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情况监测调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成效,客观衡量居民福祉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掌握贫困地区的宏观经济背景和社会发展状况,评估宏观发展与专项扶贫的作用,为科学制定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国家统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和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监测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xx〕21号),开展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
二、调查组织
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实施,审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
发布全国、分省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重点县)贫困状况和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数据。国家统计局将对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各调查总队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调查任务。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重点县的农村地区。开展调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2个,分别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开展调查的县有756个。
调查对象为调查范围内的县以及抽中行政村、农村住户及住户成员。
四、样本抽选及管理
国家统计局在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全部县,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西藏的各地州,以及592个扶贫重点县建立国家农村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网点。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样本的抽选以省为总体,综合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PPS)和随机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选村级单位、确定调查小区、抽选样本住户。
五、调查内容
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到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村和户的扶贫参与情况等。
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内容和贫困监测补充调查内容。贫困监测调查县在统一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补充调查与贫困高度相关的内容。
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年报内容是在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补充一次性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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