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15篇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交通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1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交通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按照《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各环节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三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沟通联系,组织协调等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单位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客运、危化品运输、货运、道路设施建设的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
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2.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3.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4.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四)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2.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五)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全省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2.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六)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手册,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
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七)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1.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2.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3.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
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八)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1.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四、时间安排从20xx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2月)。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单位要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单位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单位要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各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要主动发现、自觉报告
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二: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康熙岭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我镇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控制,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交通运输各领域和渔业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整治我镇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以“强监管严执法年”活动为载体,坚决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严重失
信企业,问责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镇交通站牵头,各村委配合)
(二)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个工作机制”“五个清单”,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镇政府、镇交通站牵头,各村委配合)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高铁及客车径路影响线路基础稳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和影响铁路安全的施工,以及破坏铁路排水系统、违法堆土、采矿、取土、挖沙、挖沟、修路、抽取地下水以及违章建(构)筑物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高大建筑、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违法设置或者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可能倾倒侵限隐患。(镇政府、镇交通站牵头,各村委配合)2.持续开展铁路“打非治违”行动。协助相关部门部门打击整治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击打列车;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
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擅自设置道口、人行过道、临时通道;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镇政府、镇交通站牵头,各村委配合)
3.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演习,提升船载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镇政府、镇水利站、镇交通站牵头,各村委配合)
4.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渔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针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冒险作业、超强度捕捞等突出风险,紧盯渔船恶劣天气防范、渔船碰撞、渔船非法载客、渔港消防安全、渔船安全设施配备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拖网、刺网、潜捕”高危渔船和“碰撞、机械损伤、自沉、风灾、火灾”等事故高发情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排查整治、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进行,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镇政府、镇水利站、镇交通站牵头,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配合)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1.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根据钦州市打击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运输
海砂专项整治。(镇政府牵头,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配合)
2.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在册的海洋渔船无线电设备配备使用及其对应的渔船九位码和北斗ID号(以下简称电台识别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镇政府牵头、各村委负责)
3.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让广大渔业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掌握基本相关操作技能,切实提高普通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镇政府牵头、各村委负责)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镇政府牵头、各村委负责)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强化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镇政府牵头、各村委负责)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镇政府牵头、各村委负责)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要求与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步。各部门、各村委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镇政府汇总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2月10日前,镇政府分别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安委员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二)强化工作督导。镇安委会将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各村委要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统一部署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三)加大宣传引导。镇政府、各村委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多方面、多渠道、多手段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曝光一批影响整治成效的“顽疾”问题、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震慑。
篇三: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贵州福泉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黔南高新区各乡镇街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经前期广泛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实施贵州《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印发!
贵州福泉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黔南高新区、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经前期广泛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实施。
附件: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组办公室(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代章)2020年9月3日附件1: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福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黔南州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福泉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健全福泉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规划建设与全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有效遏制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粉尘涉爆贮存、处置
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二、阶段划分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组
办公室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研究制定并细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任务,细化措施,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排查治理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采用信息化手段及“12369”等行业举报平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2020年12月底前,确定排查企业名单,通过组织企业自查、全市排查,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并编号成库。落实安全整治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组织开展问题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采取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等措施,一般性问题和工程量小、投入少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经济可行”的要求,完成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并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持续推进和巩固第二阶段问题整改成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困难,通过优化、完善整改方案,采取专班、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挂账销号等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整改取得实效。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持续推进第三阶段问题整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分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全面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做法。采取“回头看”和召开推进会、现场会、专项攻坚、严格执法、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管控措施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根据福泉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福泉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整治任务共有七项。(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治理1.工作目标。企业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
位依法申报危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医疗废物、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风险隐患得以消除。
