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制度改(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 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 . 1 . A.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
上午 9: 00---12 : 30 上午 9:00 —12:30
下午 13: 30 —17 : 30 下午 13:30 —16:3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
司同意,可白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 . 1 . 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白觉遵守工作时间,实
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考勤登记表》,注明外 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 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 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 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 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 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
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
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
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
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
如遇中途出
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
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 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 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 .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 作。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
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 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 求。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 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 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
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 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白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 后补休。加班可按1: 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0日至本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 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 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 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 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 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
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
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
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白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
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
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 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
休假当天上午9: 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 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 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 (含)日以上的, 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 标准的80%;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 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
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 办理请假手续擅白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
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白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 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 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
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 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 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
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
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
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 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 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 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 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 法执行。
3.3.6.6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3.6.7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8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计划生育假
3.3.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
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 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3.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 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 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 有关政策执行。
3. 3. 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 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 3. 9. 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 1年不满5年者 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 天。
3 . 3. 9. 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 他方式补偿。
3. 3 . 9. 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
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 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 3. 9. 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 享受年休假;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 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 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 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白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 为无效,将按旷工或白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X
1天(含)以下
3天以内
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劳务工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 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
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
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 (文员)呈递 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 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
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 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 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 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白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
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白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5相关表样
6.1〈〈请假申请表》
6.2〈〈加班申请表》
6.3〈〈外勤登记表》
6.4〈〈倒休申请表》
6.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6.6〈〈工伤报告表》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