门暴露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对上级批办案件查办不力的。4.3.9对本单位、本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4.3.10对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的。4.3.11其他需要问题约谈的情形。
5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5.1制定计划。每年年初,公司纪委牵头,会同党委办、组
织部,根据掌握的相关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信息,制定年度约谈工作计划,明确约谈对象、约谈类型、约谈时间、约谈人等,并按程序报党委书记批准。日常工作中发现需要及时约谈的情形,可制定专项约谈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5.2通知约谈。按照约谈计划,公司纪委提前1周将约谈安排通知到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5.3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由公司纪委安排专人负责,准备专门的约谈记录本做好谈话记录和相关协调等工作。谈话结束后,约谈对象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5.4督办落实。对约谈人提出的需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落实、整改的事项,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应按约谈人提出的整改期限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约谈整改事项实行挂账管理,公司纪委负责跟踪督办,并及时向约谈人报告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对切实可行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采纳。5.5材料存档。约谈材料存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并抄送公司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篇二: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含班子成员)(最新)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一)加强组织领导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
工作做实做细。(二)选好用好干部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
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
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
为、不廉”等问题。(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
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一)亲自研究部署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
任制考核情况汇报。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六)做廉洁从政表率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
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
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一)主动研究部署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
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六)做廉洁从政表率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
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一)共性责任清单1.主动研究部署(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
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2.支持查办案件(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
护短。(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
腐必惩。3.加强督促指导(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
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
实。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
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
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6.严格廉洁自律(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二)个性责任清单1.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2.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
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
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一)加强组织领导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全会报告。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做到“七不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1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21.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22.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3.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一)亲自研究部署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街道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4.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委书记排名、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10.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六)做廉洁从政表率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一)主动研究部署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办事处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办事处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
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
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
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
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六)做廉洁从政表率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践行党委廉政承诺,严格遵守领导用权“十不准”制度。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
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
纪律。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20.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1.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22.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一)共性责任清单1.主动研究部署(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5.参加检查考核(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6.严格廉洁自律(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
监督。(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
事纪律。(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
督促整改。(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
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二)个性责任清单1.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
建设。(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
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
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5)整治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
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
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2.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
建设。(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
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
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5)整治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篇三: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3篇)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范文一根据《中共远安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远主责办〔20XX〕3号),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二、重点任务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实现责任落实精细化。2.推进党规党纪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纪律教育经常化。3.推进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制度执行刚性化。4.推进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5.推进纪检组织建设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效应最大化。三、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一)推进“三个责任”全覆盖1.分类制定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7月1日-7月15日)2.按照分类定责、因岗定责的要求,落实完善局机关党他委和所属党支部两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制定下发各级党组织和局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清单。(7月16日-7月31日)3.加强痕迹管理,在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全面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实行月点评、季抽查、年考核。(长期坚持)4.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长期坚持)(二)着力强化党规党纪教育5.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抓好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的宣传学习。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制定个性化教育清单,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教育。(5月1日-12月31日)
(三)大力实施廉政教育6.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5月1日-5月31日)7.积极发掘整理具有水利特色的生态文化,不断丰富具有远安特色的廉洁文化内涵。(长期坚持)8.通过巡回宣讲、漫画、视频、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运用县水电局网站、远安水利人QQ群、远安水利微信群、水利远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弘扬廉洁文化,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长期坚持)9.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住管好配偶、子女。把领导干部家风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10.认真剖析典型案例,切实达到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强化纪律教育。(5月1日-5月31日)11.扎实开展对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培训。(长期坚持)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2.按照坚持、加强、创新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长期坚持)13.党组织书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长期坚持)14.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约谈制度,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落实“五必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分管范围必谈、敏感时间节点必谈、职务变动必谈、风险岗位必谈。(长期坚持)15.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长期坚持)
16.完善和执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把评议结果作为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长期坚持)(五)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17.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长期坚持)18.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不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话,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其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和督促纠正。19.健全下级党组织向局机关党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长期坚持)(六)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紧盯节点假期,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重心下移,严格执纪监督。(长期坚持)
21.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推诿拖拉、欺压群众等行为,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要求不严、为政不勤、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长期坚持)(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2.深入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长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范文二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
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参加范围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三、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四、工作重点(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
篇四: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党委(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20年第07期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本期微话题栏目为您梳理《规定》要点。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规定》执行。
遵循原则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责任内容
1.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2.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