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1)产生、收集环节。一是企业是否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是否严格按照危险特性分类贮存。二是是否存在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和违规处理危险废物等问题,三是是否按有关标准科学鉴别不明固体废物属性。四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科学,是否按规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五是危险废物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严格落实设施设备运行有关规定。六是是否按相关标准、规范建设设施设备。七是选址、生产等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八是是否取得生产许可、排污许可并执行生产许可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九是医疗废物是否实现“应收尽收”。(2)贮存环节。一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分层贮存,是否按有关规定取得许可证。二是经鉴别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危险废物,其贮存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是否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行为。三是危险废物贮存时限和各类标志、标识,以及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和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是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危险废物是否装入容器内贮存,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是否留足够空间,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五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是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是否符合盛装、强度等要求,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是否合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坚固性和防渗的材料建造,是否与危险废物相容,是否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装置。六是危险废物的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相关安全措施是否配套、科学、合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是否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七是贮存的危险废物是否有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危险废物情况记录是否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货单是否按规
定保留三年。八是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和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是否符合排放要求,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围墙、防护栅栏、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应急防护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九是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是否按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废物暂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十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否按国家污染源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监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3)转移、运输环节。一是托运人、装货人、承运人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和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危险废物托运、充装查验和运输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三是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并提供给承运人。四是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车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医疗废物运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五是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六是是否建立完善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七是是否建立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档案。八是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等行为。
(4)利用、处置环节。一是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场所管理是否规范。二是否取得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许可证,是否存在未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其他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的行为。三是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处置活动的行为,四是是否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和混合利用、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五是是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容器等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六是是否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台帐。七是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1.负责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排查治理工作。2.汇总并形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问题清单。开展环境执法,查处企业
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问题线索。3.查处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特别是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行为。4.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市应急管理局:1.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排查治理。2.对各部门提供安全管理指导和支持。履行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职责,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3.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负责化工聚集区、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利用等单位及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市公安局:1.负责规范持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3.按职责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产生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暂存)排查治理工作。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线索。3.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市交通运输局:1.负责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排查治理工作。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市卫生健康局:1.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工作。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市教育局:1.负责对学校开展危险废物和废弃化学品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各乡镇(街道):1.负责组织和统筹本辖区危险废物安全等专项排查治理工作。2.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企业相关环境、安全违法行为,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1.工作目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等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化建设、运用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有效机制,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1)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1.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包括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工作。2.对各部门提供安全管理指导和支持。3.查处企业安全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3.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1.负责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2.查处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企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有关部门移交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3.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负责化工聚集区、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利用等单位及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市公安局:1.负责规范持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3.按职责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产生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暂存)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市交通运输局:1.负责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等企业安
全管理工作的排查治理。负责危险废物水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市卫生健康局:1.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查治理。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向应急管理部门移交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各乡镇(街道):1.负责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排查治理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查处企业环境违法和安全违法行为。3.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2)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完善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待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投用后,督促企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负责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的工业企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持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等可能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暂存)单位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交通运输局:1.负责督促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
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
实时报告医疗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流向信息。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
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实时报告危险废物产生、流向信息。(3)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时间安排:2020年,全面排查执行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分析
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2021年至2022年,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转移联单制度暂行办法(试行)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4)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二是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会商督办重大案件。三是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跨区运输、贮存,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和安全事故。时间安排:2020年收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2021年上半年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10月,完善相关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1.工作目标。建立相对完备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1)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评估。参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卫健委
印发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年-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基础,以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为基准年,以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模、种类、布局、工艺水平、应急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配合省、州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评估,进一步优化规划有关内容。
时间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2)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消除处置能力瓶颈,逐步解决处置能力不足、工艺水平不高、布局不均衡等问题,有效防范处置能力不足导致的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时间安排: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1.工作目标。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情况全面摸清,问题台账清晰,整改、防范措施科学。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组织开展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开展问题治理;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行为。时间安排:(1)2020年,组织对冶金、矿山、化工、医药行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行业企业,以及重点污染源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台账。(2)根据台帐,督促企业于2020年12月底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形成问题清单;2021年3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防范整
