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2篇

时间:2022-11-06 12:55:08 来源:网友投稿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2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告知书4篇  第1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全体村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局部反弹,请各位村民  时刻关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2篇,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12篇

篇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告知书4篇

  第1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全体村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局部反弹,请各位村民

  时刻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形势,避免来往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佩戴口罩。

  一、返乡农民工、返乡学生、外地工作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全面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如实报告回乡路径和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如实报告有无个人疫情重点接触史,对拒不配合登记备案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凡是返回麻坪镇陈台村所有个人必须先在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并按照县、镇要求配合落实隔离。

  三、全面落实居家隔离要求,一般地区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7,21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返乡人员严格执行14+14,28天隔离。隔离期间本人及家庭接触者一并居家不得外出,由村医按卫生防疫要求测温消毒。隔离期间生活物资可由本人指定专人(亲朋)采购,或委托村干部代购,采购物资费用隔离人员本人负担。居家隔离观测21天后,到县级医院做核酸检测,持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在栗西口村村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按程序解除居家隔离。

  四、陈台村所有农户必须遵守***人以上不聚集的要求,即日起,所有红事一律停止办理,如白事、家庭宴会确需办理的,必须在村委会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告

  报备,并控制出席人员数量,村委会上报麻坪镇党委、麻坪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任何形式的聚会原则上不批准,建议延后举办。

  五、倡议我陈台村村民非必要,不出门,倡议村民通过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鼓励外出务工的亲朋好友在工作所在地过年,鼓励群众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拜年,所有村民尽量控制减少上集赶会,到人口密集地聚会,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万众一心,没有过不去的难关,众志成城没有战胜不了的疫情,让我们全体干部群众携起手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第2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各位来(返)日喀则人员、广大干部群众:近段时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够过上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一、区外进返我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1、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和酒店报备相关情况,按相关要求配合进行防控措施。2、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的所有人员,一律执行西藏健康码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共查,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接受第一发现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对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并在结束医学隔离观察前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4、对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先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同时开展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

  5、对低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持健康“红码”的,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持健康“黄码”的,按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6、对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7、对有境外旅居史的进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至少开展2次(期间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解除医学隔离后应再居家观察7天。

  8、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主动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有关调查。

  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1、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活动,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2、务必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4、尽量减少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

  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防疫措施。5、积极响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要求,“红白事”简办,控制参加人

  数,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自觉维护当地管控秩序,切实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三、法律责任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一年一度的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健康日喀则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我们坚信,在您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第3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全体工作人员: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不可懈怠,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牢紧绷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根据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从严从紧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1号通告》文件精神以及江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测温准入从1月15日(周五)开始,将严格执行单位入口测温、戴口罩准入措施。保障中心、妇联、治水办将轮流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10-8:40在单位入口负责测温(具体安排附后)。测温显示异常情况时,拒绝进入,并立即向有关单位负责人报告。其他时间段请大家随手关好大门,如有外人来访,请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前去开门,并负责测温、提醒戴好口罩。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思想松懈麻木,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提前为自己和家人准备好口罩,外出要戴好口罩,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后到发热门诊就诊。三、积极支持防疫工作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疫规定。严禁容留和帮助非法出入境人员逃避打击,发现所在小区、单位、处所有外籍人员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要及时报告。严禁为了个人的方便和利益破坏防疫规定、危害公共安全。附:单位入口测温人员安排第4篇:疫情防控告知书广大村(居)民朋友们:近期,全国多个省份、地区出现散发疫情,目前已经传播至成都、重庆等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常态化防控1.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或外出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配合执行“亮码扫码”、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回家后勤洗手、勤消毒。2.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需,不举办”原则,暂停“坝坝宴”等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朋友,尽快到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二、返乡人员主动社区报备1.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屏山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来(返)屏山。2.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来(返)屏山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抵屏山后4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3.如发现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的人员返屏山或即将返屏山,请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处罚有以下行为的: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不服从人民警察、疫情防控部门、社区采取的防控措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违规接触其他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可处**元以上**元以下罚金,造成疫情传播链延长的可以按采取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面对疫情,我们不仅要筑牢思想的防线,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积极配合,主动报告,不做病毒传播的“帮凶”;切莫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一意孤行,终将害人害己。

  

  

篇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市的有关工作安排,*月**日至*月*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实地核查了校外培训机构**所。现就本次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地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学生的基本权益。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成立了县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解部门职责任务,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不定期督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具体职责和任务,及时制发通知、一封信、告知书等,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疫情信息登记表,掌握工作人员流动情况,加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跟踪、监测和教育等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演练,畅通与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局、卫健局、疾控中心、医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

  (三)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各地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了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全面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教育部门把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到中小学开学检查范围,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管理;卫健部门加强卫生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服务和监督作用,指导申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厨房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检查中发现:**区、**区、**市部分机构口罩、酒精等防疫物