4.黨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
5.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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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7.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
8.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
1.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党委(党组)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4.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
5.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6.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7.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
8.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
监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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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
3.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不认真、不得力等情形,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篇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2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讲话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讲话稿(1)同志们: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和实施意见,经处党总支研究决定,今天下午召开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议。下面,由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进行宣讲约谈。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律负监督责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2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委书记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14日,市委印发了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也对我市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15日,市局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印发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对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要求。处党总支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处党总支、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党总支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处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处纪检部门承担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协调工作,并按照党总支部署,落实相关领域的监管责任。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这3个层次的责任既有区分,又有交融,班子集体责任是由个体组成的,是由个体承担的,作为主要负责人,自己的“责任田”出了问题,这种责任最终还是要落在党组织主要领导身上。
因此,处党总支成员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坚
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
设是职责,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严格
按照局党组的部署,从5个方面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
牢、做实。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
政治任务,必须尽到的政治责任。处党总支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
研究分析^p
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
建设与浉河的建设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处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负首责、负总责,必须具体抓、抓具体、系
统抓、抓系统,做到工作重心有把握、任务重点有明细、重大事项亲自办、重要案
件亲自督。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
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
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是关键。处党总支要把主
体责任的落实,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反“四风”相结
合,同加强和改进作风相结合,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工
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抓好整改,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件件抓整改,
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标准及时间要求,着力解决精神懈怠、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强
等问题。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形式、官僚、享乐和奢靡之风,建立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正党风转政风。
三是落实防治腐败责任。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以落实市委、市政
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意见》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
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分析^p
研究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认真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制度,做到党风廉政
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在惩治腐败工作上的主体责任。
四是落实支持保障责任。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同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决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五是落实正己正人责任。处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和硬件任务,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示范、树立标杆、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特别要管好自己,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说法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树立清风正气。
篇六: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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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
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
16.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XX局落实全
17.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
况汇报。
18.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19.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20.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
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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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
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
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
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
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
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
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
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
“八查八促”
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
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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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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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
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
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
XX
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
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
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
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
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
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
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
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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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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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第三条实施范围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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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22.违纪违规线索报告。23.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24.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25.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第四条实施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第五条签订责任书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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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第六条处理和处分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
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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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约谈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X中心、
X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
XX中心、
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
(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
(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
部。
第二条约谈原则
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
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
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第三条约谈方式
(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
(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
谈和鼓励约谈。
(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
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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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
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
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
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
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
第五条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
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
改落实等流程进行。
第六条组织实施
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
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
(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
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
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
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
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
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
1轮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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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第八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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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第二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第三条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第四条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第五条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4.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5.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6.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7.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
...
...