改措施并组织实施。(3)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应严肃依法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必要问责。2022年8月至12月,完成突出问题治理,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负责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重点污染源名单,已批环评文件的有关行业建设项目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责,督促相关企业抓好落实。(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工作目标。“煤改气”工程布局合理,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建立,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得以消除。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时间安排:2020年10底前完成“煤改气”工程布局情况自查,12月底前完成工程布局、规划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进问题治理,结合实际优化“煤改气”工程相关规划或措施;2021年至2022年,持续推进问题治理,加强工程施工和用气安全管理;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2)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定实施“煤改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3)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
(4)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黔南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开展建筑垃圾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工作目标。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罐坍塌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评估,取缔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垃圾填埋场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时间安排:2020年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治理,完成风险评估,查处违法行为,完成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方案的制定、论证工作。2021年开展重点、难点治理,研究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2022年开展问题治理“回头看”,巩固提升治理成效,从严查处各类违法问题,制定并发布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安全风险防范制度机制。(1)排查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包括堆场、坝体、沼气、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可能出现的垮塌、滑坡、燃烧、爆炸和各类污染问题等风险。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以及相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全面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2)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参照相关规程、规范或标准、导则等,全面整治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3)开展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建立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治理。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垃圾填理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将发现的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线索分别移交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市应急管理局:1.负责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2.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3.查处企业安全违法行为,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指导督促轻工、纺织行业企业加强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运行。2.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负责查处各部门移交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市公安局:按职责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查处企业相关环境违法、安全违法行为。(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1.工作目标。严把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关,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发生。2.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时间安排:2020年12月底前,制定排查治理方案,推进问题治理;2021年,持续开展问题治理,完成重点、难点问题治理;2022年开展巩固治理,确保问题治理不反弹、不回潮。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实施最严厉的、必要的处罚问责。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措施等。
(1)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各类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审批粉尘涉爆企业建设项目、下达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治理任务情况,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2)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涉粉尘污染企业名单)。(3)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涉粉尘污染企业名单)。(4)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用人单位落实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涉粉尘污染企业名单)。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六要”(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全面排查、要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应急处置、要强化执法监管、要强化追责问责)要求,强化危险废
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二)加大政策支持。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
整治的政策措施。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发改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牵头、配合的具体任务和职能,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子方案,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单位)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问题排查治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既有领导挂帅,又有具体负责部门,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协同配合,禁止推诿扯皮。
(四)严格调度督促。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本辖区、本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要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到2022年年底,所有排查出的问
题能够如期完成治理并得以巩固。各部门(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函告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办公室将通过编发简报、通报情况、工作提示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篇四: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保证了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二、全面履职,确保安全(一)全面执行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局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1名责任领导和2名具体监管负责人,制定了《开江质监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了20名各乡镇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乡镇领导为我县的安全协管员。在落实巡查、回访、定检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我局突出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等记录,加强了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二)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我县2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32家(证书37份),其余的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有一定证照、无证照和现做现卖)。我局在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无证查处和督促动员的方式,积极引导食品及其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共对32家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查,为其换发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开展了"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罗丹明b及元旦春节、夏季食品、两节两考等节前和季节食品专项整治12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先后督促60家企业提交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处理上级交办案件1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起,责令整改81
起,立案查处案件1件,检查货值100余万元,违规涉及货值0.25万元,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我局与全县32家获证食品企业签定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巡查食品企业及加工小作坊500余家次,回访企业8家次,全县获证食品企业如期全部通过核查并归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宣传。一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万户企业承诺》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悬挂标语2幅。组织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举办企业法制培训班。今年,我局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制培训会议,专题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县4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法人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群众监督活动。6月中旬,邀请县人大检查团到我县的__县山参葛业有限公司、四川开江谷子里酒业有限公司、__县纯正豆制品厂、__县宏新豆制品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各人大代表对我局日常监管、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此次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意识,扩大了质监工作社会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行为,生产多为粗放型,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部分企业无明确目标,企业质量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监管难。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糕点、散装白酒、豆制品、饮料、纯净水等几个行业中,大部分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季节性"无证生产"、移动式加工,假冒伪劣的"黑窝点"难以完全根除。因此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很大,监管难度较大。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监管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
2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监管工作程序、手册和制度。通过整顿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改。前阶段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场始终把专项整治放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一把手负总责,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场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场安监组织网络。设立了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个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以村主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与各基层单位各行政村签订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年处,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