  资储备不足;**区、**县个别机构洗手设施配备不足;**区个别机构隔离室与教师休息室混用,部分消杀操作不规范,防疫培训没有全员参加;**区、**县部分机构进出人员未扫健康码,消毒水储存不规范;**区、**县部分机构没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市部分机构卫生环境、通风情况不佳,未组织疫情防控相关的培训和演练;**县部分机构防疫细节不够合理完善,防疫设施不够完善。此外,**县个别机构缺乏防疫基本常识,参与疫情防控演练的人员大部分未佩戴口罩。

  (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机构证照不齐。检查当日,**区、**市个别机构还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二是部分机构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部分机构存在卫生环境、通风情况不佳的情况,个别设立在旧居民楼的机构面积较小、人员密集。三是部分机构安全工作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设置不够规范。四是部分机构师资不足。**市、**县、**县的部分机构存在部分任课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五是部分机构课程开设不规范。**县的部分机构使用未经教育部门审核的教学课程。此外,部分机构还存在张贴学生高考成绩,夸大学员成绩,甚至超时间培训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区高思培优不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态度不端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狠抓整改,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次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对标依法管理,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一)加强指导,查漏补缺。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检查和指导,强化防疫措施,规范操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抓实抓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合作,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继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和督导下,我市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按照“短中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问题

  我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有***所,经人社部门审批的***所,工商部门注册登记、面向中小学

  生进行学科培训的超过****所,还有一些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不少校外培训机构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无证办学或超范围经营、消防及卫生等安全隐患突出、师资水平参差不齐、虚假及过度夸大宣传误导家长、培训内容严重超纲等,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学生课后负担,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先后*次作出批示、*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多次具体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市长温国辉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区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部署安排*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排查摸底,**月底完成集中整治,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市和各区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从讲

  政治的高度,落实责任,高效联动,综合施策,彻查整治,营造**市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格局。

  

篇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区党委办公厅、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证照管理根据XX区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厅《关于向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于20XX年底前要完成分类登记工作,注销或登记为非营利性学科类或登记为成非学科类,20XX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依规责令停止营业,在停业期间违规开展校外培训业务(含招生),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二、广告管理在未完成分类登记前不得发布任何招生、宣传广告。完成分类登记后,不得利用各级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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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宣称或暗示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如发现违规发布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收费管理在未完成分类登记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含材料费),与尚有剩余学费学生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退费流程等。完成分类登记后,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不得收取公示的项目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取培训费要开具正规票据,收取费用要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号,不得另设账号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未出台前,不得收取超过1个月的培训费用。在政府指导价未出台后,不得收取高于政府指导价的费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四、办学管理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及时向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备案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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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开设;严禁超标超前教学、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违规行为;严禁提供使用境外课程;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XX、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期、寒暑假、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向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在未发布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通知前开展线下培训。违反规范办学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责令停业整顿,产生恶劣影响的,吊销办学许可。

  五、教师管理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任教,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按要求将教师资格信息(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聘请境内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请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违反教师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并违规情形将纳入民办教育年检要件。六、安全管理学条件要符合设置标准,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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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等作为办学场所。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对不符合相关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的,要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七、具体要求考虑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20XX年10月30日前在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微信群内回复“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机构负责人,收到《关于XX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并严格执行”。

  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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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亲爱的各位家长:你们好!2020年的春天注定是一段刻骨铭心记忆。突如其来的

  新X肺炎疫情,打乱了原本井然的假期和开学生活。目前随着复学脚步的临近,我机构的防疫措施和复学准备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以下几点请家长们注意。一、复课时间

  2020年5月,具体上课时间等待相关部门通知。二、复课后注意事项

  1、所有学员上下课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课。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老师、学员)进入校区前必须佩戴口罩,自觉到前台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可入校,并先洗手。如发现有发烧(体温>37.30)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小组,且协助尽快就医。

  3、保持公共区域和教室环境清洁,教室常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洗手。

  4、在我校各培训机构前台放置都放置了酒精免洗手液和消毒剂,会有专人引导测量体温,并请大家进校区前使用酒精免洗手液洗手,鞋底请用消毒喷剂喷酒鞋底。在校其间请大家注意勤洗手、随时清洁

  培训教育机构复课告知书

  消毒。

  5、杜绝集体用餐,实施分散就餐,避免人员密集(学员不得在

  校内用餐)。外出用餐必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

  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建议叫外卖,减少

  外界接触。

  6、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保洁人员每天早中晚各一次使

  用84消毒液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7、如学员在上课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气促等

  不适症状或其他疑似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授课老师联系,我们将帮助

  学员到机构指定隔离室进行隔离,并视情况进行就医安排。

  8、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建议学员随身携带相关证明(如健康码、

  身份证等)。

  某某培训机构

  年月曰

  