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第六条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
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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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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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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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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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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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三条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第四条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第五条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第六条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摘要后附原信呈送相关领导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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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承办处室(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逐件进行登记;所有来信都要拆阅,来访都要接待;所有转交、交办事项都要及时调查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同时向转办机关汇报。信访终结的案件,办理处室(单位)要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市信访办交办、转办和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40天内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书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交办转办机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理结果的,由局办公室发催办单和督办意见书督促办理。
第九条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限期内办结。
第十条局办公室对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分类装订、妥善保存。对经复核不予受理、重复、无法辨明真实意思或由于其他原因无需保留的信件,集中暂存,经有关领导同意,一年后销毁。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和泄露领导对来信的批示。
第十二条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承办处室(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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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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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要定期开展调研。市XX局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工作推进的重大课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其他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或闲余时间开展随机调研。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多到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弄虚作假、不影响正常工作、不给社会各界人士增加负担。第三条要加强定点联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科学合理安排联系点,各个层级的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不交叉,可与联扶点、分管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处室的职能,积极联系多个领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要有计划、经常性,保持全年联系不断。联系工作可与蹲点调研、联扶行动、督查工作等结合起来,指导帮助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意识,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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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第四条要开展定时谈心。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与社会各
界人士谈心要做到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中,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达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开展工作、接待群众、走访调研等机会,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谈心,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谈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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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巡视巡察工作制度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负责实施,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第四条局机关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工作保障、资料收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会议组织、个别谈话、资料收集等工作;其他处室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XX中心、XX中心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由XX中心、XX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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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第二条督导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六)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第三条督导检查方式:(一)采取经常性督导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汇报等方法进行。(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局党组同意,严格执行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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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的情况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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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第一条述纪述廉述作风(以下简称“三述)的人员范围(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市委进行“三述”;(二)县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以及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三述”。第二条“三述”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岗位职责(含一岗双职)和目标任务管理,阐明工作思路、所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经验、教训、对策等。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报告本人的情况:(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令、决议的情况;(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求真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四)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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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分
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履行主体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三述”的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
“三述”
人员范围,明确内容、要求、时间、方法、步骤等事项。
(二)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市委、市纪委
有关规定,本着对组织、对领导班子、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
神,按照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
是地报告本人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报告
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要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问题,不
能只讲成绩,不谈问题,防止说空话套话大话。
(三)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
行“三述”,并接受与会人员及应邀参加会议人员的民主测评。
(四)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
方案。
第四条“三述”的工作要求
(一)“三述”的时间是每年年底。
(二)“三述”须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
(三)“三述”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
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三述”者反馈。
...
...
(四)三述报告、测评情况及有关资料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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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组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
...
(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程序(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进行督促整改。(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第七条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第八条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整改落实。(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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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及管理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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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党组。第二条评议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由服务对象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3.评议工作由市XX局党组负责,邀请党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第三条评议内容(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等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三)行政效能方面。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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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同政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确立治理重点,取得治理实效;是否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
(六)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等问题。
第四条评议程序评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方法。(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座谈会等,综合评定市XX局、XX中心、XX中心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整改落实到位。第五条考核办法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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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党组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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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目录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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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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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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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篇八: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领导讲话:在市教育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主要任务是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传导压力,指导督促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刚才,X位校长分别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了汇报,谈了不少自己的想法,自我剖析了一些不足和问题,我认为讲的很好,很有启发,可以起到相互学习借鉴,相互监督的作用。下面,我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一要认清责任重大。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既肩负本校教育发展重任,又担负全面从严治党重担,其能力高低、作风优劣、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政治生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这个现实。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把各项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要明白责无旁贷。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多次通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前期市局查处的教育“三乱”案件,均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主体责任追究。近期,还出台了《问责办法》,要求各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班长”,班子或科室出了事,“班长”难辞其咎。要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以身作则,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责任措施”扛在肩上、“措施落实”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要不断提升创新意识,在反腐败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转变上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坚持教育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
