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全县“六个精准”实现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编制原则
按照《疏勒县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xx-20xx)》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坚持大扶贫格局,聚焦深度贫困攻坚,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打牢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以项目扶持不断提升脱贫质量。立足乡村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项目编制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住房安居保障、基础设施配套、综合社会保障兜底、生态环境保护、扶志扶智工程、其他类等八大类103个明细项目进行安排设计。一是坚持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尊重贫困户发展意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集中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编制产业扶贫项目52个,投资52197.36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1.94%。二是继续巩固提升扶贫就业成果原则。坚持把转移就业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科学谋划就业方式,编制就业扶贫项目28个,投资6345.08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1%。三是坚持住房作为解决“三保障”的重点原则。在解决住房安居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编制项目3个,投资1037.03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0.83%;
四是补齐薄弱村基础设施缺项短板原则。加快补齐饮水安全、村组或巷道、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编制项目9个,投资45500.03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6.56%;
五是加大综合保障兜底工程扶持原则。编制项目1个,用于660名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投资4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32%;
六是增强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原则。促进文明乡风形成,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个,投资1672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43%;
七是不断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原则。实施扶志扶智培训项目3个,投资1726.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9%;
八是坚持金融扶贫撬动产业扶贫发展原则,编制项目2个,主要用于金融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投资5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43%。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三类(即:农业类、经营配套类、商贸旅游类)52个明细项目,投资52197.36万元。
1、农业类:包含蔬菜种植、特色种植、日光温室、拱棚建设、经济林苗木及设备购置、养殖小区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等34个明细项目,投资43532.91万元。
(1)蔬菜种植项目: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贫困户蔬菜种植,种植蔬菜88249.04亩,扶持贫困户45659户,资金4942.0166万元。其中:1、正播蔬菜47309.76亩,资金2365.488万元,扶持贫困户19143户;
2、复播蔬菜38155.39亩,资金1907.7695万元,扶持贫困户18056户;
3、设施蔬菜种植2783.89亩,资金334.0668万元,扶持贫困户9057户;
4、蔬菜病虫害防治88076.93亩,资金334.6923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8月
(2)特色种植:指导贫困户逐步调优种植结构,因地制宜,集中种植特色作物连片种植面积机耕费、地膜、基肥、病虫害防治等费用进行补助,资金1027.55万元,扶持贫困户6290户。其中:1、特色双膜瓜种植:种植双膜西甜瓜10003.1亩,资金500.155万元,扶持贫困户4443户;
2、谷物种植:谷物种植6357.1亩,资金317.855万元,扶持贫困户1462户;
3、蘑菇、木耳繁育:购买菌包等7.26万个,资金25.41万元,扶持贫困户101户;
4、油葵种植:英阿瓦提乡种植油葵2340.5亩,资金117.025万元,扶持贫困户143户;
5、玫瑰花育苗:巴仁乡3村玫瑰花育苗17500株,每株2.5元,资金4.375万元,扶持贫困户1户;
6、菌草:塔孜洪乡20村1户45亩,资金2.25万元;
7、茴香种植:库木西力克乡11村种植茴香105.3亩,资金5.265万元,扶持贫困户25户;
8、甜菜种植:塔尕尔其乡种植甜菜1104.3亩,资金55.215万元,扶持贫困户114户。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8月
(3)日光温室建设:新建育苗日光温室167座,每座27万元,投资4509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4)日光温室维修:日光温室维修100座,配备棉被117座1796条,资金130.011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5)蔬菜储藏窖建设:蔬菜储藏窖140座,配套设施提升10座,资金121万元。建设标准为:长、宽、高以农户建设地点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土质不同,较疏松、沙层多、易垮塌的地方采用从底部砌砖墙,地上部高0.8米至1米高,窗户安装于侧面,每座菜窖安装3至6个窗户(高40cm,长90cm)。粘土采用从地上部砌砖墙,地上部高0.8米至1米高,窗户安装于侧面,每座菜窖安装3个或6个窗户(高40cm,长90cm)。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6)拱棚建设:新建拱棚9928座,资金8935.2万元,扶持贫困户9928户。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7)合作社连片拱棚建设:新建拱棚10661座,每座9000元,投资9594.9万元,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扶贫资金投入额度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分红,其中20%用于壮大村集体,80%二次分配至贫困户,分红年限10年以上,可带动1万人以上就业。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8)小麦良种补助项目:对全县12个乡镇贫困户种植冬小麦生长期使用的化肥和农药进行补贴,补助面积17273.7亩,每亩补助100元,资金172.737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5月