篇五: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农业农村部:印发工作方案细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作者:来源:《中国食品》2020年第11期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细化优化实化三年行动,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力争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工作方案》提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完成好几项主要任务: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船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异地交叉排查和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出台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意见,明晰渔港权属关系,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申报认定,落实港长责任,实施驻港监管和进出港报告制度;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同步修订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修订完善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创新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推动成立渔业船员服务协会;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推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等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印发渔业互助保险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动成立渔业互助保险社,强化行业指导,推动实施渔业安全生產责任保险。
《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督导,形成长效机制;要认真用好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凝练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总结评估、复制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六: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道路运输事故,根据自治区、全县和福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对辖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每季度召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
教育等关键制度,驾驶人和从业人员每年定期按时进行健康体检。(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2020年起,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派出所牵头,镇交通运输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政府官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安全生产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官网、公告栏、公众号等平台上表扬,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学习借鉴经验,同时对失信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镇人民政府牵头,镇交通运输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财政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对于重大事故的发生,一定要加强事故原因的分析,找到事故源头督促其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人。约谈责任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其重视企业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安全的教育;加强摸排,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将其清退出道路安全市场。(镇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镇交通运动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于事故多发的地方,加大应急救援力度投入,多设警示标志及急救电话,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定点存放道路清障救援物资,一旦发生事故,过路群众能够及时设置道路障碍,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派出所、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牵头,镇交通运输站、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1.严格客货车购买监管。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不能购买未经查处购买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一旦发现,严肃处置相关企业负责人。(市场监督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落实)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点。加大对小轿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维修点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全镇基本消除小轿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等无法违规突出问题。(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为了进一步保障货客车运输安全,加大对前轮爆胎应急装置的宣传,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按照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19]24号),定期检查我镇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和增设工作,相关乘客安全警戒线,警示标识标语等是否齐全。(派出所、镇交通运输站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交通运输站及相关部门配合)
5.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的监管力度,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排查其是否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发现其不按照规定私自改变使用兴中、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等,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新增57座以上的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调整现有57座以上班线客车和卧铺客车的运行线路,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派出所牵头,镇交通运输
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部门配合)(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道路运输职业
篇七: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县住建局决定于202x年6月8日至202x年9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坚决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漏点,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三、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整治重点及责任部门:1.建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2.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和查纠"三违"行为不到位,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及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不到位,及建筑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开展不到位等。3.市政工程安全。重点整治:有限空间辨识、施工方案制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审批、检测与通风、防护用品配备及盲目施救等环节企业存在的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4.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综合运用停工、罚款、不良信用记录及停止预售、网签等行政处罚(处理)手段,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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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攻坚行动从202x年6月上旬开始至202x年9月中旬结束,历时约10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6月8日至202x年6月18日。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理的原则,实行"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明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保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在建项目)名单。
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x年6月19日至202x年8月10日。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各企业对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履职尽责,看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企业对县住建局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针对问题和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
三是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八查八看"要求进行排查,对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隐患全部建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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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明确整改包保责任人,逐条交办,挂牌督办。四是各部门要建立"四个清单":一要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将发现的隐患
全部登记入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要建立案件查办清单,对所有案主件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可追溯,确保一查到底;三要建立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四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督导检查和集中执法阶段:202x年8月11日至202x年9月2日。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对各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责任、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三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四是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攻坚行动效果进行核查,确保不走过场,取得时效。
总结提升阶段:202x年9月3日至202x年9月18日。主要工作任务:
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深刻教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各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攻坚行动在本单位深入开展。要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企业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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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基
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形成排查、整改、督导、落实的全过程、全覆盖。
四是全面督促整改。各部门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对已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要逐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持续调度,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改。
五是从严从实,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告诫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对大排查大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善于用事故案例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把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
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某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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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以()思想为指导,秉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一)道路交通运输:全面排查治理各类路面安全隐患,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交通管理站、劝导站,交通管理员、劝导员)。强化客运车辆和货车等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二)建筑施工:要高度警惕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突出安全风险,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和机械设备维修。扎实做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
带、临时用工、工程车辆作业、移动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杜绝"三违行为"和上下交叉作业,防范建设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高发多发态势。
(三)文化旅游:要聚焦"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旅游等隐患因素,强化各类公园、景区景点、游乐设施以及网红吊桥、玻璃栈道、民宿等新业态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提前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四)消防安全:重点抓好物流仓储、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等场所,突出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和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严查商业场所营业期间内的动火作业行为。