三要清楚权责对等。权利与责任如影随形,相辅相成,互为约束。我理解,权利就意味着义务、责任和付出。权利是把双刃剑,若权为民所用,可以干事业,为民谋福祉;若以权谋私,对党的事业、个人和家庭都会造成伤害。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如果不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就会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持不住,开始犯错,越陷越深。要想始终保有廉洁定力,必须牢牢守住“两条线”:一条是“法律”红线,在做决策、拍板子时要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掂、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一条是“纪律”底线,要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着重在用权用钱用人问题上把好关。要守纪律讲规矩,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党的六大纪律。
第二,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
“人生不在于抓到一副好牌,而在于打好手里的牌”。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同样要充分运用好手中的各项权力,发挥其最大效用。
一是用好制度之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硬性要求。要完善检查考核,运用“日常检查、巡察监督、专项巡察、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突出问责这个“强约束”,对工作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二是用好为民之权。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严格,主体责任就越重要、越突出。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加强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听民意、解民难、化民怨。要把群众所急所盼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
三是用好纪律之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扎紧纪律规矩的“篱笆”,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将严明纪律贯穿于党风廉政日常工作中。要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当前,全系统监督执纪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的规定(十条严禁)》和《治理教育“三
乱”工作问责办法》。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密切关注的工作,市局意图明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三乱”歪风。二是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日前局党委下发了《关于招生录取期间严格执行“九个不准”的通知》,目的是制止各种招生请托,纠正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收受学生家长好处、接受吃请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先免职,再处理”。三是深化“违插”治理,教育系统校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开展专项治理,并不是针对哪个干部,更不是要整干部、揪干部,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要求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真正关爱干部,防止干部由违规滑向违纪、违纪滑向违法。
第三,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担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要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严格标准、选贤任能、规范程序,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果出现“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等问题,就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二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规范和纯洁党内
篇九: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所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把落实监督责任变成自觉行动努力改变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约谈提纲:县纪委书记集体约谈委局班子成员讲话提纲
为了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全力协助县委持续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委局职能和工作实际,我就新形势下委局班子成员如何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对大家开展集体约谈,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目的是通过与大家一起座谈交流,正确分析、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我们所担负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提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这里,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形势,强化责任担当
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我们可以把它总结为三句话: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巩固发展,“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的到一定遏制。二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保持“猛药去疴”、“刮骨疗毒”、“横下一条心”的鲜明态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
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所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把落实监督责任变成自觉行动,努力改变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履职尽责
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相继做了部署,县纪委五次全会又结合实际对我县201X年的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总的来讲,可以用“治”“改”“落”“纠”“惩”“追”“建”七个字来概括。“治”即:从严治党、以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改”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及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纠”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惩”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治病树、拔烂树,转变方式,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追”即:追逃追赃;“建”即:聚焦中心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七方面除了追逃工作外,都是我们县级以下纪检监察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也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任务明确后关键是如何履职尽责抓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认识“两个责任”的关系。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
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发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两个责任”之间是辩证统一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于强化“两个责任”,关键在于落实责任追究。强调责任,就味意着一旦一个地方或部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其次,要明确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概括的讲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又将其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为五项职责:一是组织协调,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分解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二是纪律检查,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三是党内监督,即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四是作风督查,即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五是案件查办,即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手
软。
最后,要统筹兼顾落实“两个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同时,作为一个党的机关,在抓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又同时担负着“两个责任”。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这一班人一定要带头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统筹兼顾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委局机关内部监管工作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一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凝聚合力共同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向发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要落实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作为党的机关,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要负第一责任,全面负责委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副书记、各常委负分管责任,具体要负责抓好各自分管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实行逐级传导、倒逼式追责。三要落实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这方面,与其他单位的不同的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再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党群机关纪工委又是县纪委的派出机构,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监督主要靠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强化权力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委局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执行委局机关的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同时要从严加强对各自分管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法的要从严惩处,不能包庇隐瞒、姑息迁就。否则,按照“一案双查”规定,我们也要被倒查问责。
三、提升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职责使命决定了我们要始终坚守“打铁还须自身硬”的理念,
以高人一等的纪律作风要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一要严以修身。修身立德是做人的根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就是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要牢记党的宗旨,站稳正确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情趣。
二要严以用权。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秉公执纪。要带头立说立行谋事干事,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推动工作,带头严以用权、秉公执纪,做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要勇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克服不愿得罪人、不敢得罪人的思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落实监督措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严以律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夯实道德底线,决不碰触带电“高压线”。在执行纪律规定上,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切实做到手握戒尺,行有所止。要秉持积极健康的人生追求,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诱惑,始终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做到克己奉公、刚正不阿。
四要谋事要实。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一切从