(9)青储玉米种植补助项目:根据全县牲畜养殖需求,鼓励贫困户种植青储饲草玉米,主要对种子、打包费进行补助,其中:种子费80元/亩,打包费200元、亩种植正播青储玉米10000亩,复播青储玉米20000亩,资金84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0)育苗中心建设:在巴仁乡15村新建县级蔬菜育苗中心一座,占地面积70亩,建设育苗棚15栋,每栋长120米,跨度23米,包括建设育苗棚骨架、耳房、棚膜、棉被、卷帘机等,并进行附属设施配套(包括育苗设施等),总投资9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巴仁乡
项目责任人:张琳、娄强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1)果蔬分拣中心建设:在巴仁乡15村新建果蔬分拣中心1座,投资370.725万元,其中:配套分拣台10套,精拣台10套,4次回收台10套,资金95.5万元,及其它附属配套275.22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巴仁乡
项目责任人:张琳、娄强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2)经济林苗木及设备购置:新建经济林6.15859万亩,303.8003万株,投资4196.012万元,扶持贫困户19685户。其中:1、苹果种植:种植苹果1.27915万亩35.5942万株,每株25元,资金889.855万元,扶持贫困户2836户;
2、桃树种植:种植桃树1.68601万亩56.598万株,每株15元,资金848.97万元,扶持贫困户3830户;
3、核桃种植:种植核桃0.81445万亩18.0036万株,每株20元,资金360.072万元,扶持贫困户1874户;
4、无花果种植:种植无花果1.1091万亩119.6105万株,每株6元,资金717.663万元,扶持贫困户4908户;
5、杏子种植:种植杏子0.26978万亩7.5706万株,每株10元,资金75.706万元,扶持贫困户623户;
6、新梅种植:种植新梅0.1129万亩3.0929万株,每株20元,资金61.858万元,扶持贫困户377户;
7、葡萄种植:种植葡萄0.29806万亩49.5462万株,每株5元,资金247.731万元,扶持贫困户2247户;
8、石榴种植:种植石榴0.18358万亩8.2612万株,每株20元,资金165.224万元,扶持贫困户903户;
9、沙枣种植:在塔尕尔其乡9村种植羊奶头、牛奶头大沙枣0.0585万亩1.638万株,每株4元,资金6.552万元,扶持贫困户9户;
10、柿子种植:种植柿子0.02727万亩1.5271万株,每株25元,资金38.1775万元,扶持贫困户109户;
11、樱桃种植:种植樱桃0.0463万亩1.2975万株,每株35元,资金45.4125万元,扶持贫困户184户;
12、花椒种植:在洋大曼乡12村种植花椒0.022万亩2.64万株,每株1元,资金2.64万元,扶持贫困户60户;
13、新建葡萄架面积2509.3亩,扶持贫困户1485户,投资677.511万元,按照行距4米搭建葡萄架,亩均投入2700元,建设立架高度2米,主要含:小牛腿(水泥预制)、铁丝、方木等材料。葡萄架维修366.5亩,扶持贫困户240户,投资58.64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3)林果填平补齐项目:种植核桃、桃子、葡萄、苹果、新梅、酸梅、杏子、梨子、巴旦木、柿子、无花果等面积3.71343万亩71.5172万株,每株补助6~25元不等,资金1032.5306万元,扶持贫困户11424户。其中:1、核桃1.6885万亩17.4531万株,每株补助20元,资金349.062万元,扶持贫困户4475户;
2、桃子0.60237万亩12.5135万株,每株补助15元,资金187.7025万元,扶持贫困户1356户;
3、苹果0.34056万亩7.2526万株,每株补助25元,资金181.315万元,扶持贫困户1020户;
4、葡萄0.19143万亩18.1963万株,每株补助5元,资金90.9815万元,扶持贫困户1958户;
5、新梅0.49094万亩6.2391万株,每株补助20元,资金124.782万元,扶持贫困户1532户;
6、酸梅0.28627万亩6.476万株,每株补助10元,资金64.76万元,扶持贫困户751户;
7、杏子0.09023万亩2.1134万株,每株补助10元,资金21.134万元,扶持贫困户228户;
8、石榴0.00927万亩0.2596万株,每株补助20元,资金5.192万元,扶贫贫困户38户;
9、无花果0.00841万亩0.9336万株,每株补助6元,资金5.6016万元,扶持贫困户52户;
10、柿子0.00274万亩0.08万株,每株补助25元,资金2万元,扶持贫困户13户。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4)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项目投资1301.69万元,其中:1、购买石硫合剂共计1541.4吨,资金1078.98万元;
2、为35.97万亩林果购买树干涂白剂共计719.4吨,资金179.85万元。3、购买1.8%阿维菌素乳油2.67吨,1.2%烟碱.苦参碱乳油3.3吨,森得保可湿性粉剂 1.25吨,资金42.8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5)庭院特色无花果种植:庭院特色无花果种植面积1622.9亩,无花果苗3.5704万株,每株20元,品种为新疆早黄,扶持贫困户3979户,投资71.40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6)苗圃基地建设:新建苗圃267.5亩,投资13.375万元,扶持贫困户79户。用于葡萄、苹果、桃树、核桃、杨树、沙枣育苗。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7)林果肥料补贴:为鼓励贫困户积极发展林果业,对贫困户发展林果业购置化肥油渣进行补贴,补贴面积9.74971万亩360.1889万株,每株10元,具体明细为:化肥每株补助3.4元(化肥1700元/吨,1.7元/公斤,2公斤/株,3.4元/株),油渣每株补助6.6元(油渣2200元/吨,2.2元/公斤,3公斤/株,6.6元/株),总投资3601.889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8)牲畜养殖及服务体系羊(托养):采购生产羊3932只,品种为湖羊、多浪羊,年龄在8月龄-24个月龄的生产母羊,体重在36公斤以上,健康无疫病,每只补助1500元,投资589.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19)特色养殖:投资23.1万元。其中:1、为塔尕尔其乡4村13户贫困户购置蜜蜂130箱,每户10个,每个1200元,每户补助1.2万元,投资15.6万元;
2、库木西力克乡7村购买火鸡苗3000只,每只25元,每户120只,资金7.5万元,扶持贫困户25户。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0)养殖小区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为巴仁乡3村、罕南力克镇12村、阿拉甫乡7村、英阿瓦提乡4村、亚曼牙乡10村、塔尕尔其乡5村、艾尔木东乡11村、英尔力克乡6村、库木西力克乡7村、牙甫泉镇9村、塔孜洪乡1村、巴合齐乡5村、洋大曼乡2村、13村、阿拉力乡3村14个养殖小区进行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每个养殖小区50万元,投资700万元。以“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1)设施农业设备及材料配套:英阿瓦提乡实施设施农业设备及材料配套,投资459.966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英阿瓦提乡
项目责任人:张宁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经营配套类: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配套设备、农产品(核桃)加工合作社、果蔬生产车间等5个项目,投资5392.51万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配套设备:项目投资2176.73万元,用于①购置农机合作社配套设备304台,资金1559.93万元;
②配套微型旋耕机703台,每台6000元,资金421.8万元;