(五)特种设备: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使用行为治理,狠抓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强化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六)工贸行业:突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铸造)、涉氨涉危企业安全监管,抓实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和防车辆伤害等事故预防。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租赁企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将事故起数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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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
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储存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等建设。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八)其他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三、时间与工作安排(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要成立专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分析本辖区和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事故发生情况和存在安全问题突出的部位、环节,借助专家和第三方社会力量,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零死角。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县安委会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将成立7个督查组(见附件2),对前期各单位专项整治成效进行随机督查,每个督查组督查企业数不少于10家。对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按照"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
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严处理,必要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有效改进的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同时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一)要齐抓共管,让事故总量"降下来"。各单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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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负责,勇于动真碰硬,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本行业事故特点,研判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责任与措施;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把各项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现场,不见成效不罢休,全力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要真抓实千,让专项整治"严起来"。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攻坚年,要坚持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
落脚点,解决行政执法"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紧盯集中攻坚各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明查暗访等措施,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完善和落实治理措施,加快制定各专项整治领域重点任务清单,做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填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要靶向用力,让风险防范"紧起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特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着力在安全生产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加强上拿出更大力度、更为严格的措施和办法,针对事故特点,瞄准方向,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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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小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小结1根据五经开安委办发53号关于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我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____年10月1日至____年10月31日的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安排部署。公司专门召开了第三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整治要求和目的。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回报会,各部必须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在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现场排查,做到了有组织、有安排、有进展、有落实。
按照工作方案继续完善和落实了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了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第三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但随着生产的不断深入,生产作业和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不安全因素又将出现,我们面临的安全问题仍然很严峻。所以我们必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到底。
我们应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
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____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____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____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领域整治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办及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我市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制定下发了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纸、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畅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大检查,利用平台,及时推动安全生产知识、大检查动态1000余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面。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着力落实专项整治责任
我市把督导考核作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邀请专家和记者参与,对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轮次督查检查,及时查改问题。并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全面监管,严格执法,着力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我市始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力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期间,共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52起,关闭取缔了宁夏德金源商贸有限公司及3处私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停产整顿41家企业,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罚款216万元,追究刑事责任8人,并在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了典型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煤矿整治,我市监管煤矿企业15家,其中央企、国企煤矿11家,民企煤矿4家。目前,生产煤矿共有6家,试生产煤矿4家,停产停工煤矿5家。以推进煤矿致灾因素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及打击“五假五超”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辖区15家煤炭企业就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煤矿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1份,查出隐患60条,并督促企业整改;经检查,各停产及停建整顿煤矿均较好的按照区市停产整顿煤矿要求进行了停产,并就停产停建期间隐患排查处理作出了相关安排
部署。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墙”整治,严格执行主要
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强力推进正规化开采,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升级。在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道路上设置了5处限高架,遏制偷采盗采行为的发生,杜绝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市局组织矿管处(所)安全督查约百余次。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巡查200余次,对盗采易发区内的22台装载机实施了先行证据保存,已立案查处10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结案8宗,剩余案件正在查处中。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以集中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隧道桥梁、“公跨铁”立交道口为整治重点,共排查公路里程216.195公里,其__道2条(18.53公里),省道2条(28.42公路),县道4条(55.414公里),乡道7条(74.497公里),专用道路1条(26.802公里),村道3条(12.532公里);桥梁69座(共计2203.38延米),其中大桥2座,中桥23座,小桥44座(含危桥1座);涵洞331道(含5道危涵)。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16处,已排除整改5处。对暂时无法治理的,已采取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客运、危货运输车辆整治,以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整治重点,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各类道路运输行业918家次,排查一般隐患48项,整改48项,整改率100%,企业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5.7万元。排查客运线路矛盾纠纷1起,处理各类投诉502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20辆次,已处理217辆,处罚金额
106.1万元。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针对建筑深基坑(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
重机械设备、悬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措施等重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216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7份,整改隐患问题216处,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利的保障了全年来我局安全生产平稳,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区域火灾隐患为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16467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441处,责令三停136家,临时查封89家,罚款375.21万元,拘留48人,督促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家。
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下发了《银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____年全市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完善了全市共814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台账,共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下达执法文书17份,查处隐患63条。
旅游场所专项整治。累计共检查132家,其中景区31家,星级饭店47家,旅行社54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1份,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16人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3家,已整改13家,其中1家已歇业。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旅游行业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整治,以高风险和涉及民生的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
等为整治重点,共检查电梯2337部,责令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梯41部,查封超期未检电梯7部,发现隐患电梯297部,目前已整改289部,其余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检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1家,排查辖区内长输管道共780.3千米,其中检验周期内为665.3千米;公用管道1380.828千米,检验周期内1138.828千米,针对超期管道的隐患整改工作,正积极协调检验机构增加检验力量,并督促银川中油精诚燃气有限公司等使用单位与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并做好检验配合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2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6份,抽查设备743台,发现安全隐患数量107处,现已整改107处,检查各类气瓶8095只,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查处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窝点1个,对7家违法违规充装单位予以立案查处;检查游乐设施使用单位16家,抽查设备73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发现安全隐患20处,现已全部整改。同时制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排查的内容和重点,督促指导各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突出作业人数、除尘系统、粉尘清扫等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企业的专项整治。我市现共有43家涉爆粉尘企业,已初步完成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涉爆粉尘企业登统率达到100%。在专项治理初期,我市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使企业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有了一定认识,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监管责任。共检查企业35家下达文书45份查出隐