客观实际出发,讲真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心思用在谋事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狠抓落实中,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政策、方法和举措,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环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业,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五要创业要实。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当前,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一系列新的改革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三转”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多系统思考和解决突出问题。
六要做人要实。公道正派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政治品质。作为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正己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看自己是不是达到标准、符合要求。要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决做到思想正派、执纪公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待人公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群众观,善于团结凝聚力量,务实推动工作落实。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发现、正视和修正自身的错误。切实做到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着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篇十: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豫办〔2016〕2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国土开发中心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关键在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
区委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高新区党工委及其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内容党委责任:(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形成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纪律底线,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
(三)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促使党员干部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
传、党管媒体,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党(工)委、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六)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
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的要求,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不断深化干部考察考核“一线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管到实处、严到份上。坚持干部讲评制度,真讲实评,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促使干部担当实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干部小毛病小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巡查、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建好用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各领域党群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强化基层人、财、物和阵地保障,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九)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区委“二十条要求”以及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整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切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到基层换位体验,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好作风
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支持纪(工)委、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一)保障全面依法治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方面。完善党(工)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抓好党内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十二)提高党的统揽协调能力。加强镇街党(工)委对同级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十三)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督促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智慧和力量。注重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好党外代表人士,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
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十四)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
实党(工)委、党组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十五)完善党(工)委、党组抓党建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镇街党(工)委定期就党建工作向区委常委会述职,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党(工)委、党组书记责任:(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整合有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带头建立基层联系点、带头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在守纪
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以上率下推动面上工作。
(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科学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分工,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做到敢抓敢管、真管严管。
(三)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各项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听取案件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办案。
党委分管领导责任:(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在党(工)委、党
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主业上,分兵把口、尽职尽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研判党建工作形势,定期向党(工)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当好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的建设的参谋助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二)抓好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安排,牵头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及时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其他成员的重视和支持,注重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协助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书记抓好内设科室、所辖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以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干部人才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工协作推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二)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领域领导干部,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协调分管领域工作力量,配合推进党建工作。
三、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党(工)委、党组及其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特别是有以下情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力,在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等方面出现重大偏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二)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或擅自公开发表、出版同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讲话、报告、文章、著作,口无遮拦、乱评乱议、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背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超越权限办事、先斩后奏,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
(四)放松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班子成员理想信念动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五)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引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重大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家长制,或各自为政、软弱涣散,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
(七)执行党的保密纪律不严,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或跑风漏气,泄露党(工)委、党组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政治生态恶化,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能解决自身问题,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疏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执行干部监督制度规定不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干部二十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规定》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下属问题频发的;
(十一)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领导班子成员不如实报告甚至隐瞒不报,党(工)委、党组对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不掌握,或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善、把关不严,出现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忽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人员、经费、阵地等投入保障不力,致使下属基层党组织较大面积软弱涣散、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因监管执纪不严,致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以及在基层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等问题比较突出的;
(十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四风”问题频发,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慵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出现顶风违纪搞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或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短期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
(十五)领导班子成员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纵容其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的;
(十六)法治观念淡薄,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十七)在发挥党(工)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领导班子或干部队伍内耗扯皮,工作打不开局面,重大决策难以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八)对党的统一战线、群团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贯彻党的统战、群团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偏差,致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等发生重大失误,或群团组织虚化弱化,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群众反映强烈的;
(十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中反复出现、影响面较大的问题,匿情不报或不及时解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十)其他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主体。针对上述情形,区分党(工)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的责任,集体和个人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
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职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职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述职测评在各序列排名最后两位的,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连续两年在各序列排名最后的,进行组织调整。对干部职工疏于监督管理,一年内出现两例及以上违反《关于整治干部二十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规定》的,对党(工)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追究程序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坚持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以上处理的党(工)委、党组和党(工)委、党组书记或班子其他成员,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