③配套起垄覆膜机195台,每台1万元,资金195万元。扶贫资金投入农机合作社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分配到贫困户,在解决贫困户就业基础上,按照扶贫资金投入额度的7%提取收益资金,20%收益资金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80%收益资金二次分配至贫困户。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5月
(2)农产品(核桃)加工合作社:塔孜洪乡21村新建农产品(核桃)加工合作社,投资476.4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塔孜洪乡
项目责任人:查东来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有机肥、育苗基质生产合作社建设:库木西力克乡15村新建有机肥、育苗基质生产合作社1座,投资399.55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库木西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张长庆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4)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购置核桃初加工设备8台,资金112.02万元,其中:核桃脱皮清洗设备1台、人工分拣输送机1台、提升机1台、分料输送机1台、空瘪核桃风选机1台、人工辅助挑选台2台、手动破壳机1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扶贫资金投入7%比例进行分红,其中20%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80%二次分配至贫困户。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英尔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胡明勋、曾国云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5)果蔬生产车间:巴仁乡15村新建果蔬生产车间1座,投资2227.8万元。其中:新建生产车间2栋3000平方米450万元,1000立方米保鲜库1座及配套95万元,库房2000平方米300万元,原材料处理厂棚5000平米100万元;
配套18米不锈钢烘干机10台730万元,不锈钢切丁机10台32万元,切丁机上料机及不锈钢链板式10台7.8万元,切丁机出料机不锈钢链板式10台6.8万元;
其它附属配套506.2万元。
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巴仁乡
责 任 人:张琳、娄强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商贸旅游类:含村级农贸市场、十小工程建设等13个项目,投资3271.94万元。
(1)村级农贸市场:艾尔木东乡2村新建农贸市场1座,并进行附属设施配套,投资399.673万元。用于解决贫困户就业和村民商品流通购买,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产权归乡村所有,按照扶贫资金投入的7%提取收益金,其中80%二次分配贫困户,2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责任领导:巩波(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艾尔木东乡
项目责任人:齐尚东、罗旭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十小工程:项目投资2872.264万元。用于新建341间十小店铺,并进行附属设施配套。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或租赁给有能力的农户,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扶贫资金投入的7%比例进行分红,收益金20%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80%二次分配至贫困户。其中:1、巴合齐乡新建十小店铺50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272.3万元;
2、巴仁乡新建十小店铺26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245.85万元;
3、塔孜洪乡新建十小店铺32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282.975万元;
4、英尔力克乡新建十小店铺66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480万元;
5、牙甫泉镇新建十小店铺44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266.874万元;
6、亚曼牙乡新建十小店铺18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147.2万元;
7、英阿瓦提乡新建十小店铺30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311.3万元;
8、艾尔木东乡新建十小店铺25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336.525万元;
9、洋大曼乡新建十小店铺42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290.24万元;
10、罕南力克镇新建十小店铺8间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176万元;
11、阿拉甫乡十小店铺附属设施配套,投资8万元;
12、塔尕尔其乡十小店铺附属设施配套,投资5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合齐乡、巴仁乡、塔孜洪乡、英尔力克乡、牙甫泉镇、亚曼牙乡、英阿瓦提乡、艾尔木东乡、洋大曼乡、罕南力克镇、阿拉甫乡、塔尕尔其乡
项目责任人:崔昌民、张宁、黄忠强、齐尚东、李文军、娄强、查东来、曾国云、朱红彬、罗旭、杨唐文、魏春强、吴兴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28个明细项目,投资6345.08万元。
(1)贫困户就业“以奖代补项目:用于全县20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400万元,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项目责任领导:夏世德(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园区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业园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孙艳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2)劳务派遣合作社设备配套项目:投资1708.575万元。用于14个乡镇劳务派遣合作社设备配套,产权归乡镇所有,按照不低于扶贫资金投入额度的7%提取收益资金,收益金20%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80%二次分配至贫困户。其中:1、阿拉甫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200台,投资149.12万元;
2、阿拉力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93台,投资59.09万元;
3、艾尔木东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10台,投资90.88万元;
4、巴合齐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27台,投资50.78万元;
5、巴仁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08台,投资85.45万元;
6、罕南力克镇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3台,投资150万元;
