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3 篇
【篇一】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一、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承包(租)经营所得方面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有否对支付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否对企业将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篇二】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 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 年(税款所属期为 xx 年 xx 月至 xx 年 11 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 年(税款所属期为 xx 年 xx 月至 xx 年 11 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 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 xx 年度 1 月到 xx 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篇三】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
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年度个人所得税。
****年,正我们的**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四】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纳税单位:东莞市 xxxxx 公司
纳税识别号:
地税号码:
地址:
我企业在 20xx(税款所属期为 20xx 年 1 月至 20xx 年 12 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 xx 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 xxx 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 20xx 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 xxx 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 元。
②因 xxx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 20xx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 元(如需证实,xxx 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 xxx 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
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 xxx 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以上情况请予核实!
致礼!
东莞市 xxxxxxxxxxxxx 公司
20xx 年 10 月 31 日 【篇五】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我公司于 2008 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
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
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
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