  

篇五: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小学禁止到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学习的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为切实推动“双减”工作,学校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树立正确的成才理念,给孩子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确实需要进行辅导培训的,一定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出现安全隐患、退费纠纷等问题,给家长和学员们造成了困扰。这些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风险:一是安全风险。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无办理审批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易造成病毒传播等问题;部分无证机构违法提供餐饮服务,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资金风险。存在违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规定行为,个别无证培训机构无办学实力和能力,存在收费后卷款逃跑的隐患或经营不善而关闭。三是教育风险。存在授课人员不按教育规律施教、不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发布夸大教育效果的虚假宣传广告等突出问题。

  为此,学校再次明确要求,禁止学生进入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请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勿送孩子到无证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有较强的保障。而无证培训机构未经过审验,也未接受监管,可能存在建筑质量、消防、应急、卫生及资金安全等风险,培训内容与质量也无从保障。

  二、切勿送孩子到未实行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临渭区教育局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了资金监管,但目前尚有部分机构未完成资金监管,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家长“非必要,莫培训。”如若选择,请选择证、照(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齐全且已完成了资金监管的合法机构,临渭区教育局融媒体将对完成资金监管的机构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

  三、切勿提前、超前缴费,坚决不预存学费,自觉维护家庭资金安全。切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的费用;缴费手续要完备: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费用只交机构公户,切勿交钱、转账给任何个人账户。

  四、请勿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孩子需要成绩,更需要健康。学校是孩子学习的主阵地、主渠道。校外培训

  是否有效、有益,还需您用心甄别。因此,建议您不送孩子在规定外时段参加学科类培训:即不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让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周内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另外,违规培训的机构会面临关停等处罚,既影响孩子学习的节奏,也为家庭带来退费难等烦恼。

  最后,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高度,自觉抵制一切非法和违规办学行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和睦撑起一片蓝天。

  

  

篇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没有营业执照。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不准招生、举办培训班和补习班。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立即停办,退还所有费用。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仍然违纪违规举办者,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相符(证件批准的办学范围与贵机构培训内容不一致)。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不准招生、举办培训班和补习班。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7月1日之前停业整改。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对整改不力的,将查封关停取缔,仍然违纪违规举办者,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告知书培训机构:根据《##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告知如下:1、贵培训机构证件齐全。

  2、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收费标准、教师简介等信息,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培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八点半、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

  3、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3、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若出现违纪违规,后果自负。

  4、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培训机构(盖章):##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8日

  

  

篇七: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

  日期:

  --教育培训中心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八: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日期: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

  告知人(机构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

  其他部门审批或登记(备案)的培训机构可参照本工作指引执行。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与监督,指定有关部门对机构防控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及指导,并开展机构营业的条件查验。督查和指导工作可参考《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附件1)。

  (二)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各培训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教育培训机构应就学生参加培训期间的疫情风险与学生或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参考附件2),加强防控知识宣教,指导师生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

  (四)完善联络机制。教育培训机构要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沟通衔接。

  三、人员健康管理

  (五)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健康观察,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落实“四个一”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同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

  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六)开展健康监测。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岗和参加培训学习。如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室,并按要求做好就医排查和信息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做好人员卫生防护。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四、重点区域管理

  (八)机构入口要求。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通过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九)生活学习场所要求。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做到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十)健康观察区域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五、重点设施管理

  (十一)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

  氯浓度为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十二)洗手间要求。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十三)空调要求。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

  至最大风量运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六、环境卫生要求

  (十四)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机构内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清洁工作,保持机构内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冬春季节疾病流行期,每天学生放学后可以对地面和重点物表进行消毒。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如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加强对垃圾和公用垃圾桶的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分类处理。清洁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十五)勤通风换气,适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门窗常开,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

  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七、物资储备

  (十六)根据机构规模,储备足够的测温、消毒和防护用品,并保证持续供应或补充。

  八、应急处置

  (十七)普通发热病例(无流行病学史)的处置。若机构发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健康观察区域。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机构内工作人员自行就诊。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十八)呕吐病例的处置。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后将病例送至医疗机构就诊,或暂时转移至单独隔离的房间休息。呕吐物由专人处理,不建议学生自行处理。清洁消毒人员要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橡胶手套、一次性帽子、工作服、一次性防水鞋套,参照有关指引规范开展呕吐物的处置。受污

  染环境和物表应使用有效氯含量不低于5000毫克/升的消毒药物进行清洁消毒。

  (十九)可疑发热病例(有流行病学史)的处置。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观察区域。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及疾控中心,配合排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联系120安排转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安排与其有接触的人员(如:同办公室、同教室的人员等)在机构内等待。所有人佩戴口罩。暂停相关教学、学习和工作等活动。暂时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