7、塔孜洪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77台,投资148.615万元;
8、亚曼牙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80台,投资150万元;
9、英尔力克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38台,投资149.35万元;
10、洋大曼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58台,投资141万元;
11、塔尕尔其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11台,投资149.96万元;
12、英阿瓦提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60台,投资94.235万元;
13、库木西力克乡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78台,投资143.125万元;
14、牙甫泉镇劳务派遣合作社配套设备269台,投资146.97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宋远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蔬菜购销平台建设项目:投资4236.5万元。用于13个乡镇已建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配套相关设备。产权归乡镇所有,按照不低于扶贫资金投入额度的7%提取收益金,收益金20%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80%二次分配至贫困户。其中:1、为巴合齐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2、为洋大曼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3、为亚曼牙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4、为塔孜洪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5、为牙甫泉镇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56.2万元;
6、为英阿瓦提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7、为阿拉甫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26.2万元;
8、为英尔力克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76.2万元;
9、为罕南力克镇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466.2万元;
10、为库木西力克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98万元;
11、为塔尕尔其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368.2万元;
12、为艾尔木东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256.2万元;
13、为阿拉力乡已建的1个蔬菜销售合作社进行功能提升,投资58.3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供销社、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袁建领、项目乡镇党委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三)实施安居保障工程3个明细项目,投资1037.03万元。
(1)供暖设施设备-电采暖建设:贫困户煤改电4595户,每户补助950元/户,资金436.52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宋远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住房安居保障设施配套:在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卫生水平,实施住房安全保障下水设施配套建设,投资83.1万元,每户补助0.1万元,覆盖贫困户831户。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宋远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住房安居改造提升: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改造、维修,有效防止火灾发生,提升住房安全系数,扶持贫困户5174户,每户补助1000元,资金517.4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宋远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四)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类(即:居民生活类、生产类、基层阵地建设类)9个明细项目,投资45500.03万元。
1、居民生活类:包含末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村组或巷道建设等4个明细项目,投资28619.68万元。
(1)村组或巷道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6520.85万元。用于:1、修建村组或巷道道路388.917公里,含沥青路(水泥路)、砂砾路,每公里造价50万元,投资15445.85万元。2、为英尔力克乡修建乡、村组道路及附属配套,建设道路里程22公里,水泥混泥土路面,每公里平均造价48.864万元,投资107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贺勇、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村组或巷道道路维修:为15乡镇贫困村村组道路进行硬化维修,硬化面积15.076784万平方米,投资2110.7497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贺勇、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末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末级管网更新改造334.8公里、更新改建检查井闸阀井及水表井10870座、饮水水源输变电线路更新7公里、机房54.85m2、柴油机发电机组5组、分水厂建设300m3调节清水池和加压泵站各1座,分水厂建设300m3调节清水池和加压泵站各1座,计划总投资6988.08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周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4)“一市两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一市两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30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周猛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生产类:包含高效节水巩固提升工程、高效节水、防渗渠(支渠)建设3个明细项目,投资4880.35万元。