如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要严格考察、从严把关,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一)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报告;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每年应向区委常委会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抓好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领域分管领导每年要向本单位党(工)委、党组述职,并分别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述职;党(工)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对党(工)委、党组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党(工)委、党组书记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篇十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廉洁常规约谈办法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要求,压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定,现就开展廉洁常规约谈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一、谈话分工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3、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4、各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约谈”的原则对关键敏感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约谈。二、谈话内容
1、约谈对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2、约谈对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3、约谈对象在遵守六大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防控廉洁风险以及廉洁过节等方面需要提醒的事项。4、约谈对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制度的情况。5.约谈对象过去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及信访情况。6、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和要求的事项。三、谈话实施1、本次谈话为廉洁常规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和关键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约谈方式。2、做好谈前准备。约谈人在约谈前应深入了解约谈对象相关情况,紧密结合约谈对象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制
定约谈方案,丰富约谈内容。约谈对象要按照要求提前向约谈人递交书面材料。3、通知约谈。各单位(部门)应提前将约谈的时间、地点、方式通知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4、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谈,应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填写《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约谈由公司纪委派出人员统一记录。约谈对象要如实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对约谈人提出的要求做表态发言,明确整改措施,并在约谈记录上签字确认。5、严守保密纪律。参与约谈的人员,对约谈的内容、材料等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对外随意泄露相关内容。各单位(部门)自行妥善保管约谈记录备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由公司纪委存入领导人员廉洁活页夹。6、填写《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报公司纪委。附件:1.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2.廉洁常规约谈反馈
附件1
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
被约谈人约谈类型约谈时间单位及职务职级约谈人约谈地点记录人
约谈内容:
被约谈人签名:年月日
约谈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
单位:约谈对象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人数时间:约谈方式
反馈问题
篇十二: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第一条约谈范围(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第二条约谈原则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第三条约谈方式(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约谈。(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
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五条约谈程序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第六条组织实施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六)各处室,X中心、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
(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篇十三: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2020年廉洁常规约谈要求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要求,压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定,现就开展廉洁常规约谈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
一、谈话分工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
3、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
4、各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约谈”的原则对关键敏感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约谈。
二、谈话内容
1、约谈对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
2、约谈对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
3、约谈对象在遵守六大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防控廉洁风险以及廉洁过节等方面需要提醒的事项。
4、约谈对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制度的情况。
5.约谈对象过去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及信访情况。
6、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和要求的事项。
三、谈话实施
1、本次谈话为廉洁常规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和关键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约谈方式。
2、做好谈前准备。约谈人在约谈前应深入了解约谈对象相关情况,紧密结合约谈对象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制
定约谈方案,丰富约谈内容。约谈对象要按照要求提前向约谈人递交书面材料。
3、通知约谈。各单位(部门)应提前将约谈的时间、地点、方式通知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
4、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谈,应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填写《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约谈由公司纪委派出人员统一记录。约谈对象要如实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对约谈人提出的要求做表态发言,明确整改措施,并在约谈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严守保密纪律。参与约谈的人员,对约谈的内容、材料等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对外随意泄露相关内容。各单位(部门)自行妥善保管约谈记录备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由公司纪委存入领导人员廉洁活页夹。
6、填写《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报公司纪委。
附件:1.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
2.廉洁常规约谈反馈
附件1
被约谈人约谈类型约谈时间
约谈内容:
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
单位及职务职级约谈人
约谈地点记录人
被约谈人签名:约谈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
单位:
时间:
约谈对象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人员
人数
约谈方式
反馈问题
篇十四: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股份纪委对下属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工作**股份纪委对下属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约谈,主要是指**股份所属各企业基层党组织就股份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属各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谈话的方式了解情况、核实问题、督促整改、提醒纠错或告诫警示的一种监督措施。参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9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约谈工作在**股份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围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效能提升,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参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20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章约谈的主要方式和内容第四条约谈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两类:提醒约谈、告诫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应针对存在问题,开展随机约谈,及时督促整改。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13条: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1
从方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其中,集体约谈适用于一项重要工作或某专项工作涉及多个责任单位,或涉及面上一些共性问题的,可一次约谈多名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一)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自治区纪委和国资委、中建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二)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措施不具体,工作一般化的;(三)纪律作风、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四)专项治理、审计和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的;(五)干部职工和社会舆论有反映,以及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结果较差的;(六)廉政风险等级较高岗位牵头开展重大工作前,需要对履职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七)新任主要领导任职前,需要对履职有关规定纪律进行督促提醒的;(八)其他需要提醒约谈的事项。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的,对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约谈: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及其他纪律不够严格的;(二)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领导班子不团结、有矛盾的;(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国资委、中建集团党委的精神不够坚决,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未有效制止的;(四)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查纠不力、执纪不严的;(五)履职缺位、错位、越位造成不良影响,职工意见较大的;(六)工作效能不高,不支持配合推进工作,工作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影响全股份公司工作进展的;(七)领导班子或干部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八)其他需要告诫约谈的事项。
第七条约谈的主要内容:(一)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二)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三)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四)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三章约谈人和约谈对象
2
第八条约谈工作要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全覆盖。提醒约谈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问题适时进行,告诫约谈要按照一事一约谈的要求,及时进行。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一)股份公司党委书记,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负责人,负责约谈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约谈机关科室、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二)股份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约谈分管范围内的部门、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三)股份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事业部党组织书记,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根据情况分别对其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进行约谈;第九条约谈人的责任(一)约谈人要恪守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约谈内容和程序组织实施约谈;(二)约谈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约谈对象泄露不应告知的情况;不得包庇、袒护约谈对象;不得利用约谈谋取个人利益;(三)约谈人与约谈对象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四)约谈人要对约谈对象需要整改的有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第十条约谈对象的责任(一)约谈对象必须遵守组织确定的约谈时间、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约谈;(二)约谈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对有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三)约谈对象拒不服从约谈安排或谈话中态度不端正、敷衍应付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参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篇十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试题一、单选题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根据(制定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共产党章程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考答案:B