  (二十)出现疫情的处置。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师生接受区域人群筛查,做到应检尽检。配合做好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风险告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加强宣教和心理疏导,稳定师生和家长情绪。疫情信息应由属地防控指挥办统一发布,机构不得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doc

  附件2-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doc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

  学校(机构)名称: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督查时间:2021年

  月日落实情况是否

  组织领导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1.问询相关情况。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2.查看资料。可提供明确的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及联络人信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息,有学生家长联系方式,有属地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预案,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应急预案包含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措施合理;有学任和工作联络人。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生错时课间休息安排以及场地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安排合心,做好沟通衔接。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理、可操作性强等。

  2.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抵粤返粤人员,应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定期进

  人员健康管理

  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四个一”要求落实14天的社区健康管理,并在1、14天进行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外出。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

  1.问询相关情况。2.查看资料。有各类人员管理台账、重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记录。

  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

  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

  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3.开展健康监测。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

  1.现场检查。2.查看资料。查看工作计划或要求、工作人员和学生监测记

  录等;有异常记录本及应急处置预案等。

  岗和参加培训学习。

  4.做好人员卫生防护。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现场检查。机构内工作人员及学生有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和做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好手卫生。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重点区域管理

  5.机构入口要求。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1.现场检查。有按照要求对进入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有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2.查看资料。查看人员进出记录等。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6.生活学习场所要求。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

  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

  现场检查。有按要求每人间隔一米距离、不聚集,接触人员清楚;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环境通风。

  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7.健康观察区域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

  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

  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

  现场检查。有按照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设置医学观察场,有建立医学观察人员信息记录表、医学观察记录表、医学观察异常人员信息记录表且记录清晰、处置及时有效。

  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

  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8.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

  重点设施管理

  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氯浓度为

  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校,供水设施设备证照齐全、有定期维护及检测。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等。

  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

  设施。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9.洗手间要求。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

  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

  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等。

  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

  再用清水擦净)。

  10.空调要求。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

  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

  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

  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

  1.现场检查。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有消毒记录、除尘记录等。

  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至最大风量运

  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

  风换气。

  检查项目

  环境卫生

  物资储备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是否

  11.做好机构环境卫生清洁,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规范垃圾分类管理与宣传,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12.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定期对机构各场所、设备、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等,做好消毒记录。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13.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1.现场检查。现场查看校园环境良好;校园内有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有分类垃圾桶,有废弃口罩收集桶;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各场室(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条件良好,各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时间合格则合格。

  2.查看资料。查看地面、高频接触部位、空气等的消毒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有灭蚊记录。

  1.查看资料+现场查看。储备足够消毒用品(消毒液、消毒

  14.参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清单》储粉、消毒片、75%乙醇等,约600m升/瓶,按每课室每天0.3

  备足够的常用防护物资、测温仪器、消毒剂等。各场所设置瓶测算)及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测算),且以上物品储备量

  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或肥皂、擦手纸、干手满足14天用量。

  设施等;张贴六步洗手法(或七步洗手法)的宣传画。

  2.现场查看。洗手池设施按每个班级1个配备,每个洗手池

  均有洗手液,洗手间配有洗手液、纸巾或干手设施则合格。

  督查

  专项督查结果为

  。

  结果

  整改要求/建议:

  督查组签名

  组长:

  组员:

  备注:1.教职工包含学校教师、职工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等。2.督查结果栏填写“合格”与“不合格”。整改要求/建议应详细、具体、有操作性。

  、、

  附件2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日期:

  说明: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篇十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防控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告知书:

  同志:

  鉴于当前冠状病毒肺炎严峻形势,我公司为保证员工个人及广大顾客人身健康,依法履行并承担企业应尽义务与责任,特此告知全体员工:

  1、所有员工工作期间无特殊原因不许请假;如有请假的需按人事流程填写请假单并标注原因;2、所有人员如有外省地归来或与疫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总部并按照要求填写隔离报备表;3、如有外省归来或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均要求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备案并遵照社区要求执行;4.如有冠状肺炎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干咳情况,呼吸困难须自我隔离观察;

  以上告知内容要求员工本人认真阅读,并完全知晓,员工保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条款要求,并对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负责;如有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告本单位,同时上报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如有隐瞒或信息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有限公司

  2020年月日

  本人已接收上述告知被告知人:

  

  

篇十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告知书

  ###培训机构: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和市、区

  教育局【###教办函(2020)8号】通知精神,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和节假日举办各种线下兴趣特长办培训班和线下文化课补习班,现告知如下:

  一、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不准招生、举办培训班和补习班。

  二、已招生或举办者,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立即停办,退还所有费用。

  三、从收到告知书即日起,仍然违纪违规举办者,后果自负。

  四、本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培训机构留存,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送达双沟镇人民政府。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按手印)

  培训机构(盖章)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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