患___条整改195条整改率97%。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平稳的因
素依然很多,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加大。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上升,加之近期节假日较多,人流、物流增大,交通运输繁忙,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客车非法经营现象增多,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违规违章作业苗头突显。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工商贸事故来看,有2起事故(兴庆区“1.17”银西高铁掌政永南段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金凤区“3.26”金城广场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不同程度存在着企业整治管理不严、从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进入生产旺季,企业为提高产量挤占检修和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潜在安全生产隐患增加。从历年的安全生产事故规律分析,11月、12月是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随着天气转冷,人容易疲劳,各种经济行为越来越活跃,发生事故甚至较大以上事故的概率越来越大,稍微有松懈,安全形势就会反弹。同时,今年极端天气持续多发,安全生产不可控因素大量增加。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企业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统筹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履职预警等制度,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
三是建立“智慧安监”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风险防控智能化、安监管理常态化、应急处置协同化、安全监督公众化的工作目标,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篇九: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资阳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资阳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安[2020]4号)要求,结合资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安委发[2020]1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础,使得我区客货运输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局属各单位)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承诺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各交通运输企业)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局属各单位)4.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精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生产市场环境。(局属各单位)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资阳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局属各单位)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交通运输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各单位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局办公室)(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深化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和信息共享,推动运用电子围栏技术,有效监控和打击旅游车辆擅自变更途径路线和目的地、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旅游包车必须在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或其他安检点进行安检、身份核对,身份不符或携带危险品的游客,不得乘坐旅游包车。(区交通
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
理规范》,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加强对进站车辆手续的审验力度。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除外,下同)上路。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作为治超工作的责任单位,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重点聚焦集装箱、钢铁制品、砂石货物、渣土运输、水泥搅拌等重点运营车辆,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一超四罚”措施,严查超载30%以上违法行为和“百吨王”。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严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行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的监管力度,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强化货运物流安全管理。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对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措施,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货物运输受理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职业标准、从业管理等制度,落实好客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全面排查“两客一危”驾驶人身份信息、治安刑事处罚、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
换证、从业资格记分等情况,对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12分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吸毒的,醉驾、超速超员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坚决退出客货运输市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负有对所属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其适任驾驶职业,要定期排查梳理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到12分、文明交通严重失信、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的隐患驾驶人,及时采取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等措施。(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多批次集中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违章王”车辆、高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线上传播与面对面教育结合,通过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执法直播等形式,扩大整治行动声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局属各单位)
(五)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足额
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清理不合规企业。做好道路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
“双告知”职责。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形,对证、照不全或者超范围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符合许可条件、长期未从事运输经营或逾期未年审等情形的企业,查实后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消相关经营范围。(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对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查违规接纳无证、不符合进站条件的车辆经营和车辆不进站经营行为,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安检制度,严防危险品上车。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
查严管态势。突出“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确保“两客一危”、校车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非法运营以及严重超速、客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企业或车辆非法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并纳入信用管理。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强精细化管理,指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要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力度,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
行。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全面排查治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问题。联合组织专业排查小组,对辖区桥梁、隧道、涵洞等路段警告、禁令标志、标线设置是否齐全规范,指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连续、清晰等,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排查。(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健全完善重大节会、群体性集会活动和公共卫生事件、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和应急联动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4.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千灯万带”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我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对国省道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各分管企业。(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
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
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资阳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局安全股。2022年12月,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1日前报送区安全股。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按照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属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篇十: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实用范文】根据公司《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安排部署。公司专门召开了第三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整治要求和目的。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回报会,各部必须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在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现场排查,做到了有组织、有安排、有进展、有落实。按照工作方案继续完善和落实了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了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第三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但随着生产的不断深入,生产作业和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不安全因素又将出现,我们面临的安全问题仍然很严峻。所以我们必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到底。我们应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小结2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市结合我市实际,1