)和有关党内法规而
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以(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A.四个意识B.四个自信C.两学一做D.两个维护参考答案:D
)引领全党团结统
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把党的(
)摆在首位,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A.政治建设
B.思想建设
C.组织建设
D.纪律建设
参考答案:A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
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A.第一
B.主体
C.监督
D.全面
参考答案:B
5.《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A.党委(党组)书记B.党委(党组)分管同志C.纪委(纪检组)书记D.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参考答案:A
)应当履行本地区本
6.党委(党组)(治党工作。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D.每年参考答案:C
)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
7.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
(
),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A.常委会议
B.党委(党组)会议
C.专题民主生活会
D.专题组织生活会
参考答案:C
8.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任情况。A.党委B.纪委C.纪检监察机关D.组织部门参考答案:A
)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9.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
)
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
A.党委(党组)会
B.组织生活会
C.民主生活会
D.“三会一课”
参考答案:C
10.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
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
)。
A.批评教育
B.提醒谈话
C.约谈
D.处理
参考答案:B
二、多选题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坚持(A.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B.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C.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D.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参考答案:ABCD
)等原则。
2.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A.同谋划B.同部署C.同推进D.同考核参考答案:ABCD
),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A.政治立场B.政治方向C.政治原则D.政治道路参考答案:ABCD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在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
(
)。
A.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B.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C.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D.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参考答案:ABCD
5.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A.党委(党组)会议B.重大事项请示报告C.提出意见建议D.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参考答案:BCD
)等方式,
6.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
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
)等问题。
A.不明确
B.不全面
C.不落实
D.不考核参考答案:ABC
7.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A.党员B.干部C.基层党组织D.群众、新闻媒体参考答案:ABCD
)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8.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A.选拔任用B.实绩评价C.激励约束D.年度考评参考答案:ABC
)的重要依据。
9.本地区本单位(A.政治意识淡化B.党的领导弱化C.党建工作虚化D.责任落实软化参考答案:ABCD
),管党治党宽松软,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10.党委(党组)及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A.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B.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C.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D.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参考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地方党委加强对本地区全面
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
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
参考答案:√
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
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
约束的重要依据。(
)
参考答案:√
3.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
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季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
参考答案:×
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党组(党委)毎年年初应当
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
参考答案:√
5.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
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参考答案:×
6.《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
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
参考答案:×
7.《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党组(党委)应当加强对本单
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
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
参考答案:√
8.《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指出,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
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
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会
议、文件等形式公开。(
)
参考答案:×
9.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
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
实管用。(
)
参考答案:√
10.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
整改措施。(
)
参考答案:√
篇十六: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目录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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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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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围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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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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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篇十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点试题《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点试题姓名:得分:一、选择题:1.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A.形式主义B.官僚主义C.特权思想D.特权现象3.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B.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霍盖C.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D.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4.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帯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A.走在前B.作表率5.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A.党的建设B.经济社会发展6.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A.坚定政治信仰B.强化政治领导C.提高政治能力D.净化政治生态7.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
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严起来。
A.廉洁纪律B.群众纪律C.工作纪律D.生活纪律8.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A.党建工作B.业务工作9.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A.把方向B.管大局C.保落实10.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A.党的代表大会代表B.党员C.干部D.基层党组织和群众11.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A.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B.管党治党问题较多C.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12.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和(),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A.教育培训B.政治教育C.政治训练13.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等问题。
A.不明确B.不全面C.不落实D.不细致14.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A.领导班子B.领导干部C.党员干部D.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5.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每()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硏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A.1个月B.季度C.半年D.1年二、填空题:16.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7.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18.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9.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
20.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
篇十八: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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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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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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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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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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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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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范围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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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9.违纪违规线索报告。10.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11.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12.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第四条实施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第五条签订责任书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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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第六条处理和处分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
