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08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未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未成年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织密未成年权益保护网。开展“个性化”帮扶,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采取多样化形式,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作用,努力当好“普法先锋”,联合政法各单位、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到镇村学校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达到“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切实推进我区未成年群体法治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我区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省“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和努力: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确保未保工作扎实开展

*区始终将青少年普法教育当做重点工作和重点对象,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全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列入每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之中。聚焦顶层设计,强化科学谋划与部署。每年都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1年5月24日,我区召开了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组建区本级民法典宣讲团的通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任职时间、聘任程序、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进行了完善。2022年5月20日,召开*区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成立*区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各股室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所涉及的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逐年增加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广泛开展“零犯罪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极大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索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多部门联动,切实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我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未成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一是用好法治人才资源。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的集中普法契机,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长、48名法治副校长定期不定期为辖区中小学校师生开展普法教育,集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安全、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禁毒、防恐反恐、防范校园欺凌等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二是联动普法,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区委依法治区办组建了一支由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基层司法所长、律师、法律工作者共计60人参与的普法宣讲团,深入全区48个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6月15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来到*市42完小、*市九中开展以“‘未’你而来,检护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主要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有什么危害”“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和“遭遇校园欺凌时如何自救”等五个方面展开,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后果、主要特征及成因,并就如何预防犯罪提出针对性建议,为青少年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3月28日,*区司法局保和司法所深入辖区远恒佳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对校园欺凌的种种表现和社会危害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教导同学们要自觉加强品德修养,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三是用好各种载体。全区各中小学校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开展法律援助,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网

区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未成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从而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一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利用2020年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各宣讲团”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在身边“的密度高、范围广的宣传,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援助校园行”等宣讲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知晓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二是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困境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目前,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一件事一次办”相关要求,在局机关一楼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从2018年至今,我区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考虑未成年受援人的身心特点,在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注重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同时,敦促援助律师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督促其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四、开展“个性化帮扶”,涤荡未成年人犯罪心灵

近年来,为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区司法局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通过开展“个性化帮扶”行动,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等,实现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一是建好“个案矫正”档案。将在矫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根据人员的性别、性格、罪名、矫正类别不同,分别科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2018年至今,*区社区矫正中心共接收2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了“个案矫正”档案,档案全部予以封存管理,矫正档案保密。二是注重开展“心理矫治”。当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医生”,在入矫前,开展心理谈话,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及其他心理、想法,并做好相应登记。在入矫后,定期开展法律常识教育课,充分通过课堂化教育、以案析法、以案学法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三是督促履行监督义务。严厉督促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义务,要求其密切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对不良行为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报告。四是落实帮扶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有就学、就业需求的,积极与其监护人一起,协调有关学校入学和提供就业帮助,每年我局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一次以上“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走访、帮扶活动共同做好帮扶工作,以杜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五、开展涉未成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日常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2022年,*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涉未成年矛盾纠纷46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调解工作中努力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平衡,在依法调解的同时,秉承人文关怀的司法理念,坚持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涉未成年人的调解案件始终,从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办案,引导家庭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把对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里生活成长,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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