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领域整治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委办及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我市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制定下发了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纸、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发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畅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大检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动安全生产知识、大检查动态1000余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面。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着力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我市把督导考核作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邀请专家和记者参与,对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多轮次督查检查,及时查改问题。并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四、全面监管,严格执法,着力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我市始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力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期间,共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52起,关闭取缔了宁夏德金源商贸有限公司及3处私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停产整顿41家企业,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罚款216万元,追究刑事责任8人,并在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了典型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煤矿整治,我市监管煤矿企业15家,其中央企、国企煤矿11家,民企煤矿4家。目前,生产煤矿共有6家,试生产煤矿4家,停产停工煤矿5家。以推进煤矿致灾因素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及打击“五假五超”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辖区15家煤炭企业就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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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督促检查,听取煤矿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1份,查出隐患60条,并督促企业整改;经检查,各停产及停建整顿煤矿均较好的按照区市停产整顿煤矿要求进行了停产,并就停产停建期间隐患排查处理作出了相关安排部署。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墙”整治,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强力推进正规化开采,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升级。在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道路上设置了5处限高架,遏制偷采盗采行为的发生,杜绝因非法违法生产造成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市局组织矿管处(所)安全督查约百余次。开展打击非法盗采巡查200余次,对盗采易发区内的22台装载机实施了先行证据保存,已立案查处10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结案8宗,剩余案件正在查处中。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以集中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隧道桥梁、“公跨铁”立交道口为整治重点,共排查公路里程216.195公里,其中国道2条(18.53公里),省道2条(28.42公路),县道4条(55.414公里),乡道7条(74.497公里),专用道路1条(26.802公里),村道3条(12.532公里);桥梁69座(共计2203.38延米),其中大桥2座,中桥23座,小桥44座(含危桥1座);涵洞331道(含5道危涵)。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16处,已排除整改5处。对暂时无法治理的,已采取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篇十一: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与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就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范围为公司厂内所有作业区域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互查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公司各工作场所落实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排查治理隐患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涂装区危险化学品存放及使用起重运输设备和厂内机动车安全使用设备保护接地车间防火防爆食堂用火安全厂区地面烟头等内容加强对厂区垃圾杂物堆放巡查涂装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涂料废物安全储存及环保处置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附件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篇十二: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附件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
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
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2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2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2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
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22)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22)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
3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
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
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22),在2022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2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
4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
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盛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
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
5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
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2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2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
6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
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督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
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72.运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
理和监控。2022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木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教授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授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教授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2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间题隐患和制度措
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8(三)集中攻坚(2022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
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
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9(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
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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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团文体广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逐项推动落实总结行动期问的经验做法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到2022年,通过加强永勐高速公路施工JL-4合同段驻地办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及安全管理制度化、信息等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本驻地办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建设同步实施。本驻地办三年专项整治重点是,对永勐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问题关键点、突出点、频发点精准发力,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的四个方面主要任务,本着能实施、打基础、强本质为根本,确定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风险隐患见底。扎实构建永勐高速公路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永勐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有关文件明确的各项重大风险中涉及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有关重大风险和《**_*关于以更严措施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辨识“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形成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辨识清单,并召开每月风险辨识月调度会,分析每一条风险动态管控措施,并函告相关母体单位。编制了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辨识调度预警制度,推动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二)问题整治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清除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规冒险作
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参建单位,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施工机械。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参建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罚。(三)责任落实到底。永勐高速公路施工JL-4合同段驻地办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细则,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改,协调推动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本合同段内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好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保障顺畅管理。污水净化中心按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各专业骨干组成几个专业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工种的工作,建立健全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明确项目建设模式,加大项目筹资力度和实施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完成好各自责任目标。建立了沟通灵活、协调一致的信息反馈机制。业主单位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定期召开工程会议,完善定期月报制度,保持上下沟通,及时掌握推进进度,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将信息及时上报到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等部门的电子信息平台,按时报送有关数据、材料和照片,确保项目处理有效监督。(四)运行管控筑底。推进建立健全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发展基础。提高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二、工作安排动员部署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_*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永勐高速公路施工JL-4合同段驻地办合同段的内的各参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永勐高速公路实际,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管理办法,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深入分析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三、相关要求1.本驻地办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上级文件及本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各项工作,定期督导、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依法依规查处的违法行为。2.各参建单位按照上级文件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实际研究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逐项自查自纠定期收集、总结及报送周报、月报、年报;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四、存在的问题
一、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仍有个别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例如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施工作业。二是没有养成随时干随时清理的良好作业情况,特别是在高处作业区域遗留的施工边角料而形成的高空物体坠落打击事故的安全隐患存在,为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我驻地办将采取更进一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方面。将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五、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积极态势,巩固发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对已经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篇十四: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基固本专题实施方案范文某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基固本专题实施方案为使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地生根,主动适应新发展、新要求,全力解决好基础不牢、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等问题,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专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①基本实现“三无”目标,即属地及行业监管无盲点、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及安全风险管控无盲岗;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③全面夯实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序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二)分类目标1.能力提升目标。①2022年底,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③推进各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分类培训,提升安全操作、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水平,基本消除安全风险管控盲岗。