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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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约谈范围(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第二条约谈原则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第三条约谈方式(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约谈。(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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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五条约谈程序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第六条组织实施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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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第八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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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第二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第三条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第四条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第五条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1.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3.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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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第六条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
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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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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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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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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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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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三条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第四条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第五条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第六条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摘要后附原信呈送相关领导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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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承办处室(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逐件进行登记;所有来信都要拆阅,来访都要接待;所有转交、交办事项都要及时调查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同时向转办机关汇报。信访终结的案件,办理处室(单位)要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市信访办交办、转办和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40天内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书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交办转办机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理结果的,由局办公室发催办单和督办意见书督促办理。
第九条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限期内办结。
第十条局办公室对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分类装订、妥善保存。对经复核不予受理、重复、无法辨明真实意思或由于其他原因无需保留的信件,集中暂存,经有关领导同意,一年后销毁。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和泄露领导对来信的批示。
第十二条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承办处室(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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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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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要定期开展调研。市XX局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工作推进的重大课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其他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或闲余时间开展随机调研。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多到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弄虚作假、不影响正常工作、不给社会各界人士增加负担。第三条要加强定点联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科学合理安排联系点,各个层级的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不交叉,可与联扶点、分管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处室的职能,积极联系多个领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要有计划、经常性,保持全年联系不断。联系工作可与蹲点调研、联扶行动、督查工作等结合起来,指导帮助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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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第四条要开展定时谈心。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与社会
各界人士谈心要做到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中,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达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开展工作、接待群众、走访调研等机会,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谈心,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谈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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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巡视巡察工作制度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负责实施,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第四条局机关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工作保障、资料收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会议组织、个别谈话、资料收集等工作;其他处室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XX中心、XX中心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由XX中心、XX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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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第二条督导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六)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第三条督导检查方式:(一)采取经常性督导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汇报等方法进行。(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局党组同意,严格执行追究问责。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三)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的情况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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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第一条述纪述廉述作风(以下简称“三述)的人员范围(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市委进行“三述”;(二)县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以及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三述”。第二条“三述”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岗位职责(含一岗双职)和目标任务管理,阐明工作思路、所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经验、教训、对策等。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报告本人的情况:(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令、决议的情况;(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求真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四)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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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履行主体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三述”的工作步骤(一)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三述”人员范围,明确内容、要求、时间、方法、步骤等事项。(二)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市委、市纪委有关规定,本着对组织、对领导班子、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报告本人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要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问题,不能只讲成绩,不谈问题,防止说空话套话大话。(三)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与会人员及应邀参加会议人员的民主测评。(四)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第四条“三述”的工作要求(一)“三述”的时间是每年年底。(二)“三述”须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三)“三述”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三述”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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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述报告、测评情况及有关资料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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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组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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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程序(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进行督促整改。(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第七条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第八条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整改落实。(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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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及管理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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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党组。第二条评议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由服务对象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3.评议工作由市XX局党组负责,邀请党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第三条评议内容(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等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三)行政效能方面。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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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同政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确立治理重点,取得治理实效;是否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
(六)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等问题。
第四条评议程序评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方法。(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座谈会等,综合评定市XX局、XX中心、XX中心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整改落实到位。第五条考核办法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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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党组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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