(1)高效节水巩固提升工程:对13个乡镇高效节水进行巩固提升,投资68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及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周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高效节水:对巴合齐乡、洋大曼乡、英阿瓦提乡高效节水面积10002.93亩,投资1200.3516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防渗渠建设(支渠):新建防渗支渠19.178公里,维修、改建、配套建筑物80座,投资30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艾买提·买合木提(政府副县长)及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周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基层阵地建设类:包含寄宿制学校及附属设施、寄宿制小学运动场建设2个明细项目,投资12000万元。
(1)寄宿制学校及附属设施建设:结合“七个一批”教育脱贫一批的要求,在疏勒镇新建双语中学、英尔力克乡、罕南力克镇、牙甫泉镇5所学校,投资8000万元(含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责任领导:谢华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赵春阳(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项目责任人:赵彬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寄宿制小学运动场建设:为10个乡镇的11所寄宿制小学进行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配套,投资40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谢华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赵春阳(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项目责任人:赵彬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五)实施综合社会保障兜底1个项目,投资400万元。
贫困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围绕“七个一批”,对疆外66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进行补助,每人6000元,投资40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谢华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赵春阳(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项目责任人:赵彬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2个项目,投资16722万元。
(1)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整治:对全县228个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治全覆盖,按照大村70万元,中村60万元,小村50万元,资金13460万元。用于到村道路硬化、村内改造、环境洁化、垃圾无害化等。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宋远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污水处理站建设:投资3262万元。用于:1、污水处理站建设(罕南力克镇):在罕南力克镇建设日处理6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管网10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投资867.700775万元;
2、污水处理站建设(阿拉甫乡):在阿拉甫乡建设日处理4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管网10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投资684.39492万元;
3、污水处理站建设(牙甫泉镇):在牙甫泉镇建设日处理50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管网10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投资827.208905万元;
4、污水处理站设备配套:为罕南力克镇、阿拉甫乡、牙甫泉镇三个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配套,投资882.6954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代启新(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罕南力克镇、阿拉甫乡、牙甫泉镇
项目责任人:崔昌民、黄忠强、宋远智、魏春强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七)实施扶志扶智工程3个项目,投资1726.2万元。
(1)实用技能培训: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提高贫困户种植和养殖能力,提高产出,增加收入,开展畜禽养殖、林果种植、蔬菜种植实用技术培训贫困人口30000人,每人每天补助35元,培训5天,资金525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冯军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艾买提·卡斯木(县委常委)、艾买提·买合木提(县政府副县长)、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琳、胡明勋、艾海提·萨吾提、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2)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结合“七个一批”就业脱贫一批的要求,增加贫困户就业技术,提高就业能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人口440人,资金79.2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巩波(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艾克拜尔·艾柯日木、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6月
(3)贫困学生教育资助(雨露计划):对各乡镇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3740名贫困学生,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助学补助,资金1122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谢华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赵春阳(政府副县长)、各项目乡镇联系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教育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赵彬、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八)其他脱贫攻坚项目2个,投资540万元。
(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投资300万元,用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贷款贴息补助。
项目责任领导:巩波(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信用社、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季铁军、蔡万明、李淑芳、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2)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贴息:计划对已认定扶贫龙头企业贴息240万元。
