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机制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重点案件直查直办部署要求,针对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熟人社会”易受人情干扰等实际,围绕“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精准发力、上下联动、集成作战,探索形成了以聚焦“五个专项”、明确“五种方式”、强化“五项保障”的“三个五”直查直办机制,提升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纠治效果。截至2022年底,累计直查直办案件1604件、处分1805人,有力保障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无处遁形,助推全市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连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进一步巩固了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一,查什么:“五个专项”明确直查重点。市纪委监委把“五个专项”整治作为直查直办的工作重点,向影响群众获得感、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靶向发力。一是“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锚定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守牢底线防止返贫致贫继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三是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四是生态环保和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农地非农化、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失责行为,严肃查处政务服务和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招商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和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措施不力等问题。五是社会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社会民生领域“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惠民、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房地产领域和非法集资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背后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第二,怎么查:“五种方式”推进直查落地。根据案件类型、性质、难度和影响面,采取多种方式分级分类推进直查直办工作。一是提级领办。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热点问题、串案窝案,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案或直接担任专案组长,抽调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案组,对相关问题线索和案件深挖细查、快查快办、从严处理。二是联合办案。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热点问题、立案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主任担任核查组长、审查调查组长,抽调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核查、审查调查组,对所涉违纪违法问题及人员快查快办、从严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下沉办案。对具有典型性的问题线索、立案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派员担任核查组长、审查调查组长,抽调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及相关人员组成核查、审查调查组,解剖麻雀,做实以案促改。四是交叉办案。对人员关系复杂的问题线索、立案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派员或委托某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成员担任核查组长、审查调查组长,集中抽调非发案县(市、区)相关人员组成市纪委监委核查、审查调查组开展工作,确保所涉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查清、人员处理到位。五是县办市核。对违纪违法事实已查清,责任基本明确,但对定性量纪把握不准、需要上级机关指导的,由县(市、区)纪委常委会充分讨论、向县(市、区)党委履行必要的报告程序,经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审核、分管协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市纪委监委办理立案,联合审查调查、作出处分决定,县(市、区)纪委监委宣布执行。
第三,谁来查:“五项保障”提升直查效能。以组织架构重塑和人力资源调配为核心,强化全方位保障,促进同级纪委监委室部之间横向协同、上下级纪委监委之间纵向联动,大幅提升直查直办效能。一是领导分级负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纪委常委会负责直查直办工作的统筹,定期研究直查直办工作,审定重大措施,研究重要案件,决定重大问题;
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直查直办工作负总责,确保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工作在所分管监督检查室联系县(市、区)的全面落实;
市纪委监委各协管领导是直查直办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查直办工作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确保直查直办工作月月有推进。二是室部协同运转。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直查直办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有关会议,促进相关室部有序衔接、协调运转。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所联系县(市、区)直查直办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负主体责任,每月向分管领导呈报线索处置、查办案件清单,分片组织市、县(市、区)联席会议,提出办案人员选配建议,确保直查直办案件数稳步增长。三是力量集中调配。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由各监督检查室按照每室不少于50人标准,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中省驻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遴选人员组建办案人才库,统筹调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达到了在“实战”中培训培养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的目的。四是服务统一保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借用手续,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妥善解决协助办案人员工作期间执行公务证、办案文书制发、交通住宿、通讯设备、差旅补助等问题。五是考核分类实施。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坚持做好直查直办案件的分类统计、安全管理,在考核中区分直查直办“五种方式”的立案机关和承办人实际所属单位,并按照协助办案人员工作人数、天数对派出单位在考核中赋分,增强责任感、调动积极性、提升战斗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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