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报告根据《市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20xx]47号)要求,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涉及我办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市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20xx]47号)要求,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涉及我办20xx年度~20xx年度的涉农资金共有6个项目(1、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2、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费;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资金总额为4005.41万元。其中上级安排项目为:1、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2853万元;2、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费221.47万元;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8.98万元;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8万元;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1.76万元;6、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为: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24.2万元;2、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218万元。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的涉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实施。50万以下的项目,经班子领导讨论直接委托施工队进行施工;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进行邀标,选择施工队进行施工;200万以上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进行施工。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采用报帐制,按进度拨款,及时、足额支付,不存在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现象,无干部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情况,无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荐访问:自查 工作报告 专项整治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