项目责任领导:祁世军(县委副书记)、席新领(县委常委)
项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责任机制,重点抓好扶贫项目监管,提高乡镇、村扶贫干部谋划、编制扶贫项目的能力。县级年度扶贫项目计划方案确定后,财政部门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项目主管部门对应建立扶贫项目总台账,确定扶贫项目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项目乡村两级、“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发挥好就地就近的工作优势,建立扶贫项目监管实名制台账,主动参与扶贫项目管理和监督,压实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涉及统筹整合的资金,由资金整合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压实扶贫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责任。全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扶贫项目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二)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对各级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的培训,提高政策掌握水平,确保扶贫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指挥有力。二是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培训,项目建设业务培训,理清项目建设流程,明确注意事项,提升抓实推进项目建的能力。三是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重点放在传授生产技术、转变发展观念上,确保扶贫与扶志扶智同步。
(三)规范项目管理。根据扶贫项目落实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的要求,县级自主确定项目,负责项目的提出、审批、实施、验收和评价,并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安排负主要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项目主管单位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审批责任人,凡因决策失误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和资金使用效益差的要将决策过程作为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一是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实施乡镇紧密配合,跟踪指导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衔接好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工作,对完工验收项目形成结余资金及时清理,统筹安排使用。二是财政部门严格遵循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扶贫项目报账资料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与县扶贫办加强扶贫资金对账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建立总台账,登记经营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效益、受益对象、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三是项目实施乡镇、单位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实施期限要求,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实名制台账建立(到户类项目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资产量化到村受益到户)、项目落地实施各项工作开展。四是扶贫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人代表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监理、国库集中支付制、竣工验收制等相关制度,对实施程序、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档案整理等实现全程管理,确保各类扶贫项目当年启动、当年实施、当年见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一是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将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确保资金应整尽整。二是继续吸引和鼓励社会捐赠,探索社会扶贫新模式,扩大社会资金参与。三是指导、鼓励和监督贫困户用好“两免”扶贫小额贷款等金融政策发展生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五)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办、财政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建立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沟通协调机制,县扶贫办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每月形成通报,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形成专报,定期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扶贫项目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资金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扶贫项目执行、扶贫资金使用中的困难。同时与乡镇、项目主管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检查计划协调、数据信息共享、监管成果互认,形成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8日)。根据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根据责任分解,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县、乡(镇)、村三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精准到户项目受益户、地块确定及实名制台账建立,其他项目按程序完成采购、招投标手续,确保3月各项目100%全面开工实施。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3月1日-6月30日)。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整改阶段(6月30日-8月30日)。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按项目完成验收,对不达标项目明确整改时限,并按期完成验收;
涉及招投标类项目,在本阶段内完成项目审计竣工结算。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按照职责分工,追究其责任人及经办人员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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