2.网格体系目标。2022年底,全县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安全管理网格全覆盖,无漏网之企、无漏网之岗,基本消除属地及部门安全监管盲点、企业安全管理盲区。
3.科技支撑目标。2022年,开始筹建全县高危行业企业视频监控平台并试运行,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率达100%,着力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4.监督管理目标。①2022年底,建立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常态化联审联批机制,沿江沿湖1公里范围无新建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无新建化工园区;②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规模以上工贸等行业领域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80%的企业班组落实班组成员互为安全监督员;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步入正规化轨道;④监管执法部门(单位)对监管对象安全服务及检查总体覆盖率达100%,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四个一律”等措施;⑤各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做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形成良性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抓培训强能力1.抓企业培训。①针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住建、交通等监管部门要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互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政策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管理实务等内容,分类分批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业务轮训,培训课堂表现、考核成绩作为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及人员复审换证的重要依据。②针对法定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取证及换证,应急管理、住建、交通、市监等监管部门要摸清底数,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配套服务,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商业综合体企业达全覆盖,工贸行业及其他涉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企业抽查率不低于60%,凡无
证上岗一经发现依法顶格处罚。③针对外协单位、劳务施工人员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要结合法规明确的培训大纲,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等方面。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依据清单自主分批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或外请培训教师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执法必查内容,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员培训。④企业开展岗位安全能力练兵及班组安全评比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⑤通过开展全员、全覆盖、全方位的企业安全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符合企业实际需要,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符合企业实际需要,做到企业安全风险点、风险管控措施、因管控不到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隐患治理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劳动纪律等“七个非常清楚”,彻底消除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盲岗”。〔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有关部门部门依分工负责。〕2.抓监管执法培训。①县、乡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建档立卡,建立学习培训常态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②应急管理、住建、市监、交通等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方案,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办法,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安全检查内容方法等方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监管实务研讨、赴企业岗位实训等方式,对安全监管干部分类分批开展业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有规定时间的以其规定为准),培训结束应予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③实施监管干部执法能力年度考核,执法能力年度评级及月度评星管理,与绩效奖励挂钩。④通过对监管执法人员全方位轮训,实现监管执法工作做到执法程序、事实、法条、实体、文书等五到位,将“学懂、看实、
查准、说透、妥处”安全检查十字要求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依分工负责。〕3.抓公众安全宣传教育。①完善公民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宣传、应急管理、工信、农业农村、人社、文广新旅、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成立“五进”联合宣教组,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有计划分批“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②围绕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避险自救等知识,依托职业技能学校、安全培训机构等教学资源,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安全公益讲座及安全文化专题宣传活动。③在社会公开遴选培育一批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社会公众代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及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育局、县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及有关县直主管部门依分工负责。〕4.抓培训师资队伍建设。①规范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开展培训机构教研能力示范创建,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库,实行持证从教、评级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合格。②参与安全生产知识教研活动、“安全生产优秀讲师”评选活动,组织优秀讲师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培训。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安全培训中心、培育安全培训教师、编制本企业安全培训课程体系、建立安全知识考试模式和题库,自主组织安全培训考核。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委托、聘请专业培训机构,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培训服务。④应急管理、住建、交通、市监、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及有关部门依分工负责。〕(二)建网格强基础5.实行属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①乡(镇、场、园区)和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通讯录,每月进行动态更新,
篇十五: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典型做法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强全市开发区(园区)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根据xx安委会《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成立xx集团(以下简称xx集团),对全市开发区(园区)进行为期三年的安全专项整治。组长:市商务局xx常务副组长: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副领导: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负责人。成员: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xx集团在市商务局设有办公室,负责全市所有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的协调、推进和监督,以及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和报告。办公室主任为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二、时间安排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整体提升阶段(2020年8月)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动员部署。2.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xx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11-12月)Xx集团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开发区(园区)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督导,对未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xx推广阶段(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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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安排调动阶段(2021年1-2月)xx组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上一年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xx工作。2.xx推广阶段(2021年3-12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3.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11-12月)Xx集团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的制定情况。对制度不完善、考核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严重的开发区(园区),要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坚决关停退出。(3)提升阶段(2022年)1.分析判断阶段(2022年1-2月)Xx集团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近两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具体实施要求。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10月)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3.总结经验阶段(2022年11-12月)联合的;共同的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完善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责任机构,按照“三个务必”要求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开发区(园区)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风险行业专业监管力量,全面配备开发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将安全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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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纳入整体工作总体规划,对综合开发区(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讨论判断安全风险,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与xx形成联合管理、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管理模式。(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开发区(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符合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队伍;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和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成立安全事故流程处置小组,加强两个小组的技能培训和综合演练;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自查互查,促进企业间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提升执法实效。(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1.规范开发区(园区)规划布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xx有关规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开发区(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开发区(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等工作。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市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开发区(园区),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开发区(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开发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开发区(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园区);禁止开发区(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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